作者ChanHoPark (公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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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骗1人跟骗11人同罪「刑量不加价」 吴宗
时间Mon Dec 8 16:46:26 2025
标题:骗1人跟骗11人同罪「刑量不加价」 吴宗宪痛批:难怪诈团肆无忌惮
来源网址:
https://www.i-meihua.com/Article/Detail/39012
日期:2025/12/08 14:24
内文:
日前彰化一名20岁男大生被诈骗集团骗光积蓄,绝望轻生。国民党立委吴宗宪今天(8日
)表示,该案让他心痛之余,收到陈情人一份刚出炉判决书,加害1人跟让10个家庭破碎
都是判刑3个月,根本是「诈骗吃到饱,刑度不加价」,难怪台湾诈骗集团愈来愈肆无忌
惮,因为法院判决书简直是最完美「诈欺犯教战手册」。
吴宗宪表示,该份判决中,被告提供4个帐户,导致11个被害人受骗,金额近百万,结果
判有期徒刑3个月,易科罚金9万元。这份判决,狠狠地教会了诈骗集团和想卖帐户的人4
件事:首先,「被害人吃到饱,刑度不加价」。因为被告只是「交出帐户」这一个动作,
所以不管被告的帐户後来害惨了1个人还是100个人,法律都算被告「只做了一件事」。害
1个人是3个月,害10个家庭破碎也是3个月。他痛批,这种「批发价」的逻辑,根本是在
鼓励诈团:「拿到帐户就死命用,反正刑度不会增加!」
其次,判决书等於是说「帮诈团隐匿多少钱都没差」。不管这个帐户是帮诈团洗钱10万,
还是隐匿了100万,在判决里,结果常常都一样。金额的增加,并没有反映在被告的刑期
上。
第三,判决书教诈欺犯「犯後跑路没关系,被抓到只要『演一下』」。不管诈欺犯害了多
少人、跑了多久,只要诈欺犯承认,司法就会认为是「犯罪後态度良好」,认定诈欺犯有
悔改之意。像个案被告曾被通缉过,代表其出事後「选择逃避」。但司法告诉犯罪者:没
关系,先躲起来享受,哪天运气不好被警察抓到了,只要在笔录上说句「我承认」,就算
被告没有和被害人谈和解、没有赔偿被害人一毛钱,就算被告曾逃亡,依法就是「自白减
刑」。吴宗宪说,逃匿成通缉犯可耻吗?但在法庭上,这招却很好用。
最後,法院判决彷佛告诉犯罪者「我是帮凶我最大」。吴宗宪说,只要被告不是真正骗的
那个人,被告在诈团地位就是「帮助犯」,依法「得」减轻其刑。法院无视诈团如果没有
帐户来洗钱,就没有诈骗的事实,自动帮犯罪者打折。先打折(帮助犯),再减价(自白
),最後这单算「批发价(想像竞合)」,只判3个月,不用赔偿任何人,被告只要给国
家9万元,完全不怕被关。
吴宗宪说,当司法用9万元的代价,轻放了造成11人受害、甚至间接导致社会悲剧的帮凶
,「这已经不是仁慈,这是残忍。这是在告诉所有潜在的犯罪者:冲吧!风险很低,CP值
超级高。」这就是为什麽男大生走投无路,而诈骗集团却在开香槟庆祝。因为我们的司法
,正在替他们撑腰。
他表示,法务部、司法院应该在诈欺洗钱案件中,落实《刑法》第57条第9款「犯罪所生
之危险或损害」,把「被害人人数」、「金流规模」、「通缉纪录」、「是否赔偿」写进
更具体的审酌标准。毕竟打诈不能只靠警察在第一线拼命,司法若还用「小案心态」处理
诈骗链,下一个悲剧,只会更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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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homaschion: 有人怕关到自己人 12/08 17:38
2F:推 Porops: 立委直接立法规定不就好了 12/08 17:43
3F:嘘 lee512011: 当然是改恶啊…那请问贵党实质多数情况为何不提修法? 12/08 17:50
4F:→ lee512011: 不尽快提草案在这边受访是不是实质在打假球呢? 12/08 17:50
5F:→ lee512011: 有空作秀没空修法 12/08 17:51
6F:嘘 yihao: 那为什麽不修法??????? 12/08 17:55
7F:推 lee28119: 都想除罪化了还在那边算一行为要几罚喔 笑死 12/08 18:06
8F:→ bnn: 因为法官自行合并和裁量可以想多轻就多轻 法律订了他又不判决 12/08 18:41
9F:推 home56: 是修法问题还是判决普遍太轻问题? 12/08 19:18
10F:→ BlueBird5566: 这跟修法没半点毛关系啊 本来就一罪一罚了 12/08 19:19
11F:→ BlueBird5566: 看看宗瑞哥都被关多久了 但是遇到诈骗会合并 12/08 19:19
12F:→ BlueBird5566: 之前 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例如判一年 可加重半年 12/08 19:20
13F:→ BlueBird5566: 理论上就是1.5年 12/08 19:21
14F:→ BlueBird5566: 但台湾的法官会解读成 最高可以再加1/2 12/08 19:21
15F:→ BlueBird5566: 然後判个1年1个月 12/08 19:21
16F:→ dannyao: 现在本来就一罪一罚 重点是法官判决 12/08 19:22
17F:→ dannyao: 一堆刑法也有死刑 但现在几乎部会判死 12/08 19:23
18F:嘘 legendrl: 你不是"立法"委员吗?你不去修法,取消有期徒刑的上限, 12/08 19:34
19F:→ legendrl: 还在那边嘴? 12/08 19:34
20F:推 C4F6: 法律为人民服务,如果你是诈团,法律会特别为你服务 12/08 19:43
21F:嘘 bearss: 所以呢...要修法了没...靠! 12/08 20:12
22F:→ jakkx: 他大概忘了立法委员是干嘛的 12/08 20:13
23F:嘘 lide19921015: 那就去修法啊,还在那边作秀! 12/08 20:14
24F:→ f80242: 一堆法盲 判决是法官认定 修什麽法 12/08 20:59
25F:嘘 andymi: 将诈骗罪的最低刑度调整为二十年有期徒刑不会吗? 12/08 21:32
26F:推 griswold: 难道大立委不知道诈欺罪的判决书都是例稿吗? 12/08 22:03
27F:嘘 dowbane: 检察官怎麽会生出这样的人 12/08 22:06
28F:推 rainsilver: 这个跟修法有关系但不是最大 主要还是法官判决问题 12/09 00:00
29F:→ rainsilver: 目前因为不成文共识就是轻判 跟当初立法目的不同 12/09 00:01
30F:→ rainsilver: 可能是判太重会被检讨 就算一审重判 二审也被轻判 久 12/09 00:02
31F:→ rainsilver: 了就没人要重判 12/09 00:02
32F:→ rainsilver: 看看多次交通酒驾的 打人伤害的 大都如此 12/09 00:02
33F:推 coolisaac: 法盲看不懂这是判刑的问题 12/09 01:57
34F:→ wtfconk: 重点就法官哪,然後我国法官什麽素质大家也都看到了 12/09 06:51
35F:推 yocobra: 嘘的人不只法盲 可能中文识读也烂 才会嘘 文章看不懂 12/09 08:21
36F:推 eddy13: 法盲真多到惊人,现在的问题是司法体系对诈骗几乎是一律 12/09 08:47
37F:→ eddy13: 从轻从宽,这是立法的问题? 12/09 08:47
38F:推 C4F6: 给法官恶搞裁量权当然是法律的问题,把最低刑度提高法官还 12/09 09:17
39F:→ C4F6: 怎麽纵放 12/09 09:17
40F:推 ppc: 靠你修法罗 12/09 10:16
41F:推 hdw: 修法之後法官判轻,还不是一样 12/09 10:25
42F:→ pippen2002: 好像有个诈骗车手的犯罪多次还没羁押??? 12/09 10:47
43F:→ sinclaireche: 检讨素质的人通常也 12/09 11:02
44F:推 kuosha: 好可悲 执政者不立法 一直叫在野党立法 12/09 11:36
45F:→ GXIII: 实务上初犯、非天价案件 大多缓刑 立法的问题?呵呵 12/09 12:04
46F:→ GXIII: 就算立法通过 都能被说违宪而摆烂不执行 说好的恶法亦法呢 12/09 12:06
47F:→ GXIII: 有人以为订最低刑度 就不能轻判 实属毫无法律概念的天真 12/09 12:07
48F:推 C4F6: 期待法官符合社会期待去判案比期待修法更天真,要根本解决 12/09 12:16
49F:→ C4F6: 诈骗问题就是除罪化,被骗的自认倒楣自己去死一死 12/09 12:16
50F:嘘 lee512011: 什麽叫执政者不立法?立法机关在野党多数当然问在野党 12/09 15:35
51F:→ lee512011: 啊? 12/09 15:35
52F:→ lee512011: 说要问执政党的才是傲慢无耻推托问题 12/09 15:35
53F:→ lee512011: 有这麽可悲只会放话的国会议员才是国耻 12/09 15:36
54F:推 wtfconk: 每次这类问题出现,就会有暗庄开始唱双簧,故意把问题核心 12/09 15:42
55F:→ wtfconk: 转移,明明重点在司法,就会有声音故意导成立法,把锅甩出去 12/09 15:42
56F:→ AlphaMC: 问题在法官判决摆烂一直采最低刑度,如果修法把最低刑度 12/09 15:46
57F:→ AlphaMC: 提高,以後大家就会觉得微罪也会判很重,不如干一票大的 12/09 15:46
58F:→ AlphaMC: ,失去论罪量刑的空间,虽说目前恐龙自己放弃这个斟酌空 12/09 15:46
59F:→ AlphaMC: 间 12/09 15:46
60F:→ dantes1013: 法官认定加总成一件事,这就跟立法无关了,法官裁量权 12/09 16:46
61F:推 wtfconk: 这感觉最不社会化的就这群恐龙,不知道是活在怎样的世界? 12/09 17:19
62F:嘘 syensyens: 那你快修法啊,作秀吗?笑死 12/09 22:16
63F:→ syensyens: 不修法是怕害到自己人吗?笑死 12/09 22:17
64F:→ f80242: 法盲只会嘴干 12/10 13:57
65F:推 foxsimon2001: 修法把最低刑期改10年徒刑,法官要怎麽判轻点.... 12/1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