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unixer (御剑客)
看板Bank_Service
标题Re: [新闻] 挂错汇价 联邦银擅入户头改帐 客户怒告
时间Thu Feb 1 01:14:20 2007
※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铭言:
: ※ 引述《freeunixer (御剑客)》之铭言:
: 先说明 不论到底法院对於客户是否应该还钱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 如果是我的朋友遇到这种事 原则上我还是会建议他跟银行和解
: 理由绝对不是因为「这笔钱本来就该还」
: 而是因为一般人是没时间精力去跟银行打官司的 除非你是从中赚到了上亿元
: 否则相比之下如果和解就能白白拿个几百万 不见得有吃什麽亏
新闻上是说总共损失上千万,但经由多数和解後,损失在三百万内,
但是去搞这出的有一票人啊,我想三百万大家分一分,应该没有到几百万吧.
: : 做人不能只靠情绪办事情,
: : 所以我跑去问一个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亲戚,
: : 他说 :
: : 金融实务他不懂(他是营建的),所以外币是否算商品他不能肯定,
: : 但是这是有行情价的,所以这些人是该返还没错,
: 这句话就已经很有问题 在外汇的买卖上 银行在技术经验资本上都远高於一般民众
: 如果因过失而造成损失原则上是要由银行自己承担
: 绝对没有因为「这是有行情价的」这样的理由 就能要求民众返还
就此事我的立场上同样也认为联邦不应该这麽小鼻子小眼睛,开银行还怕人家捞了一点,
最重要的还是网路银行换汇给我莫名奇妙的关掉而不是去砍掉打错数字的人的...
但是什麽条件下的过失属於损失要自己承担的?什麽样的条件造成的损失可以推给别人?
银行局已经表示 : 这种问题并不难解决,通常大家都是各退一步.
所以我就不想再钻下去了.
: : 至於这些户头被直接回冲的人要告银行侵权,
: : 得举出被回冲後所导致的损失才能求偿(例如跳票...)
: 前提是先确定银行可以撤销交易的意思表示 否则钱当然就是客户的
: 银行至少还得把利息吐出来 其它的损失都还没算进来
有啦,我亲戚有讲到利息这个,不过他也说,算一算也没多少钱吧?
所以我就忘掉了 :P
一千万放个活储一个月,利息 0.5% 总共可得 4166,
每人实际分得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要为这点钱求偿,我觉得是要看像谁求偿啦,
通常如果对象是公营事业,我就会比较积极 XD
: : 嗯,原来第一时间内还没有可以直接告到联邦银总经理坐牢的办法勒.
: 上面说的都是民事问题 本来就跟坐牢无关
: 刑事的话 无论民众该不该还钱 银行擅自修改帐户内的金额数据
: 都很可能有侵占跟伪造文书的问题 而且这都是公诉罪
我只在意一件事 : 这两条能把人抓去关吗?关多久?
(能勒令停业或歇业的话更好)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普通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之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项
业务侵占罪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可能还可以
获判缓刑喔...
刑法第二一0条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
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真有因此跳票的受害人出来告一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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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就没有钱,也没捞到,不然要是想不开就可以卯起来跟他比输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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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reeunixer 来自: 59.105.181.140 (02/01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