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Moth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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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原PO 以下是我的疑问~如果有错请指正,感谢 1、虐儿至死,比杀人罪罚的还轻? 刑法第 271 条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272 条 对於直系血亲尊亲属,犯前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对 刑法第 286 条 对於未满十八岁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发育者,处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项略) 犯第一项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五年以 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查到的新闻、判决,虐儿致死是用低刑度去判?支持修法上调,不得假释 [新闻] 桃园恶保母虐死6月婴!打到头骨折 不认罪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710304673.A.FD3.html 判8年6月 https://reurl.cc/E40mZR 裁判日期: 民国 111 年 10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家暴妨害幼童发育致死罪等 (母虐女儿) 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共同犯伤害致人於死罪,处有期徒刑拾参年陆月。 https://reurl.cc/bDrdlM 裁判字号: 台湾高等法院 112 年度上诉字第 1554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12 年 09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家暴伤害致死等 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共同犯伤害致人於死罪,处有期徒刑拾年陆月。 3、妨害儿童身心发育,也用低刑度? 是否也该上调,不得假释,不得外役监,不得易科罚金 [新闻] 2月婴猝死「血液尿里全是毒」 同住8童发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689687203.A.B1C.html 妨害幼童发育罪,刑期不到一年。 https://reurl.cc/krepkK 裁判字号: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 112 年度诉字第 178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12 年 11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家暴妨害幼童发育等 犯妨害幼童发育罪,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儿童有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低血容性休克、四肢及躯干多处瘀伤、成长发育不良、便秘等伤 害。 4、在证据充分下,公布加害人个资是有罚则吗? 儿少法第 97 条 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各款规定之一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 布其姓名或名称。 但之前有新闻: [新闻]《儿少法》竟成帮凶?北市幼儿园狼师性侵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699409491.A.41C.html 是根据儿少69条 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一、遭受第四十九条或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各款行为。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药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质。 三、为否认子女之诉、收养事件、亲权行使、负担事件或监护权之选定、酌定、改定事件之当事人或关系人。 四、为刑事案件、少年保护事件之当事人或被害人。 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所制作必须公开之文书,除前项第三款或其他法律特别规定之情形外,亦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前项儿童及少年身分之资讯。 除前二项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体、资讯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关第一项儿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第一、二项如系为增进儿童及少年福利或维护公共利益,且经行政机关邀集相关机关、儿童及少年福利团体与报业商业同业公会代表共同审议後,认为有公开之必要,不在此限。 个资法 第 19 条 非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或处理,除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资料外,应有特定目的,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规定。 二、与当事人有契约或类似契约之关系,且已采取适当之安全措施。 (中略) 五、经当事人同意。 六、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 (下略) 是否可以使用个资法第19条第六项:公共利益所必要而公布? 5、妨害性自主罪,儿童专法似乎刑期也没有差别。是否也应该调高? 刑法第 221 条 对於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 222 条 犯前条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 第 224 条 对於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5 条 对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猥亵 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照 第 227 条 对於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6、居家托育保母的筛选,如果有违规,明确的罚则是什麽? 托育家长可以查得到吗?还是一定要靠口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95 ------------------------------------------------------------------------ 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都要好好地,从制度面回答三个问题,并提出改善, 如果没有就只能靠群众力量吧!? 1、为什麽虐儿当下没有启动检讨机制 https://pse.is/5psd7u 2、现在改善方案是什麽 EX:保母淘汰制度、 EX:弱势儿童接受居家托育有没有更进一步的保护机制 (我觉得marah的意见很棒照顾者要定期带孩子去健检,让医生来评估身心状况, 不配合的话要立刻通报侦查。) EX:出养制度 EX:社工的收案人数、待遇、社会教育(不强势的人很容易被社会人士牵着走) 3、政府核发从事收出养服务执照的专业团体来媒合,有定期评估团体的专业度吗? 立委要好好监督政府回答问题、好好修法 不只双北,各县市的议员都应该监督各县市政府的流程对策 ----------------------------------------------------------------------- 非专业人员,有错请指正 集思广益,希望这件事不要默默就被洗掉了 ------------------------------------------------------------------------ ※ 引述《plokmi (老张)》之铭言: : 怕模糊焦点,所以重新发 : ———————————————————— : 为人父母,觉得ㄧ定要帮这个几乎算没有父母的宝宝做些什麽良心才过意的去 : 与其气愤抱怨,应该起身推动修法从根本修法拉高虐童刑责,达到吓阻作用,谘询了法律 : 相关人士,推动法案需要立委提案,所以今天下午特别去找了选区内的立委及儿少相关立 : 委 : 1.希望可以拉高虐待未成年人最低刑期,且不得假释 : 2.虐童者不受个资法保护可公布姓名照片 : 今天下午去了两名立委服务处,大家态度都还蛮好的 : 女立委:办公室人员一进去就招呼我坐下填资料,说会帮我转达,後续状况再看看 : 男立委:办公室人员ㄧ开始叫我要先连署什麽的,但後来有直接跟他们说社区名称,社区 : 有群组,里面有几百人等於有几百票後,说大家都很关心这件事我需要会去回报我们社区 : ,可以感觉到他们有比较重视,还有人员去跟国会助理确认,今天有人在质询这件事(有 : 票有差) : 给大家看看我国法律对虐儿有多宽容 : https://i.imgur.com/7NYfs4A.jpg : 提供各区立委资讯,大家可以找到选区立委後google服务处,亲自去填写诉求 : https://i.imgur.com/wphen33.jpg : 不确定他们会不会重视,但这是我现在所能做的,会在後续追踪 : 若不符合版规,请让我知道,我再删除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9.212.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byMother/M.1710389952.A.D9A.html ※ 编辑: Ponsali (114.39.212.5 台湾), 03/14/2024 12:21:00
1F:推 o012 : 杀人与XX致死的差别是有无杀人犯意 因此如果检察官 03/14 12:23
2F:→ o012 : 侦结认为保姆有杀人犯意也可以杀人罪起诉 03/14 12:23
3F:→ o012 : 媒体说最高就无期其实是不正确的 03/14 12:24
4F:→ o012 : 这也意料是未来法院攻防的重点 03/14 12:25
5F:→ Ponsali : 恩~虐杀 无论有没有杀人犯意,都很可怕 03/14 12:26
6F:推 rainbownd : 觉得虐待致死比直接杀人可怕多了 应该要重刑才合理 03/14 12:41
7F:→ snowtoya : 因为你对照错法条了,应该要拿伤害致死的法条去比 03/14 12:44
8F:→ snowtoya : 对,一般伤害致死刑度是七年~无期徒刑 03/14 12:44
9F:→ snowtoya : 虐儿致死是十年~无期徒刑,还是有差别的 03/14 12:44
补 第 277 条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编辑: Ponsali (114.39.212.5 台湾), 03/14/2024 12:48:34
10F:→ Ponsali : 我觉得有故意虐待、伤害而导致死亡,比直接杀人可怕 03/14 12:53
11F:→ Ponsali : 。 03/14 12:53
12F:→ snowtoya : 另外其实以前有犯罪心理学家做过长期研究,发现那 03/14 12:54
13F:→ snowtoya : 些犯下超过半数重罪的慢性犯罪人,是完全不怕刑罚 03/14 12:54
14F:→ snowtoya : 的,再怎麽调整刑度都不会影响他们犯罪的意愿,重罚 03/14 12:54
15F:→ snowtoya : 只能让民众觉得解气,但很难对降低犯罪率有什麽实 03/14 12:54
16F:→ snowtoya : 质成效。我这样说不是反对重罚,只是要说明这是无 03/14 12:54
17F:→ snowtoya : 效的方式 03/14 12:54
18F:→ snowtoya : 事实上之前修法重罚酒驾,也没有改变酒驾致死伤的 03/14 13:00
19F:→ snowtoya : 问题(应该说酒驾致死伤本来就逐年降低,108年的修 03/14 13:00
20F:→ snowtoya : 法并没有因此大幅降低酒驾致死伤率),但一般人可 03/14 13:00
21F:→ snowtoya : 能觉得修了重罚好棒棒然後就不关心了,直到下一次出 03/14 13:00
22F:→ snowtoya : 严重酒驾车祸,再继续喊要罚更重 03/14 13:00
23F:推 Kusari : 但重罚可以最大限度让这些犯罪者远离无辜的目标 03/14 13:02
24F:→ snowtoya : 楼上说的就是我讲的那个研究最後结论啊—让这些慢 03/14 13:05
25F:→ snowtoya : 性犯罪人永久与世隔绝,我对这没有意见,问题是这只 03/14 13:05
26F:→ snowtoya : 能防止再犯,没办法处理新犯(例如本案的保姆), 03/14 13:05
27F:→ snowtoya : 所以还是会继续有这类事情发生 03/14 13:05
28F:→ snowtoya : 法律能做的其实很有限,因为它只对「不敢违法」的人 03/14 13:11
29F:→ snowtoya : 有吓阻作用,问题是大部分会犯这种可怕罪的人,本 03/14 13:11
30F:→ snowtoya : 身就不属於「不敢违法」的族群 03/14 13:11
31F:嘘 a910n242 : 空心菜被ai换脸马上修法?虐童近年每年几乎都有,你 03/14 13:17
32F:→ a910n242 : 有看到空心菜急着修法吗? 03/14 13:17
33F:→ Ponsali : 重刑无法阻止罪犯,但或许可以让受害者和社会的负面03/14 13:19
34F:→ Ponsali : 情绪有一个出口吧03/14 13:19
35F:推 jauruyu : 什麽叫刑罚不会影响犯罪意愿 这社会真是反了 不就03/14 13:21
36F:→ jauruyu : 是因为这些人犯罪情形严重才需要隔离更久或永久隔03/14 13:21
37F:→ jauruyu : 离吗03/14 13:21
38F:→ jauruyu : 怎麽不乾脆去问问罪犯 欸 要怎麽罚你们才不敢犯罪03/14 13:21
39F:→ jauruyu : 啊?03/14 13:21
40F:推 midorikuma : 若没用,那美国为何还这样判呢?03/14 13:21
41F:→ midorikuma : http://m.chinesenewsusa.com/news/show-19078.ht03/14 13:21
42F:→ midorikuma : ml03/14 13:21
43F:→ jauruyu : 说什麽干洨话03/14 13:21
44F:→ midorikuma : 抱歉连结断掉QQ03/14 13:23
45F:→ snowtoya : 你讲的是所谓「应报理论」,我对这个也没有意见,03/14 13:23
46F:→ snowtoya : 我讲的一直是重罚对「预防犯罪」没有用03/14 13:23
47F:→ snowtoya : 如果重罚了这些犯罪,大家觉得真是太棒了看到他被03/14 13:27
48F:→ snowtoya : 关/判死就是爽,那也ok啊,可是我们无法因而期待下03/14 13:27
49F:→ snowtoya : 次不会再发生同样的事,这是不可能的,犯罪心理学已03/14 13:27
50F:→ snowtoya : 经做过很多研究了03/14 13:27
51F:推 windcity : 虐儿致死应以杀人罪起诉!这样子虐待一个一岁多的03/14 13:30
52F:→ windcity : 幼儿怎麽可能不会死?03/14 13:30
53F:→ snowtoya : 刑罚的目的本来就有很多种,应报理论是一种,矫治是03/14 13:31
54F:→ snowtoya : 一种,预防犯罪也是一种,请先想想你要的结果是什03/14 13:31
55F:→ snowtoya : 麽,再看看你支持的方法能否达到这个效果,基本上「03/14 13:31
56F:→ snowtoya : 重罚」只适用於第一个 03/14 13:3
那篇研究说 重罚无法防止罪犯 有其他的研究佐证吗?适用於台湾的风土民情吗?
57F:推 sakuraplay : 我觉得不懂为什麽重罚跟预防不能一起做?一边重罚一03/14 13:37
※ 编辑: Ponsali (114.39.212.5 台湾), 03/14/2024 13:43:20
58F:→ sakuraplay : 边研议预防的方法不是很好吗 03/14 13:37
59F:推 jauruyu : 心理学跟玄学没两样 根本无法预测谁会不会犯罪 路 03/14 13:38
60F:→ jauruyu : 西法效应就证实 人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 平常在正常 03/14 13:38
61F:→ jauruyu : 的人都会失控 法律的制定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则 以及 03/14 13:38
62F:→ jauruyu : 矫正社会乱象 这篇就在讨论刑责的合理与否 阿你在 03/14 13:38
63F:→ jauruyu : 那边讲那个毫无论证的东西打高空 03/14 13:38
64F:→ windcity : 重罚还有一个用途是隔离社会,不然像之前的判例关 03/14 13:39
65F:→ windcity : 个几年就出来,不是还有可能继续残害他人? 03/14 13:39
66F:→ snowtoya : 没有不行啊,我说的是「靠重罚来预防犯罪」没有用 03/14 13:39
67F:→ snowtoya : 不好意思喔,我讲的是历经19年的长期犯罪心理学研究 03/14 13:42
68F:→ snowtoya : 结论,要质疑前麻烦也先去做个10年研究吧03/14 13:42
69F:→ snowtoya : 我一直都是支持「让慢性犯罪人永久与世隔离」啊,这03/14 13:43
70F:→ snowtoya : 个研究的结论也是这样03/14 13:43
感觉这个研究很难复制,或许修法之後, 法学专业的人可以做个对照研究。 ※ 编辑: Ponsali (114.39.212.5 台湾), 03/14/2024 13:46:59
71F:→ yaokut : 雪大意思应该是就那些研究「会害怕罪责的,不会因为 03/14 13:45
72F:→ yaokut : 关三年跟关十年的差异,就觉得被关三年无所谓。对於 03/14 13:45
73F:→ yaokut : 罪责无所谓的,不会因为关十年,就不会做。」 03/14 13:45
74F:→ snowtoya : 我前面已经讲过不止一次了,我不是反对重罚,而是 03/14 13:46
75F:→ snowtoya : 希望大家不要对重罚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 03/14 13:46
76F:→ snowtoya : 如果你了解到这点(重罚没有用)还是觉得应该要重罚 03/14 13:47
77F:→ snowtoya : ,我完全没有意见 03/14 13:47
※ 编辑: Ponsali (114.39.212.5 台湾), 03/14/2024 13:49:01 ※ 编辑: Ponsali (114.39.212.5 台湾), 03/14/2024 13:51:24
78F:推 lasofa : 可是关3年可以确定三年内无法再犯,关十年就可以确 03/14 13:50
79F:→ lasofa : 定10年内无法再犯,这一样可以减少犯案啊。 03/14 13:51
80F:推 jauruyu : 罚则就是一个比例原则问题而已 参上预防犯罪本来就 03/14 13:51
81F:→ jauruyu : 没意义 这叫张飞打岳飞 如果有预防效果全部刑期後 03/14 13:51
82F:→ jauruyu : 面加个0就好 03/14 13:51
83F:→ yaokut : 预防的是这个人再次犯罪,但实际上,下一个犯罪者还 03/14 13:52
84F:→ yaokut : 是照就犯案的意思吧? 03/14 13:52
85F:推 lasofa : 就双管齐下啊,犯罪有新犯跟再犯,用重行减少再犯, 03/14 13:55
86F:→ lasofa : 至於对治新犯可以再想想有什麽办法。y 03/14 13:56
87F:→ lasofa : 应该说对於预防新犯比较准确。 03/14 13:56
88F:→ yaokut : 应该没什麽能「预防」新罪犯,顶多就是「降低」已犯 03/14 13:59
89F:→ yaokut : 罪者的再犯而已。 03/14 13:59
90F:推 snowtoya : 对啊,这个研究的结论看起来就是只要把这些占社会上 03/14 13:59
91F:→ snowtoya : 极少数人口的重罪犯都关起来,社会就能少一半以上 03/14 13:59
92F:→ snowtoya : 的重罪,所以我个人支持让这些人与世隔绝(甚至包括 03/14 13:59
93F:→ snowtoya : 死刑),问题是在这些人第一次作案前,我们是无法预 03/14 13:59
94F:→ snowtoya : 防的,我要讲的就这些,也没有说不能重罚,不知道 03/14 13:59
95F:→ snowtoya : 有人在激动什麽耶@@ 03/14 13:59
96F:→ yaokut : 目前可能有效的预防再犯就是拉长刑期,直接关久一点 03/14 14:00
97F:→ yaokut : (?) 03/14 14:00
98F:→ hank12332 : 拉长刑期或是加重,对那些人来说没什麽用 03/14 14:02
99F:→ hank12332 : 而且监狱根本不够关,也没人愿意监狱盖在自己家附近 03/14 14:04
100F:→ hank12332 : 酒驾在加重刑罚这地方都已经示范给你们看了 03/14 14:05
101F:推 smartsnake : 推,刑期加重多少有吓阻作用 03/14 14:07
102F:→ snowtoya : 也不用等什麽修法呀,我前面就说了,事实证明酒驾 03/14 14:10
103F:→ snowtoya : 修法并无助於降低酒驾致死伤 03/14 14:10
104F:→ snowtoya : (补充说明,自100年起酒驾致死伤人口本来就是逐年 03/14 14:13
105F:→ snowtoya : 下降,而108年的修法,并没有改变下降幅度) 03/14 14:13
106F:推 Samurai : 重罚可以让犯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就够了, 03/14 14:15
107F:→ Samurai : 跟能不能预防犯罪不冲突 03/14 14:15
108F:推 bird1314 : 法律不是「你觉得」怎样就是真理。 03/14 14:23
109F:→ Ponsali : 既然有罚则,且同意调高,要调高多少怎样才能合乎比 03/14 14:35
110F:→ Ponsali : 例原则? 03/14 14:35
111F:推 philfeel978 : 有人提预防与罚则并行,但请记得社会资源有限。法 03/14 14:39
112F:→ philfeel978 : 案要排要一二三读,要满足一时情绪或是尽力找出各 03/14 14:39
113F:→ philfeel978 : 单位沟通合作的途径以利预防、我认为两者是有优先 03/14 14:39
114F:→ philfeel978 : 度差别的。虽然看了北市首长受访态度也是觉得後者 03/14 14:39
115F:→ philfeel978 : 难如登天...先造谣院长没道歉再说。 03/14 14:39
116F:→ Ponsali : 遇到事情不找战犯,找系统因素。例如衞福部没有启动 03/14 14:45
117F:→ Ponsali : 检讨机制,那麽地方可以设立一个规范,只要符合,就 03/14 14:45
118F:→ Ponsali : 自行启动机制。 03/14 14:45
119F:推 condenza : 能重罚让这些人和社会隔绝久一点 03/14 15:03
120F:→ wowohoh : 我也觉得重罚跟预防不冲突,两个可并行 03/14 15:04
121F:→ condenza : 光是这一点也很有意义了 03/14 15:04
122F:推 hooniya : 终身监禁或死刑 03/14 15:20
123F:→ hooniya : 可以让原犯罪者无法出狱再犯 03/14 15:20
124F:→ hooniya : 少一个算一个 这也算预防犯罪吧 03/14 15:20
125F:→ hooniya : 例如这个虐婴的 十年後出狱了能干嘛呢 03/14 15:22
126F:→ hooniya : 改名 回本行 继续虐 反正幼童不会说话 03/14 15:22
127F:→ hooniya : 反正总会有家长不会查资料 03/14 15:22
128F:→ hooniya : 总会有亲友打包票帮忙介绍 03/14 15:22
129F:→ hooniya : 下次小心一点 不要弄死就好 03/14 15:22
130F:推 max8568 : 推 03/14 15:23
131F:→ Ponsali : 关於酒驾刑法提高,酒驾事件没有下降:是重罚不能吓 03/14 15:29
132F:→ Ponsali : 阻犯罪,还是罚不够重以致不能吓阻犯罪? 03/14 15:29
133F:→ Ponsali : 刑责不够高,也会发生私刑,或者受害者情绪找不到出 03/14 15:29
134F:→ Ponsali : 口(例如嘉义杀警案的父亲)。 03/14 15:29
135F:推 Lolira : 虐杀儿童应该比一般杀人判更重才对 03/14 16:08
136F:推 babyred : 前提是美国的研究适合台湾 03/14 16:32
137F:推 Kaho : 杀人罪最重没问题,你查126条比虐待犯人还轻才有趣 03/14 16:40
138F:→ Kaho : 看起来snow大是有念过犯罪预防的,其他讨论比较像 03/14 16:42
139F:→ Kaho : 打高空,基本上判5/10年有吓阻力,但10/15其实没差 03/14 16:43
140F:推 kirhun76 : 心里变态不会因为重罚而不敢虐童,但提高刑罚不得假 03/14 16:43
141F:→ kirhun76 : 释可以让他们和幼童隔绝减少下一个受害者出现的机会 03/14 16:43
142F:→ Kaho : 他在那个情境下还会去查法条吗?我是真心希望加强社 03/14 16:45
143F:→ Kaho : 工访视等前端的支持力量,出事了後面都是泄愤而已 03/14 16:46
144F:推 jackieh : 加重刑责到了某个程度,的确不是吓阻,重点是隔绝 03/14 16:54
145F:推 ru899 : 不觉得其他讨论是打高空。 03/14 17:23
146F:推 o012 : 杀人是10年以上 虐杀儿童要更重最好是无期起跳 但没 03/14 17:38
147F:→ o012 : 有定期刑的量刑会限缩法官的裁量权 而且实务上虐杀 03/14 17:38
148F:→ o012 : 的有罪判决本来就会从重量刑了 03/14 17:38
149F:推 o012 : 例如一刀杀判12年 先凌虐一番再杀常判15年以上 长 03/14 17:39
150F:→ o012 : 期限制自由凌辱再杀又会更重 03/14 17:39
151F:推 smartsnake : 不重罚难道还让她继续荼毒别的小孩? 03/14 18:01
152F:→ smartsnake : 另外,我不认为那对保母姐妹不怕重罚,不会被处罚轻 03/14 18:02
153F:→ smartsnake : 才是她们犯案的动机之一 03/14 18:02
154F:→ yaokut : 那对姊妹犯案前,查过刑期,或谘询过律师?@@a 03/14 18:07
155F:推 kitten631 : 不怕重罚,出来还可能再犯,那隔离这些人不就很有 03/14 18:08
156F:→ kitten631 : 意义 03/14 18:08
157F:→ norikko : 楼楼上那种讲法就好像他们是决定好要付上坐好几年牢 03/14 18:08
158F:→ norikko : 的代价才去犯案的…囧 03/14 18:08
159F:→ norikko : 是指s,不是y大 03/14 18:09
160F:推 ru899 : 楼上你怎麽知道不是呢? 03/14 18:12
161F:→ snowtoya : 所以我支持视个案情况重判+不得假释,避免这些人出 03/14 18:18
162F:→ snowtoya : 来祸害他人,但修法又是另外一个层次了 03/14 18:18
163F:推 ru899 : 那其实就是法官自由心证的意思了,也等於没改变任何 03/14 18:28
164F:→ ru899 : 现况的意思了。 03/14 18:28
165F:→ ru899 : 至於不得假释,好像还是得修法才可以达到 以现行刑 03/14 18:30
166F:→ ru899 : 法规定 这种虐童致死案子是完全可以假释的。 03/14 18:30
167F:→ snowtoya : 我本来就不认为有修法加重刑度的必要啊,以本案来 03/14 18:39
168F:→ snowtoya : 说,轻则十年到无期徒刑,重了还有机会用杀人罪判( 03/14 18:39
169F:→ snowtoya : 最高死刑),我不知道继续修法加重的意义在哪 03/14 18:39
170F:→ Ponsali : 那妨害儿童发育,刑期六个月以上,不会太轻吗? 03/14 18:50
171F:推 Kaho : 台湾没有真的无期徒刑,而且也不可能通过,监狱被 03/14 18:51
172F:→ Kaho : 烟毒诈欺塞爆了 03/14 18:51
173F:→ callmyname : 那对保母挑那个小孩就是因为觉得可以不被发现逃过 03/14 18:54
174F:→ callmyname : 刑罚 刑罚当然有吓阻的功用 03/14 18:54
175F:推 jackieh : 以本案来说,如果是10年我个人无法接受;加重刑责 03/14 18:57
176F:→ jackieh : 就是让虐儿致死的最低罚则变重,而不是因为谁的自 03/14 18:57
177F:→ jackieh : 由心证 03/14 18:57
178F:→ Ponsali : 不用特意去看法条,法律轻判是社会普遍认知。 03/14 18:58
179F:→ snowtoya : 妨害幼儿身心发展要看程度,没有例子前我不好评断, 03/14 19:02
180F:→ snowtoya : 但我刚有稍微查了一下近年的判决,有件妈妈一时情 03/14 19:02
181F:→ snowtoya : 绪失控,用手捏、衣架打小孩判6个月(非长期施虐) 03/14 19:02
182F:→ snowtoya : 我觉得还算合理,另一个老师虐儿判3年也差不多 03/14 19:02
183F:推 Kaho : 务实一点我觉得可以完备儿少法或强制社工案量比、没 03/14 19:02
184F:→ Kaho : 补足就关机构 03/14 19:02
185F:→ Ponsali : 菸毒诈欺犯塞爆监狱又是另一层次了。司法议题都是环 03/14 19:04
186F:→ Ponsali : 环相扣。 03/14 19:04
187F:→ snowtoya : 话说回来,这个案子後续高机率会由国民法官来判, 03/14 19:04
188F:→ snowtoya : 我觉得应该不用先预设会碰到恐龙法官什麽的 03/14 19:04
189F:→ snowtoya : 最低刑度是底线,又不是只能判这样,不然妨害幼童 03/14 19:08
190F:→ snowtoya : 最低刑度5年好了,你让上面那位一时冲动的妈妈去坐 03/14 19:08
191F:→ snowtoya : 牢,她的孩子怎麽办? 03/14 19:08
192F:推 Kaho : 就算有死刑也不会是这案,刘金龙都没有了,这保姆没 03/14 19:15
193F:→ Kaho : 案底之前顾得也好再哭一下绝对不可能死刑 03/14 19:15
194F:推 jackieh : 就算是死刑,也不会执行吧 03/14 19:28
195F:推 cears :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成年 03/14 19:29
196F:→ cears : 人教唆、帮助或利用儿童及少年犯罪或与之共同实施 03/14 19:29
197F:→ cears : 犯罪或故意对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03/14 19:29
198F:→ cears : 对儿童故意犯罪是有加重其刑的规定的 03/14 19:29
199F:→ cears : 「凌虐」的定义依刑法第10条第7款,「称凌虐者,谓 03/14 19:30
200F:→ cears : 以强暴、胁迫或其他违反人 03/14 19:30
201F:→ cears : 道之方法,对他人施以凌辱虐待行为。」,第286条的 03/14 19:30
202F:→ cears : 行为方式也不限於「凌虐」,还包含各种「他法」, 03/14 19:30
203F:→ cears : 而且实务上解释也不是结果犯,也就是不须发生伤害 03/14 19:30
204F:→ cears : 结果,只要有「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发育」的 03/14 19:30
205F:→ cears : 行为就可以,因应个案适用法定刑有低度刑不是不合 03/14 19:30
206F:→ cears : 理的 03/14 19:30
207F:→ snowtoya : 以本案为例,保姆的心存侥幸在「小孩没有依靠,自己 03/14 19:37
208F:→ snowtoya : 施虐不会被发现」,那麽想要预防这件事发生,该做 03/14 19:38
209F:→ snowtoya : 的当然是让保姆觉得「小孩有依靠,如果随便虐待会被 03/14 19:38
210F:→ snowtoya : 发现」啊,不然她既然都觉得不会被发现了,判10年 03/14 19:38
211F:→ snowtoya : 还是20年有差吗?为了个案跑去修法加重最低刑度完 03/14 19:38
212F:→ snowtoya : 全是缘木求鱼,还会造成更多混乱 03/14 19:38
213F:→ snowtoya : 最高最低刑度的设计就是要把大部分可能会发生的情况 03/14 19:40
214F:→ snowtoya : 都要考虑进去,不能随便喊价 03/14 19:40
215F:→ Ponsali : 哭一下卖个惨就可以得到最低刑度,也是普遍认知,有 03/14 19:43
216F:→ Ponsali : 点自由心证。 03/14 19:43
217F:→ snowtoya : 哭一下就有最低刑度又是哪个案子,可以开示一下吗? 03/14 19:44
218F:→ snowtoya : 还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03/14 19:44
219F:→ Ponsali : 上面推文有提到“哭一下就不会死刑”、跟另外的推文 03/14 19:52
220F:→ Ponsali : 有提到自由心证这个词。 03/14 19:52
221F:→ Ponsali : 我更正一下,哭一下卖惨就可以降低刑度。 03/14 19:52
222F:→ Ponsali : 不过我也很好奇究竟如何才能判无期徒刑。 03/14 19:52
223F:推 MosDonalds : 都是听说听说听说 03/14 19:54
224F:→ MosDonalds : 听板友说 不然就听媒体说 03/14 19:54
225F:→ MosDonalds : 自由心证也不是法官爽怎样就怎样 03/14 19:54
226F:→ MosDonalds : 明明高中公民就教过自由心证的内涵是伦理法则跟经 03/14 19:54
227F:→ MosDonalds : 验法则 03/14 19:54
228F:→ MosDonalds : *论理法则 03/14 19:55
229F:→ snowtoya : 所以就是人云亦云,毫无根据 03/14 19:55
230F:→ Ponsali : 或许是“不相信法官会判很高的刑度”,所以把最低刑 03/14 19:55
231F:→ Ponsali : 度提高,是很直观的解决方式。 03/14 19:55
232F:→ snowtoya : 真的很心累欸,我好好讲理论说研究,还特别跑去翻判 03/14 19:56
233F:→ snowtoya : 决,结果反驳我的都是凭感觉跟自己幻想 03/14 19:56
234F:→ snowtoya : 所以结论是要因为你个人(或一群人?)的幻想去修法 03/14 19:57
235F:→ snowtoya : 吗?好喔,那我懂了 03/14 19:57
236F:→ MosDonalds : 我当然不是说法官判的都是100分 03/14 20:03
237F:→ MosDonalds : 我这学科是从大学开始,就会听到教授骂某些白痴判 03/14 20:03
238F:→ MosDonalds : 决 03/14 20:03
239F:→ MosDonalds : 但「听推文说哭一下就死刑」就来讨论 03/14 20:03
240F:→ MosDonalds : 真的把从业人员跟愿意看判决讨论的人当白痴捏 03/14 20:03
241F:推 nanaling : 推这篇认真整理, 也推snow大的好心 03/14 20:04
242F:→ nanaling : 可惜很多人根本就只是想泄愤而已根本没在看, 或是 03/14 20:05
243F:→ nanaling : 看了也看不懂全用脑补的 03/14 20:05
244F:→ yaokut : 离题好奇问一下「轻判跟哭一下,就降低刑期」是看到 03/14 20:05
245F:→ yaokut : 判决书,还是从记者撰写的新闻得知? 03/14 20:05
246F:→ nanaling : 全部都在凭自己的感觉想像法律运作 03/14 20:06
247F:→ snowtoya : 烂法官真的很多,我完全同意,像我遇过最扯的是三审 03/14 20:06
248F:→ snowtoya : 法官的判决书里完全忘记写判决理由(摊手),但是 03/14 20:06
249F:→ snowtoya : 看到一堆人因为自己的错误幻想就想去修法,真的觉得 03/14 20:06
250F:→ snowtoya : 很可怕 03/14 20:06
251F:→ nanaling : 加重刑度那面有用那又回到乾脆一律死刑不是吗? 喊 03/14 20:07
252F:→ nanaling : 爽的而已 03/14 20:07
253F:→ nanaling : 一堆人连杀人罪都搞不清楚,老是觉得把人弄死了=杀 03/14 20:08
254F:→ nanaling : 人罪 03/14 20:08
255F:推 stephanie920: 慢慢虐待和一枪毙命哪个痛比较久,所以全民才会暴 03/14 20:10
256F:→ stephanie920: 怒希望保姆也被这样折磨看看啊!!! 03/14 20:10
257F:→ MosDonalds : 原po 很勇於讨论 我觉得很棒 03/14 20:10
258F:→ MosDonalds : 建议你去看林山田的刑罚学 03/14 20:10
259F:→ MosDonalds : 虽然照我跟这类人接触的经验 03/14 20:10
260F:→ MosDonalds : 100个只有1个愿意去读专业书籍和研究讨论 03/14 20:10
261F:→ MosDonalds : 只是喜欢在网路上当键盘刑罚学家 03/14 20:10
262F:→ MosDonalds : (不是针对原po 03/14 20:11
263F:推 nanaling : 我也很希望人渣都去死没错,但讨论修法不能只是靠 03/14 20:13
264F:→ nanaling : 比较民众生气程度。 03/14 20:13
265F:→ snowtoya : 我觉得可以先从一些犯罪学的书看起啦,有些写得蛮 03/14 20:15
266F:→ snowtoya : 有趣的,像我前面说的同生群研究也是犯罪学书看来 03/14 20:15
267F:→ snowtoya : 的,林山田可能有点硬,看两页就睡着XD 03/14 20:15
268F:→ MosDonalds : 前一篇大家说唯一死刑 03/14 20:16
269F:→ MosDonalds : 我有推许春金 犯罪学 那本还不错 (我不是犯防科系 03/14 20:16
270F:→ MosDonalds : 只是选修) 03/14 20:16
271F:→ snowtoya : 然後就会发现刑罚能做的真的很有限,最後决定不期 03/14 20:17
272F:→ snowtoya : 不待不受伤害 03/14 20:17
273F:→ MosDonalds : *前几篇 03/14 20:17
274F:→ MosDonalds : 大家都来看犯罪学啦 许那本真的不错 03/14 20:17
275F:→ MosDonalds : 全彩又很多图表 03/14 20:17
276F:→ snowtoya : 我也是看许教授那本www 03/14 20:18
277F:推 chechao : 我说推文具有法律高深素养背景的人,你提出来的理论 03/14 20:19
278F:→ chechao : 或查资料查出来的判决blabla之类的,好像都可以写一 03/14 20:19
279F:→ chechao : 篇博士论文罗~也不是说在酸啦。前面也有推文说了‘ 03/14 20:19
280F:→ chechao : ’惩处‘’跟‘’预防‘’在我们一般具备浅薄法律知 03/14 20:20
281F:→ chechao : 识的小小老百姓是认为可以分别讨论跟进行的。既然在 03/14 20:20
282F:→ chechao : 这2个目标为前提之下,是不是就“厉害”的法律人来 03/14 20:20
283F:→ chechao : 尽可能的帮我们解决。什麽你说达不到?那麻烦可以找 03/14 20:20
284F:→ chechao : 更厉害的人来吗? 03/14 20:20
285F:→ yaokut : 预防犯罪是偏心理学相关吧 @@a 03/14 20:24
286F:→ snowtoya : 我刑法很烂啊,工作以後就很少用了,随便一个法律系 03/14 20:31
287F:→ snowtoya : 大一学生都能吊打我吧?但只是拜托大家不要靠想像要 03/14 20:31
288F:→ snowtoya : 求修法,应该不需要什麽高深的法律知识。至於本案 03/14 20:31
289F:→ snowtoya : 的根本解法,上面已经提过了,只是即便做好做满了也 03/14 20:31
290F:→ snowtoya : 不可能杜绝所有犯罪,因为社会上就是有一群不怕任 03/14 20:31
291F:→ snowtoya : 何刑罚的人,刑罚要是真的这麽有用,人类文明都几千 03/14 20:31
292F:→ snowtoya : 年了怎麽还天天有人犯罪? 03/14 20:31
293F:推 chechao : 谁说要杜绝犯罪?你说的?隔壁邻居说的?还是? 03/14 20:39
294F:→ snowtoya : 我就想啊,但我知道做不到,也不会期待有人能做到 03/14 20:42
295F:→ snowtoya : 倒是看起来有不少人觉得重罚就可以遏止犯罪 03/14 20:43
296F:→ yaokut : 第一篇不就认为提高刑法,能达到吓阻作用? 03/14 20:52
297F:推 g5864158 : 原来重罚没用呢,那通通无罪好了,大家说好不好哇 03/14 21:02
298F:→ MosDonalds : 哇 有些人也是很会滑坡ㄝ 废除刑法滑起来 03/14 21:07
299F:推 ert73201 : 雪大的意思明明讲得很清楚,他不是反对重罚,而是 03/14 21:30
300F:→ ert73201 : 期待「重罚可以有效吓阻不犯罪」这件事是不切实际 03/14 21:30
301F:→ ert73201 : 的,重罚的目的是在於隔绝人群,避免下一个受害者出 03/14 21:30
302F:→ ert73201 : 现 03/14 21:30
303F:→ Ponsali : 滑坡也还好啦…就讨论一下极端状况。 03/14 22:08
304F:→ Ponsali : 反方:乾脆一律死刑。正方:乾脆一律无罪。 03/14 22:08
整理一下意见:两方用不同颜色 加重刑期无法阻赫重刑犯 加重刑期可以隔绝重刑犯 加重刑期无法预防新犯 加重刑期可以降低再犯(也有人提出还是可以适度阻止新犯, 路西法效应:人在不受监督下,正常人也会失控) 加重刑期无法预防犯罪 应报理论:藉由刑法明文规定犯罪行为的惩处,对於做出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人, 给予适当且应有的刑责,以伸张正义。 监狱不够,社会资源有限 预防和罚则并行 非长期施虐,判6个月有合理性为了个案加重最低刑度,会造成混乱 最高跟最低刑度就是要把绝大部分状况考虑进去 法律轻判是与自由心证是大众的认知(至少是这篇文章作者的认知) 本案轻则十年,重则杀人罪判(有无杀人意图) 虐儿致死比杀人可怕,应加重罚则 (儿虐无须再分辨杀人意图) ------------------------------------- 不得假释这点,比较没有争议 ※ 编辑: Ponsali (111.242.29.208 台湾), 03/14/2024 23:01:09
305F:推 ESCAPEFROM : 推snow大 03/14 22:19
306F:推 tingtingya : 一定要加重刑责!!害人一辈子毁了,害了一个家庭,03/14 22:23
307F:→ tingtingya : 怎能不重罪03/14 22:23
※ 编辑: Ponsali (111.242.29.208 台湾), 03/14/2024 23:26:13 ※ 编辑: Ponsali (111.242.29.208 台湾), 03/14/2024 23:44:44
308F:推 Blue6 : 台湾就犯罪天堂03/14 23:43
309F:推 hhua : 雪大明明就写得很清楚了,一堆人还在跳针03/15 00:19
310F:推 anniekinki : 某犯人名言: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不会怎样03/15 00:19
311F:推 dormice : 推03/15 00:21
312F:推 youvegotamai: 如果要预防的话,法律大概都不是最好的解方,必须投03/15 01:56
313F:→ youvegotamai: 下资源去蒐集这一类犯罪的危险因子,而且这也只是一03/15 01:56
314F:→ youvegotamai: 个可能性而已,用想当然尔的想像去期待可以预防犯罪03/15 01:56
315F:→ youvegotamai: 是不切实际的,但我也同意应报还是很重要,但就只是03/15 01:56
316F:→ youvegotamai: 解气而已03/15 01:56
317F:推 inlo : 推,目前刑度看了直摇头03/15 06:27
318F:→ yaokut : 两方分类的部分,好诡异 @@a03/15 08:36
319F:→ Ponsali : 呃…我尽力了03/15 09:49
关於妨碍儿童发育最低刑期6个月, 我可以理解,毕竟每个案件样态不同。 至於重残和致死,我还是保持加重刑期的意见~ 大部分民众虽然非法学专业,但这种共感, 其实也是促进改变的动力 (无论结果如何), 还蛮珍贵的。 ※ 编辑: Ponsali (42.77.158.67 台湾), 03/15/2024 09:56:39
320F:→ yaokut : 一开始的观点明明是:「用加重刑期吓阻犯罪」,才会 03/15 09:59
321F:→ yaokut : 出现有人说明「加重刑期无法阻赫新罪犯,但刑期重可 03/15 09:59
322F:→ yaokut : 以隔绝罪犯」。 03/15 09:59
323F:推 nanaling : 路西法效应那边也很怪,监督和处罚是不同的事情怎 03/15 10:02
324F:→ nanaling : 麽会插在这里 03/15 10:03
325F:→ yaokut : 按照认同加重刑期无法吓阻新犯罪者的人的回应来讲, 03/15 10:15
326F:→ yaokut : 并没反对预防!有人提醒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想像结 03/15 10:15
327F:→ yaokut : 果不一定如预期。且也有人提出如果是此案件,是要着 03/15 10:15
328F:→ yaokut : 重在不让犯罪者认为孩子没依靠,才有可能预防吧! 03/15 10:15
329F:→ chechao : 就说这只是稍微整理一下不同说法,说奇怪的,可以主 03/15 10:15
330F:→ chechao : 动重新整理一下吗?不然只在推文说奇怪,或在推文说 03/15 10:15
331F:→ chechao : 怎麽插在那里?意见那麽多很难办,请热心人士“主动 03/15 10:15
332F:→ chechao : ”觉得应该怎麽统整,麻烦整理一下,万分感谢 03/15 10:15
333F:→ ty1111 : 要蒐集犯罪因子做什麽呢 这个案子就是破了很多洞的 03/15 10:17
334F:→ ty1111 : 乳酪叠在一起造成的 有虐童前科的保母为什麽会跟儿 03/15 10:17
335F:→ ty1111 : 福签约呢 儿福社工有善尽探访工作吗 为什麽出养过程 03/15 10:17
336F:→ ty1111 : 间不准幼儿亲友探视呢 社会局社工探访重点除了检视 03/15 10:17
337F:→ ty1111 : 保母环境外 有没有更多指标评估幼童身心状况 幼儿专 03/15 10:17
338F:→ ty1111 : 责医师计画对这种没户口 没监护人(外婆把小孩交给新 03/15 10:17
339F:→ yaokut : 不就在整理了吗?急什麽?提出即使加重,也不一定能 03/15 10:17
340F:→ ty1111 : 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把小孩交给儿福 儿福交给保母 03/15 10:17
341F:→ yaokut : 达成想像中的效果,却搞得像是对立面,又是为什麽呢 03/15 10:17
342F:→ yaokut : ? 03/15 10:17
343F:→ ty1111 : 抱歉我不知道监护人是谁)的小孩 是否有无法监控的 03/15 10:17
344F:→ ty1111 : 困难呢 国家对出养中间过程的婴幼儿 是否该成立专 03/15 10:17
345F:→ ty1111 : 属托儿所照顾呢 对我来说 这才是对减少下一个受害 03/15 10:17
346F:→ ty1111 : 者产生的检讨 严刑是拿来安慰受伤大人的廉价手段 03/15 10:17
347F:→ yaokut : 严刑是拿来安慰受伤大人的廉价手段+1 03/15 10:18
348F:推 yaokut : 是不能提出实际跟想像不同的事实吗?@@a 03/15 10:21
349F:→ ty1111 : 先说我对严刑没意见 再廉价还是有安慰作用的 像我也 03/15 10:25
350F:→ ty1111 : 很爱吃泡面 但如果社会能量真的那麽大 却以这麽廉 03/15 10:25
351F:→ ty1111 : 价的形式结束 觉得有点可惜(政客可能会很高兴能偷懒 03/15 10:25
352F:→ ty1111 : 吧) 03/15 10:25
353F:→ yaokut : 对,要赶快说明对加重刑期没意见,不然又要被酸 XD 03/15 10:26
354F:推 unique951753: 支持:用同等虐待的方式,来对待施虐者。 03/15 10:29
355F:→ unique951753: 不然真的很对不起那些长期被虐的孩子。他们都是社 03/15 10:29
356F:→ unique951753: 会上最弱势,又无法清楚表达的人。 03/15 10:29
357F:推 chechao : to ty1111,本文不只针对法条,下面就有提出跟你类 03/15 10:31
358F:→ chechao : 似的观点。这是後来推文变成要不要严刑的风向 03/15 10:31
359F:推 yaokut : 所以这篇推文有人认为「不需要」严刑?XD 03/15 10:34
360F:→ ty1111 : 虐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我举双手赞成 这个我不会没意 03/15 10:35
361F:→ ty1111 : 见还会去连署 抱歉我很难安慰只有这样的严刑才可能 03/15 10:35
362F:→ ty1111 : 消一点气(但上面写的一大堆还是希望政客该做) 03/15 10:35
363F:→ chechao : 推文大部分都在讨论严刑啊?有在讨论本文下面改善制 03/15 10:38
364F:→ chechao : 度吗? 03/15 10:38
365F:→ ty1111 : 人家奶奶是把小孩交到政府的手上 你政府也该负点责 03/15 10:38
366F:→ ty1111 : 任吧(如果目前权责不清楚 那就请立法弄清楚 可以吗) 03/15 10:38
367F:→ norikko : 目前确实有机构型的安置场所喔,就是大家熟知的育幼 03/15 10:39
368F:→ norikko : 院,但机构通常照护比低,一般而言小孩尤其婴幼儿能 03/15 10:39
369F:→ norikko : 在照护比高的家庭环境成长会比较好,所以能进到寄养 03/15 10:39
370F:→ snowtoya : 明明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讲了,预防是要事先监督不是 03/15 10:39
371F:→ norikko : 家庭或保母系统才是优先,排不到才会进机构。又或者 03/15 10:39
372F:→ norikko : 身心有特殊状况的孩子,可能不适合进到民间的寄养家 03/15 10:39
373F:→ norikko : 庭,才会进机构。 03/15 10:39
374F:→ snowtoya : 事後重判,还在那媒人讨论改善制度 03/15 10:40
375F:→ snowtoya : 没人* 03/15 10:40
376F:推 yaokut : 你讲的是要不要严刑,我问的是谁说不需要?@@a 03/15 10:41
377F:→ snowtoya : 我支持本案重判但不认同现行刑度太低需要修正,以本 03/15 10:41
378F:→ yaokut : 底下也有人提出如何改善,以及改善的面向,神隐了? 03/15 10:42
379F:→ snowtoya : 案为例,轻则10年~无期徒刑,以杀人罪来判最重还有 03/15 10:42
380F:→ snowtoya : 死刑,我不懂再加重是要加到哪去 03/15 10:42
381F:→ yaokut : 不一定需要修法跟不必严刑不同,很难理解吗? 03/15 10:43
382F:→ snowtoya : 我很不想滑坡但连这刑度都不满意的话,是要修法修成 03/15 10:45
383F:→ snowtoya : 只能判无期徒刑跟死刑吗? 03/15 10:45
384F:→ chechao : 果然是行内人。知道每个法条的“字”都要很精准。“ 03/15 10:45
385F:→ chechao : 字”不精准就容易被抓到,以及有其解释空间。 03/15 10:45
386F:→ norikko : 目前在转传的连署就是在提倡这个没错,应该不算滑坡 03/15 10:46
387F:→ snowtoya : 不要把乱扣帽子美化成用字不精准好吗(翻白眼) 03/15 10:47
388F:→ yaokut : 到底是在跟谁讲话?XD 03/15 10:47
389F:→ ty1111 : 我写的是专属的幼托 两岁以下的 03/15 10:48
390F:→ yaokut : 单次事件:衣架打小孩,关五年。接受吗?XD 03/15 10:48
391F:→ chechao : 我只说大部分,可没说没人呦 03/15 10:48
392F:→ norikko : 机构有收容两岁以下的啊 03/15 10:48
393F:→ ty1111 : 不是育幼院 03/15 10:49
394F:→ norikko : 机构里面两岁以下适用的也是跟两岁以上不同的照护比 03/15 10:49
395F:→ yaokut : 所以有在讨论事实啊 XD 只会答非所问跟扣帽子,就不 03/15 10:49
396F:→ yaokut : 要来糟蹋这篇,及愿意讨论的人了。 03/15 10:49
397F:→ norikko : t大是不是以为育幼院是收容弃婴那种@@ 03/15 10:50
398F:→ ty1111 : 那就增加照护比不要去私人处所更能监督吧 03/15 10:50
399F:→ ty1111 : 不是 03/15 10:51
400F:→ ty1111 : 因为你说育幼院照护比低我才会以为他是混班 03/15 10:52
401F:→ norikko : 同意真的要提升照护比,机构的照护比真的会让人觉得 03/15 10:52
402F:→ norikko : 照护人员跟小孩还有一口气应该就不错了 03/15 10:52
403F:推 yaokut : *所以有在讨论改善制度是事实啊 XD 你要指出谁认为 03/15 10:52
404F:→ yaokut : 不需要严刑了吗? 03/15 10:52
405F:→ ty1111 : 不过提升育幼院照护比要花钱钱 不廉价 还是修法严刑 03/15 11:04
406F:→ ty1111 : 不花钱 既能安慰大众 还能帮提出修法的委员搏得关 03/15 11:04
407F:→ ty1111 : 心儿少的美名 这个划算 03/15 11:04
408F:→ chechao : 要不要“严”刑。我可以解释这个“严”是动词吗?“ 03/15 11:04
409F:→ chechao : 严刑”合起来看是名词,要不要“严刑”就是会问谁说 03/15 11:04
410F:→ chechao : 不需要。要不要“严”刑,也就是加重现在的刑罚,推 03/15 11:04
411F:→ chechao : 文不是在讨论要不要“严”吗? 03/15 11:04
412F:推 yaokut : 呃 好厉害的凹法 请继续 XD 03/15 11:07
413F:→ snowtoya : 就算把严当动词,也不会是加重刑罚,而是要不要重罚 03/15 11:08
414F:→ snowtoya : 吧,要凹成这样真的是..XDD 03/15 11:08
415F:→ yaokut : 那你有看到觉得奇怪的人在你询问(酸)以前,「已经 03/15 11:09
416F:→ yaokut : 」「主动」回应认为这样分类很诡异的点了吗?希望有 03/15 11:09
417F:→ yaokut : XD 03/15 11:09
418F:推 nanaling : 我认同上面育幼院/机构的讨论。 不过弱势儿很多需要 03/15 11:11
419F:→ nanaling : 更稳定的环境和更多的关注,所以一更更像家庭的保 03/15 11:11
420F:→ nanaling : 母环境对很多孩子还是需要的。一样的理由我也不赞 03/15 11:11
421F:→ nanaling : 成别篇有人提到的日夜保母轮班 03/15 11:11
422F:→ yaokut : 所以才说他厉害啊!严的动词有两种解释:畏惧跟尊崇 03/15 11:11
423F:→ yaokut : 、尊敬。现在凹成「加重」刑责?自创国语字典的解释 03/15 11:11
424F:→ yaokut : ,也是一绝! 03/15 11:11
425F:→ snowtoya : 忽然有种前几天我跟我妈在谈公事,我儿子拿着他的玩 03/15 11:12
426F:→ snowtoya : 具笔电乱入,说要跟我们一起工作的既视感 03/15 11:12
427F:→ yaokut : 就算严是形容词,顶多套用「厉害的、猛烈的或严厉」 03/15 11:14
428F:→ yaokut : 的解释,所以够会凹!XD 03/15 11:14
429F:推 nanaling : 然後机构要做到理想还要个地区广设,因为也要考虑 03/15 11:14
430F:→ nanaling : 到原生家庭探视。如果一个家庭都在屏东却只有在台北 03/15 11:14
431F:→ nanaling : 有机构要他们千里迢迢才能探视又有很多问题。 就是 03/15 11:14
432F:→ nanaling : 弱势家庭了才会走到这步,长途跋涉去探视难度非常 03/15 11:14
433F:→ nanaling : 高 03/15 11:14
434F:推 nanaling : 我们就事论事,现在说要加重人是加重最低刑度没错吧 03/15 11:18
435F:→ nanaling : ? 但发条例下去是要适用所有情况的喔! 请问一个无 03/15 11:18
436F:→ nanaling : 後援的单亲家长,照顾一个重度障碍瘫痪的小孩到11 03/15 11:18
437F:→ nanaling : 岁身心崩溃决定把小孩勒死然後自杀失败。 请问多重 03/15 11:18
438F:→ nanaling : 的刑罚起跳合理? 03/15 11:18
439F:推 yaokut : 光是更稳定的环境和更多的关注,就很有难度,不确定 03/15 11:28
440F:→ yaokut : 育幼院的流动率高不高?但一般幼儿园老师流动率就很 03/15 11:28
441F:→ yaokut : 高,若是要轮班或假日班,应该会更高 QQ 03/15 11:28
442F:→ norikko : 目前机构也存在人力短缺的问题,所以想用一样的待遇 03/15 12:15
443F:→ norikko : 招到更多人是不可能的,就是可能要补齐两倍的人力需 03/15 12:15
444F:→ norikko : 要四倍的人事费用之类的 想想还真是修修法让人民爽 03/15 12:15
445F:→ norikko : 比较快(?) 03/15 12:15
446F:推 yaokut : 刚刚看到一篇文章有提到在安置机构,三年就可以称为 03/15 12:22
447F:→ yaokut : 资深人员了。突然觉得光是稳定,就很有难度,你说的 03/1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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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F:推 yaokut : 送去机构,能不能有好结果,也是碰运气!2017年 3 03/1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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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F:→ yaokut : 内耗,要有好品质,要有过人毅力! 03/15 12:43
458F:→ yaokut : 当然年龄层不同,不确定他以後的可能性也不同? 03/15 12:49
459F:→ snowtoya : 政府拖欠费用真的很不行耶,看到火就上来了 03/15 12:53
460F:→ snowtoya : 之前一个业界大佬跟我说政府经常这样搞,最後就是劣 03/15 12:53
461F:→ snowtoya : 币逐良币,好的承揽商之类根本不想接政府的案子,因 03/15 12:54
462F:→ snowtoya : 为经常被刁难+欠款 03/15 12:54
463F:→ ty1111 : 会提到机构是因为前阵子本版讨论到装设监视器的问题 03/15 13:26
464F:→ ty1111 : 比起自家 在公设机构幼童生活区装设监视器可能会 03/15 13:26
465F:→ ty1111 : 比较没有疑义 还有机构不会防虐 但应该不至於像此 03/15 13:26
466F:→ ty1111 : 例高强度虐了三个月至死才被发现 另外探视 光是此 03/15 13:26
467F:→ ty1111 : 例幼童亲友不能去保母家探视我就觉得很奇怪了(这也 03/15 13:26
468F:→ ty1111 : 是我觉得外婆不是监护人的点 监护人应该还是能探视 03/15 13:26
469F:→ ty1111 : 吧) 不知道目前出养的探视规定如何?不能探视的话 03/15 13:26
470F:→ ty1111 : 应该也不会有太远的问题。03/15 13:26
471F:推 yaokut : 看到後来觉得没有地方可以防止这种事情绝对部落发生03/15 13:28
472F:→ yaokut : ,除非...机器人照顾(来乱的)03/15 13:28
473F:推 nanaling : 我觉得就像托婴保母各有好处, 机构和中途家庭并存03/15 13:28
474F:→ nanaling : 有其必要性03/15 13:28
475F:→ yaokut : 每个机构都有存在的必要性,若要让孩子们更有希望,03/15 13:43
476F:→ yaokut : 可能就是要往提高机构人员的稳定度跟福利,及降低内03/15 13:43
477F:→ yaokut : 耗着手。但看到某家徵才标榜2年超过400小时的情感与03/15 13:43
478F:→ yaokut : 专业支持,反推回去思考为何有这项目,突然觉得...03/15 13:43
479F:→ ty1111 : 机器人照顾不知为何让我想起铁丝猴妈妈的实验 照顾03/15 14:34
480F:→ ty1111 : 宝宝的机器人可能要做个柔软毛绒绒外皮才可以(离题)03/15 14:34
481F:→ yaokut : 外面包覆做一层柔软的触感,感觉很可以!(离题)03/15 14:40
482F:→ plokmi : https://www.facebook.com/ProtectChildYesIDo?mibe03/15 17:23
483F:→ plokmi : 分享王薇君粉专,大家可以关注後续游行活动03/15 17:24
感谢分享,他多年关注儿虐,一定有许多想法。 果然在他的脸书找到去年分享的公共政策平台连署 分享一下 https://pse.is/5psbtw 机关回应提到的112/05-06办公听会的儿童托育服务法草
484F:推 Reddin : 推分享法条 原来刑法第 286 条致死 罪这麽低03/15 22:53
485F:→ djww7 : 病态保母脸书也支持死刑喔03/15 23:08
486F:→ djww7 : https://i.imgur.com/tOrCu59.jpg03/15 23:08
※ 编辑: Ponsali (114.39.213.108 台湾), 03/16/2024 00:47:57 针对为什麽当下没有启动儿虐检讨机制 黄立委的脸书有提及https://pse.is/5psd7u 案,似乎还躺在某个角落
487F:推 Reddin : 推分享法条 原来刑法第 286 条致死 罪这麽低03/15 22:53
488F:→ djww7 : 病态保母脸书也支持死刑喔03/15 23:08
489F:→ djww7 : https://i.imgur.com/tOrCu59.jpg03/15 23:08
※ 编辑: Ponsali (114.39.213.108 台湾), 03/16/2024 00:47:57 ※ 编辑: Ponsali (114.39.213.108 台湾), 03/16/2024 01:44:52
490F:推 seesky82321 : 用死刑成全她03/16 09:39
※ 编辑: Ponsali (114.39.210.47 台湾), 03/20/2024 05: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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