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51303 (天梦星痕)
看板BB_Online
标题[公告] 修正判决暨版规调整
时间Sun May 31 16:32:24 2020
查下述一案, 经重复审视过後;
●33436 m 5/20 r51303 □ [公告] tong70624+possible322 判决案(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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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UnCQWL7 (BB_Online) [ptt.cc] [公告] tong70624+possible3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B_Online/M.1589954208.A.5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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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降低判决争议且让整体判决更加减少主观判定的部分
尽可能的去单纯采纳具有明确客观主体之判决事实
修正判决如下述:
查原案(并案後)第一点判决
1F:嘘 possible322: 还有人有脸帮官方说话 真的好恶05/14 17:22
主体不明确,确实可以泛指一般个体,而非特定个人,且此时并未明确点名
虽说前後文意却有其嫌,但应重新审视其是否具备客观事实
因故,在经本小组组务指示并与hong1126版主重新商议研讨後。
裁定撤销第一点的指控,
原案第一点因不具备明确客体故为避免争议,不记入B9次数中。
--
其余经检视客观事实後,
确无其他争议之处。
修正判决如下所述
其第一次以团体客体挑衅俱乐部ACE计触犯版规B9乙次
其第二次公开他人游戏ID, 加重判决。
原累犯二次30天处分,按原版规规定加重一级。
等同累犯三次处分60天。其三犯之采计乃同一客体, 故此案原处略有瑕疵。
应计为同一次但加重处分,并非合并共计90天(非触犯两次, 而是单次加重)。
合计:
1. 攻击挑衅俱乐部并经该俱乐部成员检举, B9成立, 水桶7天。
2. 公开他人游戏ID, 挑衅其个体, 加重判决因故60天。
上述1+2点,合计水桶67天。
原处分时间为:05/16/2020。
新处分时间从 5/31 开始重新计算,需服刑期满 67-14 = 53 天後出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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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据近年各国对隐私权之重视及本国个资法之成立,原版规已有不足之处。
修正版规如下:
原
B9【引战】
请勿发表具有挑衅意味、刻意引战、挑起纷争意图、人身攻击的文字
或以俱乐部为单位进行挑衅以及
酸文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若出现
玩家ID
罚则增加一级。
13/10/17修改(合并)
最後面公开ID的部分从原B9中移除。
并新增版规C3、非经本人允许之个资散播。
C3【未经同意散播个资】
其中,包含但不限於个人游戏ID, 个人PTT以外之帐号(如同PTT ID则不在此限)。
个人水球/信件,即时通讯(包含但不限於LINE,FB,IG等)
只要是属於私人1对1之聊天纪录(不包含群组对话与具官方身分者),均在此限。
另,包含个人姓名、电话、居住地等一应资讯,
本版规不足之处,参照本国个资法所定义之范围采计。
除公开私讯等明显为私人资料的部分版务群可直接惩处以外,其余均采告诉乃论制。
另,相关资料之删除均无须另行通知发/推嘘文者,以保护个人资料安全。
罚则:
此项版规按C项版规加重一倍处理,发文者一律退文+水桶30天起跳。
推嘘文者水桶60天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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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针对本版版规的施行细节部分做出以下调整;
先前已有发布相关公告
●33437 m 1 5/20 hong1126 □ [公告] 关於B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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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UnJZDWL (BB_Online) [ptt.cc] [公告] 关於B类判决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B_Online/M.1589983437.A.8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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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根据此公告修改版规条文及相关补充如下:
A类判决维持不动,均采警告两次後才水桶,以劝阻大於实质效益。
B类判决原为下述:
◎
B类
此类之文章、
推嘘文、签名档,
水桶七天,板主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劣退。
具同项目板规水桶历史者(被B1水桶过,踩到B3视作不具同项目水桶历史)
次犯三十天、第三次後皆水桶六十天。累犯三次(含)以上者,可视情况给予永久水桶。
对於违规情节轻微的文章,板主在文章前方注记s,并寄信提醒原po文者修改或是
删除文章,若收完信仍未更正或未在一天之内收信(PO文时间起开始计时)将针对
违规内容进行处分
修正後描述如下
◎
B类
此类之文章、
推嘘文、签名档,
水桶7~14天,
板主可视情况给予警告
并限期修改文章或删文(含推嘘文),
情节重大者将不警告直接处分,其
发文者视情况劣退处置/推嘘文者加重一倍罚则。
发文跟推嘘文均采累计制,将视时间点进行累犯控管。避免其闹版行为之产生。
推嘘文的部分, 与原推嘘文间隔时间超过15分钟即视为再犯。
15分钟内视为连续推嘘文, 采计一次但适用洗版条款(详版规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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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累计算法如下:
触犯同项目板规者(被B1水桶,另踩到B3则视作不具同项目)
第二次三十天、第三次後每一次水桶六十天。
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可视情况给予永久水桶。
对於违规情节轻微的文章,板主在文章前方注记s,并寄信提醒原po文者修改或是
删除文章,若收完信仍未更正或未在一天之内收信(PO文时间起开始计时)将针对
违规内容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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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B项版规之微调修正, 待详细审视後再另行一篇公布
避免本篇篇幅过长造成阅读困难。
BBO版务群
r51303 & hong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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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7.220 (台湾)
※ 编辑: r51303 (39.10.7.220 台湾), 05/30/2020 00:13:37
※ 编辑: r51303 (39.10.7.220 台湾), 05/30/2020 00:15:40
2F:→ BaRanKa: 版规修正都是OK 总是会有需要修正的时候 天数也确认OK 05/30 11:07
3F:推 hong1126: 附议˙ 05/30 15:09
※ 编辑: r51303 (223.141.100.165 台湾), 05/31/2020 16:35:57
4F:推 FuBon28: 辛苦了 05/31 17:28
5F:→ BaRanKa: 请勿再重覆犯此规及严重针对特定人士攻击 06/0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