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Kai (冏rz)
看板BB-Love
标题[公告] 新增版规--禁止提供个人资料
时间Tue Mar 6 23:39:59 2007
版规:禁止提供个人资料
PTT实业坊原已有规定禁止张贴散布个人资料,有监於本版至今尚未对此立下明
文规范,特此增加版规,即日起禁止以任何形式提供非公众人物之个人资料。
处理方式为:凡初犯者,删文且口头警告;
再犯者删文且水桶一周;
三犯或以上者删文且水桶一个月。
被删除文章不寄回原张贴者,水桶期满後请自行写信给版主群要求解禁。若是於
推文中触犯此规定,被推文章寄至原张贴者信箱後删文,并处罚推文者。
本公告开始第一周为缓冲期,犯规者只删文且口头提醒,实际执行日期为2007年
3月14日凌晨零时,有任何问题请寄站内信给版主群。
版主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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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个人资料:引述《电脑处理个人资料法》之说明,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
证统一编号、特徵、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健康、病历、财务情况、
社会活动及其他足资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行政院主计处《电脑处理个人资料法》联结如下: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0116&ctNode=2286
在本版特别强调姓名、生日、地址、学籍、相片等较为直接且私密之个人资料。
注2.提供:包括直接或间接提供网路连结、信箱联系等展现方法,皆禁止於po文、回
文、推文、签名档等任何型式中出现与提示。
注3.非公众人物:凡政治人物、艺人、历史人物等认定为公众人物以外之对象。
注4.通贩同人志等广告文之银行帐号等资料不在此限,但请保护自己,勿泄漏过多自
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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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10.137
※ 编辑: SeiKai 来自: 61.231.10.137 (03/06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