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npan (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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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8-2选课作业与98-1不同之处及应特别注意之事项
时间Wed Jan 13 12:33:02 2010
98-2选课作业与98-1不同之处(以红色字体标示)及应特别注意之事项
99.01.11
1. 修读辅系/双主修/教育学程,及98-1成绩优异同学,其98-2修课学分上限自初选第二
阶段起自动调高。特殊情况申请超修学分经教务长核准者,亦自初选第二阶段起始可调高
。
(
注:寒假期间由於教师缴交第一学期成绩比初选第一阶段办理时间还要晚,所以第一阶
段尚无法计算哪些同学的平均成绩达80分或名次为全班前10%。为公平起见,故初选第一
阶段全校学士班同学之修课学分上限皆设定为25学分)
2. 初选第二阶段及开学後网路选课期间分发学分之上限,请参阅「98学年度第2学期修课
学分数上下限规定」。有特殊情况须申请超修学分者,须填妥超修学分申请书,经系主任
及教务长核准并送至教务单位後,始可调高修课学分上限。
(注:所谓「特殊情况」,请参阅info 网页「选课及注册须知」之「贰、选课流程(加
退选)/(四)修课学分上限」。)
运动成绩优良甄审、甄试学生,为运动训练或参赛需要,得不受选课最低学分数之限制,
惟每学期至少应修习一个科目。
3. 选课各阶段,同学自认已选定课程後,请自行列印或复制选课结果以备查考。info 网
页「选课结果查询」系统会保留初选每一阶段及开学後每一次分发之结果及log纪录供同
学查阅。另可於
选课系统之进版画面点选「通识课程修课人数查询」,可即时查到当学期
所有通识课程之限制人数、已选上人数、登记人数、余额等资料(全部科目皆显示,毋需
使用者一一输入个别课号,且可由使用者自行选择排序方式)。
4.
大一英文课程全部不开放初选,开学後之加选方式一律改为第2类。
5. 开学後,加选方式为第1类或第3类之课程,凡不符先修科目规定者,於线上直接挡修
。同学们若不符先修科目规定,但实际上已具备修习此课程之能力者,请检具相关证明於
开学第一周即向任课教师说明,请教师先将同学之学号、姓名登记於「点名记分表」上,
俟开学第三周开放下载「教师同意加签单」时,同学再办理人工加签手续。
6. 非EMBA学生,不得修习EMBA课程;非在职专班学生,不得修习在职专班课程。
7.
管理学院开授之英语授课课程,初选时仅限管理学院学位生(不含交换生)选课。初选
如有余额,将於开学後开放交换生及外院有兴趣之学生加选。
8. 加退选之办理时间为开学第一、二周,请同学们尽可能於二周内完成选课,俾使全校
课程及早确定修课名单以利正常教学。至於开学第三周开放下载之「教师同意加签单」,
仅供特殊情况使用。
特殊情况之详细说明请见info 网页「选课及注册须知」之「贰、选课流程(加退选)/
(八)教师同意加签单」。
9. 每学期办理退选之截止日为开学第三周之首日(周日),且第三周受理「教师同意加
签单」时已逾退选期限,故第三周禁止加签冲堂课程,亦不得加签与已选上课程课号相同
但班次不同者。
10. 凡前一学期为休学或经本校核准出国交换进修之学生,并未在本校修习任何课程,亦
即其前一学期并无填写教学意见调查之资格者,进行分发作业时,其教学意见调查填答率
直接设定为100%。
11. 查询选课结果,务必至info网页 点选「学生」下方之「选课结果查询」,切勿只看
CEIBA系统,以免有误差。
12. 选课截止日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不上班,则选课系统会延长截止期限至
适当时间。
13. 选课期间遇有任何特殊状况须紧急公告时,教务处会在本校 info网页 之「最新消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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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183
1F:→ Seanpan:从webmail转贴过来给大家参考。:) 01/13 12:33
2F:推 euckgaygh:推一下吧 虽然字很多 01/13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