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 (甭再突了!椎间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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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单身税...
时间Tue Oct 22 17:54:28 2002
※ 引述《Peter (甭再突了!椎间盘)》之铭言:
: 我比较好奇的是,一个学社会学的,
: 专长是人口学、社会安全制度的中研院研究员,
: 到底是在什麽样的情况、以什麽样的口气、用怎麽样的思绪下,
: 因而讲出这种白痴话?
: → LucLee:详见椰林国发所版的一篇转寄文章 推 211.21.108.21 10/21
我去看过了,基本上我的疑惑还是没有被解决,
反而让我觉得那个po文章的人不见得是真的知道那位陈先生的想法。
这麽说吧!那人以北欧国家为例,从扶养比跟储蓄制的福利制度来讲。
就前者而言,
坦白说我不懂作者提这个到底是想为他的老师辩驳什麽?
他所写的,顶多只是指出在北欧那种扶养比失调的状况下,
所将有可能出现的一种课税声音。
但我要质疑的是,
在「先不说有没有道理」(引述该文作者言)的情况下,
像我们这种福利制度的门外汉当然可以随便讲讲,
但一个从事相关方面的专业学者呢?
他若要提出这种说法,必定得提出更多引以为据的论理。
用我比较熟悉的法律领域来举例说明好了,
比如所谓「治乱世用重典」的这样一个类似的争议概念,
当然一般非法律专业人士可以随便说说,反正只是提出一个idea嘛!
但如果是一个刑法学者呢?当他要作这样的主张时,
难道他就可以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如果不是在特定的言论脉络下,
我会相信一个真正的刑法学者绝对不会是在没有论理的情况下,
讲出这种脱线的言论,
然後能够不负责任以说:「只是提出一个idea而已。」来规避言论责任。
而就後者而言,若真如该作者所述,
在此所将提出的便不应该会是「单身税」这样的一个概念,
而会是在强制储蓄的概念下,
进一步再去讨论关於强制储蓄的减免优惠的问题,
在观念上,这就会跟现在在提说是不是应给予生育优惠是一样的方向,
所以作者这种说法是无法解释之所以有理由会出现「单身税」这样的一个概念。
在我的想像中,以一个研究社会安全制度的学者而言,
绝对没理由不知道我在这里所谈的这两种观念方向上的不同。
我想,那个人再怎麽说,也都只是他去推测他的老师的看法,
而且很显然的,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他是不太清楚他的老师的见解。
如果也真如他所说的,陈先生是一个思绪清晰的学者,
我相信陈先生不会没有考虑过我在上面所提出的种种质问,
也因此,我倾向於相信陈先生会提出来的东西,
绝对不会只是「单身税」三个字而已,
但因为媒体不可能,也不会去关心在「单身税」三个字之外的言论,
所以我还是很想具体了解当时陈先生在开会时的发言脉络。
而在不清楚陈先生的发言脉络的情况下,
我没有打算要对陈先生的个人与理论提出评价,
我只单就「单身税」这个在我认为是谬误的东西提出批评,
为了怕有人误以为我在原文所称的「白痴话」是在批评陈先生,
在这里我还是再澄清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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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208
※ 编辑: Peter 来自: 140.112.214.208 (10/22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