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风之过客)
看板Atheism
标题Re: [讨论] 关於堕胎和欺负小孩
时间Mon Nov 8 05:27:04 2010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看板 Atheism
标题 Re: [讨论] 关於堕胎和欺负小孩
时间 Fri Nov 5 11:04:4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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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议题的争执点,在於人类是否有放弃生命之自由。
之前看过的资料
安乐死
第一节:清理安乐死概念
何谓安乐死
死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死亡在瞬间代替生命;另一类是死亡的生命有一段临终期,死亡
成了痛苦的灾难。
什麽叫做安乐死?原意是舒适而没有痛苦的死亡。
安乐死类型
安乐死分为被动的和主动的两种,主动的又可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两项。
被动安乐死是指认定治疗无效的情况下,放弃治疗听任病人自然死亡,在各个领域均被赞
成。
第一:除了要求医生是一位科学家,而且是一位人道工作者。
第二:知晓病人死亡已经临近,就不必使用维持生命和技术。
第三:为了减轻病人疼痛。
主动非自愿安乐死是指结束生命完全出自於监护者对患者意愿诠释。
两种安乐死在本质上的区别?
道德哲学家认为没有区别:
他们的动机都是相同的,都认为早点死去,对其更好。
两种安乐死行为背後,都想要减轻患者痛苦,因此具有同等道德地位。
认为两者都出於有意,但无可奈何的行为。
公共政策者认为存在根本区别:
何种原因导致患者死亡,十分有意义的区别。主动安乐死适用一种不道德手段来达到让人
认可动机的做法,而被动安乐死不是杀人行为,只是把无效治疗行为的撤除,患者死亡是
出於疾病。
两种安乐死涉及两种不同权利,被动安乐死或终止治疗,涉及到个人自主权和身体完整的
权利。用各种方法治疗延续生命就是对自主权的侵犯,为了身体完整,患者有权力拒绝治
疗。而主动安乐死是对患者直接攻击,人们常用人有死的权利解释之,但并没有什麽个人
死亡权利得到证明。
主动安乐死排除了纠正误诊的可能,而撤销治疗。
中国人如何看待安乐死
第二节:被动安乐死伦理
何谓生命品质和生命神圣性
生命品质可以这麽定义:
个体在身体、心理和社会处境得到满足。
旁观者的评价。
生命的神圣性则是赋予每个人生命同等价值。
治疗和抢救是有限的
这种观点将生命简化维生理机能。
过度治疗不可取。
不能侵犯病患身体自主权。
促进安乐死的普及。
三、宗教界并不反对被动安乐死
第三节:主动自愿安乐死
自愿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区别
现在还有人把医师协助自杀类为主动安乐死的区别。
主动自愿安乐死伦理
是否存在死亡权利
人拥有控制死亡的自主权,他的根据是什麽呢?人的自主权是否能扩大到死亡的层面呢?
主张有死亡权利的人认为:
身体是自己的,生命也该由自己决定。
个人有自杀权利。
在自己要求下有被其他人杀死的权利。
反对者认为,不存在所谓合理的死亡权利:
治疗的是器官而不是人
自我决定的权利不包含自我奴役的权益,自由权利不包括不自由权利。用自主权力来支持
安乐死等於否定生命本身。
死亡权利的承载者是拥有这种权利的人本身,但死亡权利倡导者最多只是呼吁自我的权利
。
帮别人自杀是公众行为。
社会总是认为取消生命权利不能赋予为个人满足私人目的。
什麽叫做死的尊严?
安乐死真的是解脱自我吗?
是否该使自我安乐死合法化?
临床应有主动安乐死的位置
赞成安乐死的人认为:
每个人都有主宰自我身体权利
安乐死的对象是一种垂危频死、精神和肉体都处於极端痛苦状态的人
必须依照八个步骤:
由病人提出
医师要证实病人不受不良习惯影响
病人精神正常,且要有精神科医师在场
病人作出决定後还有给病人思考的时间
是否还有其他挽救病人生命办法?
病人有不可忍受痛苦
起码要有两个医生在场
病人要做出详细报告申请
有利於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主动安乐死除了对患者和家属有益外,对社会大众也有益
拒绝故意毁坏生命行为
反对自愿安乐死的人认为:
主动安乐死是一种伦理道德的扭曲,对公民生存权的侵犯
一个人是否有权决定自己再某时刻结束生命?人类不存在个人死亡权利
医师如何界定病人到了可以实施安乐死的程度?
主动自愿安乐死会不会变成解决难以治育的办法呢?或者变成医疗技术的一部分呢?
谁来执行?医生?谁给医生这权利?医生能得到病人信任吗?医生是神吗?
医疗务诊率约为30%以上
法律有权强迫医生杀人吗?
如何保证省下的资源用在健康保建上呢?
安乐死给了社会一系列难解的问题
对某些知名人物实施安乐死将会有巨大风险
安乐死的延伸:
滑坡现象和负面作用
假如安乐死合法化那麽重大疾病或难以治疗的病症也是合理的
解除那些非濒死但得了不智之症病人将来长期痛苦,这不是更有意义吗?失去思维能力时
的人又该怎麽办?
身体健康,重度忧郁症患者排除於非安乐死之外也变的非常困难。
你怎麽知道病人不会愿意过一种痛苦不堪的生活呢?
代替原则可以用於成人那可否用於胎儿和幼儿呢?
消极负面作用:
出现秘密安乐死
代理判断的出现
被迫安乐死
歧视性安乐死
拒绝安乐死受可能会社会家人歧视
人们的动选
医疗技术不再进步
因病致贫者要求安乐死
养老苑里的老人不知情的被安乐死了
第四节:非主动自愿安乐死
撤除植物人生命维持系统伦理争论
给食物和水算不算治疗?植物人是否有苏醒的机率呢?
怜悯的杀人法律无法宽容
中国现实
对重残和重病婴儿处置
可怜的病儿
让他们寿终正寝吧
不赞成的人说:
成年人和幼儿有何本质差异?
健全的人有权终止幼儿生命吗?
如果有问题,为何不能再怀孕时作检测?
这些幼儿怎麽会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伤害呢?
医学正在进步
人们对幼儿的看法往往随着经济能力和生活品质不同而有不同
杀婴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别再延长病儿的痛苦
赞成的人认为:
这些婴儿是处於濒死状况下,以现有的医疗不见的能够治疗
到底残疾到何种程度可以不给治疗呢?又有谁能够决定呢?
这些患儿对别人的照顾,往往感情上和认知上都没有反应能力
公平分配医疗资源
第五节:安乐死和临终关怀
为何必须安乐死立法
安乐死法案
澳大利亚安乐死法案仅存半年
安乐死立法先锋荷兰
比利时安乐死立法
荷兰安乐死值得仿效
医师权威被神话
安乐死难以杜绝
临终关怀创造了优先死亡环境
安乐死的合法性争议是永无止尽的,也无法有一个统一的结论,绝大多数人认为临终关怀
比安乐死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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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安乐死
主要在临终关怀的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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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1.155.125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122.121.155.125 (11/08 05:30)
1F:推 daze:为什麽拿一个只在最後一节出现的'临终关怀'来当作这资料的重 11/08 07:28
2F:→ daze:点? 11/08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