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asopikov (null)
看板Atheism
标题Re: [闲聊] 无神论观点下的道德
时间Tue Jun 24 05:30:40 2008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队, 出动~~)》之铭言:
: ※ 引述《Palasopikov (null)》之铭言:
: : 首先 我对道德的基本定义:
: : "人对於自身或他人行为的价值判断,此判断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且能对一件行为,
: : 产生至少包含[对错]或[较好与较坏]两种观感之一。"
: 我可以同意道德「主要关注的并不是自身的利益」,
: 或者「遵守道德有时会凌驾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 不过「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这句话可能说得太强了....
: 若是真的跟人的需求或利益无关,
: 那麽人为何还要遵守道德?
我仔细想了一下 确实该改成"主要关注的不是自身的利益"
谢谢指教
: : 依上述定义,我认为每个人依循每个人自己的道德是必要的
: : 因为:
: : 1.若无道德,群体内每个人只能用自身最大利益决定行为,对整体发展不利
: : (有待讨论)
: 不可否认的,许多人关切「整体发展」的理由,
: 主要是因为这对自身处境有利。
: (许多版友都提到「合作」或「契约」的观念,
: 这或许可以充当佐证。)
: 那麽一个并不考量「自身利益」,
: 或者在判断行为上「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道德行为者,
: 为何会关切道德对「整体发展」是否有利呢?
: 理由何在?
我用的理由是我自私的理由:) 有点复杂
因为我认为:
全人类整体的发展,在不以强迫个体蒙受损失的情况下,是好的
而全人类都没有道德 相较全人类有道德
我目前认为前者是"整体无利益 受压迫的个体也增加" 的一种状况
当然 一定可以找到特例是有些人受"群体道德"所压迫
这也是我苦扰的 但假如要我只面临这个判断
我会选择全人类"都有道德"
至於我为什麽认为"全体发展且减少个体受压迫"是好的
追根究底还是我的生物性(以及人的思考能力)
所以"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不妥
: : 2.更容易造成不公义现象(压迫弱势),这违反了我自己以及大多数人的道德准则。
: 所以你认为「公平」或「公义」是道德主要的关注焦点吗?
就我目前的道德判断来看 是的
而且我认为 一个人若不追求公平与公义
除非那个人能很坦然的面对弱肉强食的世界并超然判断自己时觉得合理
否则我会认为不道德
所以公平公义算是我的道德主要专注焦点
: : 我觉得这边讲我自己的道德好了
: : 因为我不知道大家应不应该遵守我的道德准则
: : 我判断一个人或事情有没有道德的依据如下:
: : 任何一个A所做的行为,假设A化身为一个全知的第三者,对A自身行为的道德评价。
: : 而且这个判断是"完全超脱"A本身的
: : (有点类似监考官改考卷 "看不到"考生姓名的状况)
: : 越能符合这种对自己的评价行事,越道德。(或反之)
: : 依此观点 他人 甚至自己都无法准确的评断自己的行为道不道德(好吊诡呀)
: : 因为人无法当全知的第三者,人无法超脱自己看自己。
: 虽然我认同道德判断在某个意义上应当是「超然的」,
: 不过我觉得这里最需要说清楚的,
: 就是在道德判断上为何要借助於一个「全知的第三者」。
: 就你提的监考官的例子来看,
: 你主张道德判断应当要涉及对自身利益的回避。
: 然而这一点其实并不需要假定一个「全知的第三者」,
想一想用"全知"好像不大对
不过我想强调的是 只有在自己能看穿行为的前因"後果"
(譬如造成多少人受损及多少人幸福)
对自己的价值判断才会是准确的
所以我认为道德要不断的靠思考及对周遭的了解
否则会做出自以为正确却无形害人的事
我并不认为 "自己觉得对的事就是对的"
但问题是 人根本不可能办得到呀...
所以我很困扰 自己根本也很难以下定论自己哪个行为道不道德
但有个努力的方向
: 因为不管是诉诸行为的「可普遍化性」(每个人在相同处境下都可以从事同样的行为),
: 或者借助John Rawls对「无知之幕」的设想(你并不知道你是谁),
: 都可以避免行为者只从自身利益的观点去判断行为。
我很好奇"无知之幕"的详细设想 我有时间找来看一下
:
: : 所以(或说因为)我认为 一个明知故犯的人
: : 比一个完全没有人性而不择手段的人还来的糟糕
: : 因为在我的道德准则判断下
: : 後者只是值得可怜 因为他没有同理心来做这种反省 但他没有违背自己的心
: : (到头来 我还是在用我的好恶决定我的道德准则)
: ^^^^^^^^^^^^^^^^^^^^^^^^^^^^^^^^^^^^^^^^^^
: 还好吧,至少我看不出来^^"
: : 是。
: : 理由:
: : 1.这两样道德观 不论在何种时代何种社会,都对群体有益且能减少不公义产生。
: : 符合我对"道德"功能上的期待。
: 其实「饶恕」势必涉及「不惩罚应该被惩罚的人」,
: 就这一点来看,「饶恕他人」跟「追求公义」,
: 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张力....
大部分的饶恕会防止更多欺压与群众暴力行为
当然饶恕杀人犯可能会害死下一个无辜家庭
不过我觉得这种情况很极端 无期徒刑也是一种替代方案
而且我觉得无期徒刑也具有饶恕的意义
: : 2.这两种道德观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符合我目前的道德准则,毕竟很少有人会认为
: : 一个善待他人的人是不道德的。
: 这样的说明我觉得是蛮精辟的。
: 但是从反方面来看,
: 「没有善待他人」(并不是「待人刻薄」)通常也不会被公认为是道德上错的。
: 相反的,一个「尽可能善待他人」的人之所以会得到普遍的赞扬,
: 部分是因为这似乎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的。
: 因此,「尽可能善待他人」,
: 难道不会只是在道德上「被推荐」而不是「被要求」的吗?
就我的道德观 这绝对只是被推荐的
因为我不认同有一种可以判断"任何人在相同情境下的某个行为"是否道德的准则
: 我们有什麽理由一定要「善待他人」吗?
: 这一点可以从「全知的第三者」得到解释吗?
: : ("尽可能善待他人"这种句子,我必须放在特定的人身上,才能做道德判断。)
: 不是很了解这是什麽意思....
意思是 我一定要知道某A脑袋里在想什麽 而且以他的立场去超然判断某A
"做出尽可能善待他人的事" 若不是他所期望的
我就认为某A 做出尽可能善待他人的事 是不道德的
(不大可能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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