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kolin (美式咖啡)
看板Anti-ramp
标题[抱怨] BKK Original包包-台湾分公司诚信瑕疵
时间Thu Oct 8 14:49:57 2015
一、店名:泰国 BKK Original 台湾分公司 西门门市
二、地点:108台北市万华区中华路一段160号
三、时间:2015/8/2~2015/10/8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疑似该店家偷贩卖客户已保留的商品,再以商品有瑕疵为由,无法出货!
企业诚信瑕疵 !!
五、事实经过:
因为得知台湾有开了一家取得官方授权,
贩卖正版BKK包专卖店
很开心的於8/2 从基隆前往该西门町门市购买,
但当天因要购买的包款(2大1小)颜色都缺货,
店长允诺等到货会帮忙保留
再通知我过去购买….就这样我先等了3个礼拜後…
BKK发line通知我:
8/24 小款包已到货,但大包未到,请我再稍候
8/25 通知仅有小款目前保留中,大包未到货,再继续等待
(就这样等了两个月~)
10/5 通知都到货了,请我过去买
因工作繁重难抽空前往台北,有央请店家寄送,
但店家说公司规定无法帮忙寄送!
并说如果我无法过去购买,请我让给他人购买,
因我保留包款是热门款,很多人询问!
10/8 终於请托家人帮忙过去台北店家取包
要到门市之前我先告知BKK并确认包款及金额,
结果~
该店竟然回覆:我要的包款缺货!
且公司无法帮忙保留,不承认之前的约定
并指向此为原离职店长之行为,与公司无关!!
(前後才差三天,态度转变并反悔!)
家人也就这样白跑一趟!
附上line对话内容:
http://miupix.cc/pm-0XC42M
http://miupix.cc/pm-7EX08E
http://miupix.cc/pm-4O1U11
http://miupix.cc/pm-K9PC6K
就这样前後我等了两个月,
得到的回覆是什麽都不算数!
很制式的鬼打墙回应顾客,打发顾客~
疑似该店家偷贩卖客户已保留的商品,
再以商品有瑕疵为由,无法出货!
店家BKK台湾分公司 出尔反尔,
公司诚信严重瑕疵,不顾客户权利!
六、备注:店家後续还在FB硬凹,企图颠倒是非,
想要用赠送小礼物打发...
http://miupix.cc/pm-TTGE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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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ukolin (1.164.194.34), 10/08/2015 14:54:09
※ 编辑: yukolin (1.164.194.34), 10/08/2015 14:59:25
※ 编辑: yukolin (1.164.194.34), 10/08/2015 15:03:51
※ 编辑: yukolin (1.164.194.34), 10/08/2015 15:05:26
※ 编辑: yukolin (1.164.194.34), 10/08/2015 16:13:48
1F:推 poppyeny: 期待後续 感觉好烂 10/08 20:10
2F:推 peine: 好险有留对话... 10/08 20:59
3F:→ Microscft: 为什麽你最後要说保留法律追诉权啊? 10/08 23:13
4F:→ Microscft: 看样子你也没付订金,对方也没跟你签任何约 10/08 23:15
5F:→ Microscft: 对方也没有诽谤你...等等,你到底能告什麽? 10/08 23:16
6F:→ Microscft: 就算了吧,以後打死不相往来就好,谨记板标 10/08 23:18
7F:→ Microscft: 被我列拒绝往来户的店多到一拖拉库,都差不多是像你这 10/08 23:20
8F:→ Microscft: 种程度的"做人的问题",我没有损失,他也没有违法 10/08 23:21
9F:→ Microscft: 但就是让人不爽,那就以後不要再光顾 10/08 23:22
10F:推 jojo87: 你没先付钱 不留货你也拿他没办法 10/09 03:13
11F:→ sindyevil: 时间太久也没有定金 也是麻烦 10/09 07:57
时间太久,是因为他们一直叫我耐心等候!(本着麻烦人家,
就不要一直催促,增加店家困扰的心态,耐着性子等吧!),
结果对方竟然讲成是我迟迟不取,来合理化她们错误的行为!
而家人为了帮取货挪出时间从基隆过去台北拿,结果白跑一趟!
竟也得不到他们正面且诚意的一句道歉,一直鬼打墙官方回答
说真的~这整个感觉真的糟透了!感觉被耍的团团转!
还发讯息又说:不然等下批到货帮我留,通知我过去!?
还要送小礼物之类的..
(OS:我如何相信你呢?你们还真敢说!,
啊不是不能留了,现在又说要帮留???)
没错!就是因为没付订金,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只能列黑名单
而他们处理方式也无所谓!
会说提告,是因为我说:我会上网路阐述事实!跟亲友一起抵制
他们就开始自圆出一套剧本,时间、事发经过完全不对
企图要抹黑我,我非常生气!才警告他~毁谤我,我会告他!
※ 编辑: yukolin (122.116.73.220), 10/09/2015 11:00:27
12F:推 sindyevil: 他安抚你的话和亲友那段都要描述啦… 10/09 13:35
13F:→ cyh33: 原PO有损失啊,要他过去取货结果没货 10/12 08:47
14F:→ cyh33: 况且口头约定也是约定不是吗?更何况还有留言对话网来纪录 10/12 08:47
15F:推 edcyc: 买卖契约不以交付定金为必要,有对话纪录为何不可要求履行? 10/14 15:29
16F:→ f95375697: 没定金还要人家留给你,那买家跑掉,卖家也要因为你没履 10/18 22:52
17F:→ f95375697: 行到交易可以去告你吗??????因为没付订金没买到就要昭 10/18 22:52
18F:→ f95375697: 告大家店家非好店????? 10/18 22:52
F大~我并没有因为它卖了我保留的包,而要告他!
确实我是没付订金的,那店家大可事先与我说明
而不是承诺买家又让买家白跑一趟(而这一趟不算近)
如C大说的,这一趟下来我也是有损失的!
我觉得这是基於买卖互信的原则,
试问如果是你,你的感觉如何?
依目前我是买家的立场~非常不舒服!
在这分享PO文,只是想描素事实经过
让大家自由心证....
我认为连买卖诚信都没有,是[非好店]!!
如果大大能接受店家的行为,那可以忽略我文章!
这可能认知上大家有所不同,谢谢指教~
※ 编辑: yukolin (36.225.38.131), 10/20/2015 19:41:44
19F:→ cyh33: 回某楼:可以啊,店家若因买家跑掉也可以告啊,或是卖场黑名单 10/21 09:03
20F:→ cyh33: 机制同业黑名单机制等等都有的.话说,扯这个太远了,今天就是 10/21 09:03
21F:→ cyh33: 店家违反在先还跟原PO说货到了可以取,都约了耶. 10/21 09:04
22F:→ cyh33: 对原PO而言这就是非好店,提供自身真实经验 10/21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