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ife (要一直这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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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衣有异味…退货遭拒呛声 穿过PO网…卖家
时间Tue Aug 28 16:54:40 2012
衣有异味…退货遭拒呛声 穿过PO网…卖家搜索揭穿
http://ppt.cc/qZqG
张姓女子在PTT留言版上刊登道歉启示,表明自己因一时贪念而将穿过的衣服退货,并意
图藉由舆论来诽谤卖家商誉。(记者林良哲翻摄)
〔记者林良哲/台中报导〕真是恶人先告状!台中市的张姓女子将网路上所购之衣物退货
,卖家以其吊牌已剪下且服饰有异味而拒绝,张女在网路上大骂对方,并扬言向媒体爆料
;而卖家在网路上搜寻,发现张女曾穿着此衣物和友人到牛排馆吃饭并拍照留念,控告她
恐吓及诽谤,法官审理时,张女认罪并与对方达成和解,被判刑2月、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张姓女子是在去年3月12日在网路上向卖家「I-sTyLe」商店购买5件衣物,
在3月15日收到货品,但她在3月底以「与想像不符」为由,将5件衣物退货。卖家检视退
回之衣物,发现服饰有异味及棉絮,并已拆除吊牌,因而拒绝其退货。
穿该衣上牛排馆留影PO网
张女不满商家的态度,在台大批踢踢实业坊(PTT)留言板上大骂对方,指控其贩卖二手
衣,并扬言将持续让此「恶行」在PTT曝光,还要向消基会、消费者服务中心指控,把此
事爆料给媒体得知,让电视和报纸来报导。
I-sTyLe的王姓负责人在网路上搜索,发现张女在3月19日的生日当天曾穿着所购买的「贵
族系可拆毛领图腾金扣毛呢短大衣」(价格为1080元),和男友一起到牛排馆吃饭,2人
拍照留念并上传到张女的「无名相簿」网站内。在取得证据下,王姓负责人控告张女涉嫌
恐吓及加重诽谤,检方侦办後将她起诉。
被控恐吓判刑2月缓刑2年
法官审理时,张女在罪证确凿下无法辩解,只好坦承犯罪与检方展开认罪协商,并和
I-sTyLe商店的王姓负责人达成和解,主动在PTT上刊登道歉启事。(如图,撷取自网路)
虽然诽谤部份因双方和解而撤回告诉,但张女涉及恐吓业者部份为公诉罪,无法撤回告诉
,最後法官判处她有期徒刑2月、缓刑2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28/today-center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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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38.240
1F:推 Deltaguita:这种行为不可取 令人厌恶 08/28 17:00
3F:→ magicgreet:不是OP超久@@ 08/28 17:44
4F:推 aova:我是今天才看到新闻欸 ~ 真屌~@@ 08/28 18:40
5F:推 Raist:怎麽今天才上新闻 媒体好lag 08/28 22:57
6F:→ Deltaguita:应该是判决确定之後 才做报导的关系 经过法院认证的 08/28 23:05
7F:推 chosen4040: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08/29 08:29
8F:推 Dragoon:我记得他无名网志还写"会吵的孩子有糖吃" 08/29 09:20
9F:推 kokus:自己拍照存证,这可怨不得人罗 08/29 10:45
10F:推 tentaikanso:乡民能载舟,亦能覆舟XDD。 08/29 11:42
11F:推 recky96:卖家也满聪明的 找无名查证据指正她 08/29 11:44
12F:推 Koknight:这种人 啧..... 08/29 12:07
13F:→ leedentist:这种人超没水准.... 08/29 12:42
14F:→ moonerG:没水准到极点了 08/29 17:50
15F:→ blue80169:行为不可取,该是给个教训 08/30 14:00
16F:推 sweetpotapo:希望他们不要再出来害人了 08/30 23:06
17F:→ eva19452002:这给我们一个教训,吃饭就吃饭,不要没事拍照还上传 08/31 10:47
18F:推 depravity:之前不是还有小偷打卡的 XDDD 08/31 11:25
19F:推 doghouse:法院认证 08/31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