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sonyha (怀受西瑞斯)
看板Anti-ramp
标题[抱怨] 高雄 海专路 晨间厨房
时间Fri May 11 20:29:09 2012
一、店名:晨间厨房 海专店
二、地点:高雄市楠梓区海专路161号
三、时间:2012 年 5月 11 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无证据却跟客人要上次的早餐钱
五、事实经过:
今天朋友早上去晨间吃早餐
朋友点完早餐 吃完要去付钱时
店员竟然指着 其中一个朋友说 "看到你的短发就想起来 你们上次没有付钱!"
顿时大家都傻眼
店员把上次他们点餐的单子 坚持要他们付钱
而我的朋友们也坚持 他们上次就是有付钱
总之在那边争执了一段时间 几乎是谁也不让谁吧
没想到最後我朋友竟然妥协 把钱给付了!
(PS 朋友只是不想在争执 并不是承认他们没付钱)
我的想法是
店家都会标示 找钱到当场数清 出了店门口就不负责之类的告示牌吧
依据同样的逻辑 就算我朋友真的没付钱好了 也不该在这ㄧ次讨回!
这种事情真的发生 店家应该要自行吸收 也是当初他们的疏忽才对
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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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32.235
1F:推 jordan1227:这...好夸张...... 05/11 20:51
2F:→ Raist:前面很夸张 但你倒数两句会不会太理直气壮了一点? 05/11 21:15
3F:→ Raist:不推这种心态.... 05/11 21:15
4F:→ gsonyha:嗯..抱歉 但我实在不知道我该用哪种心态 只是真的觉得生气 05/11 21:20
5F:→ neo77:还付钱= = 05/11 21:31
6F:推 mf7841:没证据还公开指人没付钱,你朋友是可以告店员妨害名誉的, 05/11 22:01
7F:→ mf7841:这种时候我觉得还是找警察来比较好,息事宁人反而更助长黑 05/11 22:02
8F:→ mf7841:心店家的气焰。 05/11 22:02
9F:→ amx002:你最後那两句不能认同 但是店员做法太过草率 05/11 23:10
10F:推 irene668:当初有付钱为何这次要再付钱? 这样店家一定会以为你朋友 05/12 00:00
11F:→ irene668:上次真的吃了没付钱吧! 05/12 00:00
12F:推 ForgerEames:我推i大的话。搞不好店家就只是想找个冤大头付钱而已 05/12 00:03
13F:→ ForgerEames:,原PO朋友付钱不就间接证明自己好欺负吗?觉得应该找 05/12 00:04
14F:→ ForgerEames:警察+1 05/12 00:04
15F:→ klmer19104:太夸张了吧... 05/12 00:44
16F:→ klmer19104:那我可以说上次少给了三份餐吗?? 05/12 00:44
17F:嘘 btjerwei:这种直接可以叫警察了… 05/12 11:59
18F:→ chiaolin:付钱 人家就会认定你们之前没付 05/12 12:41
19F:推 fireflyyen:这种情况我会直接要求他拿出我之前没付的证据 05/12 12:44
20F:→ ringo750358:根本就勒索!搞不好已经用这方式骗了不少冤大头! 05/12 12:45
21F:→ fireflyyen:另外你最後两句我可以理解 但是太理直气壮了一些 05/12 12:45
22F:推 lunaxxx:最後付了钱 间接承认上次没付 05/12 15:00
23F:嘘 yangway:付钱=你朋友承认 太弱了 05/12 15:39
24F:嘘 bin7766:找警察先~为啥要付钱?请他们拿出证据啊~否则就告他 05/12 15:47
25F:→ eva19452002:店家:超爽的,又骗到1次了 05/12 19:40
26F:推 yamasaki29:拍尼当 搞消郎 你朋友应该据理力争叫他拿出证据的 05/13 02:26
27F:→ yamasaki29:没证据就可以告他妨害名誉 真想去那家店试试看 XD 05/13 02:27
28F:推 s850284:那你下次就说上次你付钱了没拿到餐点,叫他们补给你阿!欺 05/14 08:51
29F:→ s850284:人太甚耶! 推你说的找前钱出了店就不负责,那凭什麽上次忘 05/14 08:53
30F:→ s850284:了这次就要你们付?应该要找警察+1 05/14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