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rines (sim)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抱怨] 台北 松江路 佳品旅行社韩国旅游
时间Fri Mar 18 13:45:47 2011
如果你真的要法律诉讼时
※ 引述《philosophys ()》之铭言:
定型化契约可以业者爱怎麽订就怎麽定?
第 二 节 定型化契约
第 11 条
企业经营者在定型化契约中所用之条款,应本
平等互惠之原则。
定型化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
应为有利於消费者之解释。
他爱怎麽定你要一定要遵守?
那是"屁"
定型化契约不可以全部都只讲消费者应如何如何
却都没有解释业主应如何如何?
如果是这样明显违反平等互惠原则
例如他可以明定中止行程的相关内容
但也同时必须有补偿或其他说明消费者之权益
且不可以所有契约内容都仅规范消费者本身
而业主部分却未说明或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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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已经签约了
第 12 条
定型化契约中之条款违反诚信原则,
对消费者显失公平者,无效。
定型化契约中之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显失公平:
一、违反平等互惠原则者。
二、条款与其所排除不予适用之任意规定之立法意旨显相矛盾者。
三、契约之主要权利或义务,因受条款之限制,致契约之目的难以达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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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去任何地方上课
老师一定会强调这个法条是消费者的最终武器
不可不熟读
在各种地方都可以用到
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
例如
以前营造业建筑业公共工程政府与包商的工程合约
就是一个不平等契约
当该法条出现後立即逆转
政府各单位更常输到脱裤子
还有更多小虾米对抗大鲸鱼媒体却未披漏的案例
其实到现在仍有一些业主
以为随便事前掰个不平等契约给消费者签
或在任何商品、其他地方写上"免罪声明"
就以为没事
其实那通通是无效的
只能说他们还没被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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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如果你不打算跟他们上法庭让他们难堪的话
那可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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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42.208
※ 编辑: shrines 来自: 111.250.42.208 (03/18 13:57)
1F:推 philosophys:谢谢 03/19 19:17
2F:推 philosophys:我想,我签订的"国外定型化契约" 是观光局公布的 03/19 19:22
3F:→ philosophys:该没有问题。我想依照您的说法,最有问题的应该是"同 03/19 19:22
4F:→ philosophys:意书"的部份。依照您所贴出来的条文,有没有签名都仍 03/19 19:23
5F:→ philosophys:可以请求旅行社进行合理的解释或赔偿的 03/19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