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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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私校退场条例」肥了谁?
时间Sat Jan 2 17:46:18 2021
「私校退场条例」肥了谁?(柯今尉)
苹果日报
2小时前
柯今尉/教育部技职司专门委员
行政院於日前将「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退场条例」)函请
立法院审议之後,社会上就此法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是高教工会为主的团体,认为「退场
条例」放宽对私校的管制,肥了私校董事会;另一种则是私校经营团体,认为「退场条例
」对私校太过严苛,且剥夺私法人财产权。
何以同一个法案,却有两种极端的看法?是否哪里产生误解?
基金垫付经费维持运作
大家可以先试想一个情境:一个私校因为少子化,学生日渐减少,学校入不敷出之下,发
不出薪水,教职员不满、学生无法获得好的学习,而董事会也束手无策,最後学校被迫停
办,教职员突然失业、学生匆促转学,导致教职员、学生、社会三输的局面。
为了解决此一困境,教育部制订「退场条例」,规划因财务不佳等原因被列为专案辅导的
学校,3年内无法改善就必须全面停招,同时重组董事会,停招後1年停办,停办2个月後
法人解散,校产归公。
而在重组董事会到法人解散前,学校正常运作所需经费,由退场基金垫付,法人清算时再
归垫基金。因此教职员在职期间能正常领到薪水、不会突然失业且会拿到资遣费、即将毕
业的学生可以在原校毕业、刚入学的学生能有充足时间选择要转入的学校,可完全避免前
面提到的窘境。
而「退场条例」完成後,教育部在去年(2020)4月进行预告程序,并陆续召开多场会议
,条文自然随会议决议做部分修正,因此後来教育部送到行政院的版本,与行政院去年(
2020)11月函送立法院的版本并无太大差别。高教工会对外宣称,行政院对私校放水,大
幅放宽「退场条例」规定,实是误解。
另外,高教工会抨击最大之处,在於「退场条例」赋予私校在专案辅导期间得以改制、改
办,让原本可归公的校产变为私人把持,更是天大的误解。依照现行《私立学校法》规定
,私立学校本就可以与其他私校合并、改制为其他类型学校、停办学校後改办其他社会福
利等法人。
没放水让管制架构完整
为了避免专辅学校藉由申请合并、改制或改办,拖延退场时间,因此「退场条例」第24条
略以「专案辅导学校所属学校法人,依私立学校法申请改制、合并或改办『3年未完成者
』,依本条例规定命其全面停招、重组董事会、停办、解散等。」不仅没有放水私校董事
会,反而是让整个管制架构更完整。
「退场条例」系为补强现行法令不足之处,在私校退场过程中,确保教职员及学生权益,
并维护私校校产公共性,并无任何放宽对私立学校监督甚至图利董事会之条文。个人期待
,立法院能尽速审查「退场条例」,各相关团体若有其他补充或修正意见,均可在立法院
审议过程中提出讨论,大家共同努力使「退场条例」尽速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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