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dbear22 (addbear22)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翁启惠改列贪污被告 --这些聪明到底怎麽了?
时间Wed Apr 27 22:27:09 2016
※ 引述《ggg12345 (ggg)》之铭言:
: 今天, 翁院长的状况是出在
: 1.拥有非法的股票, 名份上没有技转时, 发明人应该拥有的合法权益.
: 2.技转的项目还未达成熟的发明物, 还需进一步投资研发.
: 3.解盲前, 发生近乎内线交易的股票买卖, 造成不当利得.
: 4.研发尚未完全成功, 技转的发生不外经费来源发生困难, 外来资本认为值得抓
: 住时机投入, 坐待成果.
在专利法中,发明人若想要完全拥有专利权之权益,
请在不利用雇用人(雇主)任何资源下完成,以形成所谓的非职务发明,
不然原则上雇主是拥有专利权,再由雇主分配适当报酬,
故若发明人不想只获得被分配的报酬而想要获得更大利益,
但是发明人自身的人力,财力,资源不足以支持独立研究,
则可以寻求别人的出资赞助,
只不过此时发明人就要和出资人协定如何分配利益,而不是独享
若专利法中对於专利权的归属原则令您感到不解或不愉快,
可用一个略为不当但又合乎人性的例子来说明,
老王辛辛苦苦地养育二三十年的孩子功成名就了,
但却不回报老王且认别人为父亲
您会为老王感到不值得吗 (例子中不否认孩子本身的努力)
回到专利法,老王的角色就是雇主,孩子就是员工,功成名就是专利权,
希望您能理解
最後,仅就专利法本身进行讨论,
不对特定人物或事件(例如中研院长)进行评论
--
手残按错键要重打,希望别再按错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4.220.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fterPhD/M.1461767231.A.D76.html
1F:→ saltlake: 这篇真是佛心来着 :) 04/27 22:54
2F:→ addbear22: 感谢:) 04/27 23:03
3F:→ ggg12345: 工研院聘雇了研发工程师,该工程师具名向经济部要了一个 04/27 23:36
4F:→ ggg12345: 科专计画,计画核准了,但拨款执行前需先经签约,约中载明 04/27 23:38
5F:→ ggg12345: 计画所有成果归属经济部.您说的是这个,但软体着作权则是 04/27 23:41
6F:→ ggg12345: 不需经注册就自动归原始创作者.国科会与经济部皆补助研 04/27 23:44
7F:→ ggg12345: 发经费属同一类型.这类似定型化契约,申请者不签则经费 04/27 23:48
8F:→ ggg12345: 不会拨下.但国科会早就有案例主持人要求重新修正条款再 04/27 23:50
9F:→ ggg12345: 同意签约.所以并非研发所获的专利早有任何法律规定! 04/27 23:54
10F:推 tainanuser: 推! 04/28 00:22
11F:→ addbear22: 请弄懂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的不同 04/28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