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Mash (P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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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朱敬一 蒋伟宁 翁启惠 「勿以贪污办教授」
时间Mon Jan 7 10:53:52 2013
我觉得报假帐捞回扣的问题 很容易解决
1. 国科会成立研究计画采购部门 统一负责招标采购
教授醉心研究 哪有时间招标议价?
2. 教授只负责提需求及规格(特殊规格需提出说明)
3. 采购项目本来就该涵盖研究支援项目 例如 扫把 垃圾桶
冰箱 电锅 咖啡机 参考书等(提出说明即可)
4. 至於提报购买 LV包 iPad 等不寻常的研究用品 应该提出更详细的说明
最重要的是 任何物品的购买必须有案可稽
其实 研究支援人员(包括采购人员)是很重要的
研究人员 和 研究支援人员 应该分流 各司其职 才叫做人尽其才
※ 引述《leoblack (自我放逐的开始只好自己)》之铭言:
: 原出处http://ppt.cc/GP82
: 朱敬一 蒋伟宁 翁启惠 「勿以贪污办教授」
: 记者谢蕙莲、严文廷/台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3年1月6日 下午2:30
: 朱敬一上午提出三点呼吁,强调:一、会聘律师对单纯品项不符教授,提供法律协助、二
: 、根据科技基本法第6条最後一项,科研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检察官依法侦办时,不
: 以贪污罪追溯。三、希望司法机关多了解学术研究本质,让学术与公务分轨。
: 朱敬一表示,研究经费「买A报B」有时代的大背景,过去研究经费流入流出都要报国科会
: 同意,但程序往往一拖三、四个月,若碰到实验过程有变化,或突然发现国外有类似研究
: 要改变计画方向,照程序提报根本来不及,才会出现用耗材先报帐的情况。
: 他强调,这次被起诉的教授,都是相关规定修订之前的旧案。「如果当中真的有钱进自己
: 的口袋,绝对是贪污」。但朱敬一反问,假设一个一万元的研究费,有9900元用在研究,
: 其中有100元当成实验室零用金买文具扫把,却因为这100 元被起诉,「我真的不知道该
: 怎麽说!」他强调,用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这些「买A报B」的教授「真的太严重」「如果帐
: 很清楚,只是品项不符,是贪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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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147.57.77
1F:推 boblu:电脑采购好像就这样?每次看到那些型录价目都觉得有够图利XD 01/07 11:10
2F:推 hint:这样过一阵子采购部门的弊案就会爆发了XDDDDDD 01/07 11:11
3F:推 logphase:为啥ipad这类电子阅读器不算研究品项,现在paper这麽多, 01/07 11:13
4F:→ logphase:统一采购,配给计画主持人,既节能省碳又减少弊端! 01/07 11:14
5F:推 boblu:因为 Anroid 更好用。 怎样你有甚麽不吗? 决斗!来决斗啦! 01/07 11:21
6F:→ onezillion:之前电脑零件不能报,只能用开印表机碳粉,开太多会被念 01/07 11:34
7F:→ onezillion:只好自己吃下了,前後大概也花了几万吧 01/07 11:34
8F:→ WinnieDad:iPad不能算是电子阅读器,充其量是具有阅读PDF档的功能 01/07 11:49
9F:→ WinnieDad:。Kindle之类的才应归类为电子阅读器。 01/07 11:49
10F:推 dream123:统一采购也没这麽简单,若是可以这样子早就作了 01/07 21:28
哪里不可行? 请说明
11F:→ wildwolf:长庚的老师就是采用这种方式,非常麻烦 01/08 08:58
12F:推 astushi:会很麻烦...光解释这些东西干嘛用给采保组就很头大了 01/08 10:53
项目是专家审查 采购人员只是将审查通过的项目买回来
※ 编辑: JohnMash 来自: 27.147.57.77 (01/08 11:06)
13F:推 astushi:这个专家太难请了~各个领域的东西都要有概念~不然就是几个 01/08 12:51
14F:→ astushi:领域倾一个~现行五年五百亿就已经请了一堆行政助理~以後经 01/08 12:52
15F:→ astushi:费结案後~这些助理就已经不知道该怎麽安排了~更遑论再请新 01/08 12:52
16F:→ astushi:人..不请人依这样的方式去作~最後一定又是校方的会计人员 01/08 12:53
17F:→ astushi:来处理~最後就是变成研究生天天去解释用途等等~劳民伤财 01/08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