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gx (你害了我的狗)
看板About_Life
标题[检举] L_TalkandCha/steve1121小组长失职滥权
时间Mon May 11 02:13:22 2020
诉求A:如【证07】之第2、3段(请群组长命违规人晓谕、答复、或判决)。
诉求B:请群组长迳行判决本人解除水桶。
1.检举steve1121小组长(下称违规人)有下列违规,
长期於两案针对本人施以歧视性权利剥夺。
1.1 失职
1.1.1 审案迟缓:
违规人审案向来迟缓,今年1月间cloudlydot申诉案花费二十几天宣判
【
#1UE3-buG (About_Life)】,违规人与群组长均未答复,以致违规人变本加厉,
经计算,其审案期间随即突破25日後直喷最高峰57日
【
https://i.imgur.com/iQBPfJD.png】,而57日这件刚好是本人的案件【证01】,
而且还不是宣判,只是审理过程的一个补件公告,
如果本人没催促【证06】,这补件公告根本不会贴出来,说不定要87日才会贴。
过了57日最高峰後,缓缓下降,还是很高,可见违规人一贯就是审案迟缓,
加上对本人歧视,复合效果就是审理本人的案子「超级慢」(请勿念出),
摆明就是不管你告赢与否都先水桶两个月,严重剥夺本人权利,也剥夺广大用户的权益。
1.1.2 错误示范摧毁团队形象:
违规人对本人施以歧视性超级慢审理,这次拖过头,慢到系统无法应变,
慢到原文都找不到了,违规人就把事情丢着、嘴巴闭着,不作为也不答复【证07】,
身为小组长,竟然这麽不负责任,做出了错误示范。
违规人整天口口声声要用户先写信给板主沟通,要板主尽量回信,
仿佛新网路文化的领航者兼沟通大师,结果违规人自己也做不到,
把整个TalkandChat管理团队的形象毁掉。
1.1.3 词不达意:
【证01】记载「若申诉人有原被处分文章备份,请转录至本板。
此申诉案暂标示 m ,以表示处理中。」,
却没说若申诉人没有原被处分文章备份,该怎麽办。推文问他不回,沟通信也不回。
M标记表待补缺件、处理中,但是处理什麽、谁来处理并无严格限定,
历来补缺件的人,除了申诉人,还有很多是板主,
甚至有前例是违规人叫申诉人等他上网找资料。【
#1ShinlA2 (L_TalkandCha) 】
现在到底是要我等谁处理还是谁在等我处理?不清不楚的通告,让案件更复杂。
1.2 滥权
1.2.1 本件
违规人命本人除指定证物外,禁止以任何形式张贴或转录本案「有关」或无关之文章
【证01】。首先这违反了他自己订定的组务板规5. 「...组务案件非当事人请勿回文...」
的反面解释(当事人可回文),这是滥权;何况本件中本人只有申诉状1篇於证物6篇,
没有任何回文推文,不可能触犯组务板规9.「严禁刻意或蓄意扰乱看板秩序」;其次,
如果连「有关」的文章都不能写,那违规人等於对本人禁言了,
本人在组务板并没有违规,却无端被禁言,这是歧视。歧视,是针对特定族群的成员,
仅仅由於其身份或归类,或是个人特质,给予不同且较差的对待。
违规人於本案针对本人滥权施以歧视性权利剥夺。
1.2.2 前案
违规人於去年前案【
#1TDTQ5QW (L_TalkandCha)】中,
命本人以指定内容与行数回文【证08】。首先,
本人在现实社会与组务板没有看过有谁受过这种要求,经验上可判断是歧视。
何况前案中本人只有申诉状1篇与证物13篇,没有任何回文,
少量推文也是为了回应JustSad staff23的大量推文,这两位还说粗话,
违规人对这两位都没意见【
#1TDy1Hei (L_TalkandCha)】,如果认定本人少量推文是扰乱
看板秩序,就是歧视本人。另论理,本人在申诉状已使用数页充分论述「政治问卦」,违
规人却要本人必须在5行内重新论述「政治问卦」否则不审理,无异刁难。此外违规人命
本人「勿任意发文陈述或说明,否则将依组务板规 9 处置」,去年当时本人认为这是命
本人在5行论述之外,不得额外发文,而非认为这是对该5行论述的规范。违规人发出词不
达意的命令,再对误会的本人做出严厉处罚【证10】,就是滥权。
我国从来没有法官会命原告为限制内容与篇幅的主张,纵使其主张内容偏离主题,
至多造成该案本身的败诉;对原告打100大板逐出法庭,是清朝以前才有的现象。
前案虽已逾向群组检举之期限,仍可证明违规人有长期违规。
1.3 小结
违规人迟缓、词不达意、官威大的审案方式,
阻断了本人所有知悉审案的进度、合理参与审案(例如补正、再主张)的可能,
一问三不知等待3个多月,竟已经超过(冤案)刑期的一半!
请群组长命违规人负责任做出一个审案人应做的决定,
立即予本人如首揭诉求A之晓谕、答复、或判决。
2.板务申诉案【证09】应由群组迳行判决:
2.1 因为上述长期、针对性、歧视性的权利剥夺,
【证09】应属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1CLXxDNX (SYSOP)】。
2.2 因本人检举steve1121小组长违规,steve1121小组长不可能对检举人再有公平判决,
须回避板务申诉案【
#1CLXxDNX (SYSOP)】,是以请群组长代为处理板务申诉案,
2.3 该板务申诉案迄今已审理97天,违规人长期违规已达9个月,请群组长一次解决。
依据我国刑事妥速审判法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10027 】
第5条,法院就被告在押之案件,应优先且密集集中审理。审判中之延长羁押,
如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十年者,第一审、第二审以六次为限,
第三审以一次为限。同条第3项,审判中之羁押期间,累计不得逾五年。
前项羁押期间已满,仍未判决确定者,视为撤销羁押,法院应将被告释放。
这法条的概念简单说就是,政府如果想很久还想不出为什麽要关这个人,就该把他放了。
类推本人桶期180天,在桶已过半,违规人仍未判决,且未判决非因本人之过失,
请群组长如诉求B,迳行判决本人解除水桶,免本人另提板务申诉,
实为法便、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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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0.157.1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589134406.A.D6F.html
※ 编辑: hjgx (111.240.157.12 台湾), 05/11/2020 03:04:11
※ 编辑: hjgx (111.240.157.12 台湾), 05/11/2020 03:04:38
※ 编辑: hjgx (111.240.157.12 台湾), 05/11/2020 03:05:54
※ 编辑: hjgx (111.240.157.12 台湾), 05/11/2020 03:11:24
※ 编辑: hjgx (111.240.157.12 台湾), 05/11/2020 03:18:30
※ 编辑: hjgx (36.227.7.138 台湾), 05/11/2020 03:22:40
※ 编辑: hjgx (36.227.7.138 台湾), 05/11/2020 03:25:03
1F:推 tn00270144: 我以为我55天已经够久,还有人57天的..... 05/11 11:34
2F:推 tn00270144: 当然小组长业务量真的多是事实。但无论你申诉是否有理 05/11 11:37
3F:→ tn00270144: ,先水桶两个月才能还你公道这合理吗..... 05/11 11:37
4F:→ tn00270144: 群组长要不考虑多设置一个小组长,一同处理庞大的业 05/11 11:38
5F:→ tn00270144: 务量 05/11 11:39
6F:→ ok8752665: 都没发现你格式跟别人不一样吗== 05/11 12:05
※ 编辑: hjgx (36.227.7.138 台湾), 05/11/2020 18:53:57
2020/05/17申诉人补充1.1.2 之主张如下:
被水桶的用户,如果原文被板主删除,则该用户有向板主请求提供原文的义务;
板主则有提供原文的义务,
确保这原文必须是符合组务要求的格式与内容,也是板主的义务。
是以本件中,申诉人(用户)已尽义务。
至於要求申诉人查核原文是否用符合组务要求,除了申诉人不一定有能力判断有无符合,
且向「沟通」中的板主「争执」有无符合,反而对沟通(请求不罚)有不利,
实在是强人所难。
倘用户与板主未能执行首揭义务,由目前实务看来,小组长会代为执行,例如:
loveup申诉案
申诉状
#1UHL5Gl7 (L_TalkandCha)
小组长代贴原文
#1UJCb3KL (L_TalkandCha)
coffee112申诉案
申诉状
#1UJD__6N (L_TalkandCha)
小组长代贴原文
#1UV3laVE (L_TalkandCha)
有时甚至用户贴了,小组长还会再贴一次,例如:
longyin申诉案
申诉状
#1UIN2T-- (L_TalkandCha)
用户贴原文
#1UIf5aML (L_TalkandCha)
小组长代贴原文
#1UQSJtUA (L_TalkandCha)
ayahoo申诉案
申诉状(找不到)
用户贴原文
http://www.ucptt.com/article/L_TalkandCha/1583303107/923
小组长代贴原文
#1UNwUVvV (L_TalkandCha)
综上,本件中未尽义务的,是管理团队(板主群、小组长)这一方。
※ 编辑: hjgx (111.240.120.168 台湾), 05/17/2020 19:00:58
※ 编辑: hjgx (111.240.120.168 台湾), 05/17/2020 19:24:39
恳请群组长速为判决本案。
※ 编辑: hjgx (111.240.126.188 台湾), 06/04/2020 22:30:28
※ 编辑: hjgx (111.240.126.188 台湾), 06/04/2020 22: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