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_Life 板


LINE

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一、申诉人ID:diefishfish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L_SecretGard / jobli 三、申诉判决:#1NYdrSc2 (L_SecretGard) 四、申诉主旨: 本人所提检举案系检举政黑版pinkkate版主处理版务,未依据现行政黑 版规七.12,违反政黑版规七.12,并非检举政黑版pinkkate版主提出「 罢免版主案」违反群组规定。 版主违反版规,属於看板违规行为,根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 规则〕第十条规定,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小组长判决 不受理本案,於站规不合,且判决理由亦与批踢踢相关规定不合, 且相关理由明显错误,而审理该案前,经pinkkate披露,竟已与小组长 私下针对该案沟通一周,如此重大违纪疏失,明显该案已无合法性可言 本人经查阅相关小组长之重大违失後,於群组提出申诉。 五、申诉事由: 本人检举政黑版pinkkate版主处理版务违反违反政黑版规七.12,相关 说明在小组内检举案已有详述,请群组长参阅。 针对小组长判决回应如下: 1.pinkkate於Fri Jun 17 08:07:39 2016来信通知本人,(证八) 告知我动员一下朋友投赞成票,该投票为是否支持新设立的板主条款, pinkkate都已特地来信寻求支持新设立的版主规范。 小组长之判决理由未经审慎审酌,恶意栽赃本人擅自主导修改版主规范。 明显不符事实。 2.pinkkate於#1NYEt-uj (L_SecretGard)文中推文, 其与小组长针对该案已讨论一周完成,此为重大违纪。 请群组及各上级,应立即查扣相关沟通纪录,查阅电磁纪录, 查明pinkkate与Neptunium与小组长间针对此个案之沟通电磁纪录。 并应立即查扣相关迹证,以利相关後续诉讼之事证勾稽比对。 以防有湮灭证据,串证之虞。 就像法官绝对不可以和其即将审判之案件之相关当事人等,私下进行来往, 沟通,乔定或讨论案件之任何相关事项,这都是不被允许的。 如此一来,法官所审理之该案件,将被撤销,并且法官会被依法依送侦办。 如今pinkkate自行於#1NYEt-uj (L_SecretGard)推文证实事先针对该案私下沟通完成 则小组长和版主明显已不适任。应给予处分。 且该申请案与判决已不具任何可信度与效力。 3.现行政黑版规七.12系版主以站规赋予版主的【制定板规权】所制定。 依据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第二-(9)条 规定: -----------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 规范、小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 而现行政黑版规七.12条规定: ----------- 若版务处理上板主意见不同,严禁进行独断处理且其处理无效,待有 共识後才行处理。 ----------- 请问群组长: 政黑版规第七.12条 有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 规吗? 若无违反、若无抵触,该版规即为有效,版主应该遵守。 4.版规与站规、群组规范,若无抵触时,版主应该同时都要遵守。 上开第1点谈的是版规与站规、群组规范等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为 无效版规。 本点谈的是若无抵触,版规即为有效,版主应同时遵守站规、群组规 范,以及有效的版规,版主不得违反任何一种版规,更不得以遵守了 站规、群组规范为由,就可以违反有效的版规。 依据 GeminiMan 群组长解释 第一点( 详如:https://goo.gl/H1NKta ) ------ 一、如现行板规有《板主自律条款》对於板主任期的限制, 板主上任自应遵守相关板规,包含板主任期。 如有违反板规之情形,自属板友可申诉板主之标的。 ------ 当版主以站规赋予版主的【制定板规权】制定出有关版主任期的限制 ,是没有违反站规、群组规范,是有效的版规,群组长告诉我们,版 主只要定出版主任期限制的自律条款,如有违反版规,版友就可以申 诉。 请问群组长: 八卦版规第二十一条规定版主任期为八个月。 如果任期到了,八卦版主可否以没有违反站规、群组规范为由 ,来违反八卦版版规的版主任期限制? 小组长不受理本人检举案的第3点理由,竟是【政黑版pinkkate版主依 站规及群组规提出之申请,本人无法以板规迳行提出无效】? 小组长理解错误,本人检举的是【政黑版pinkkate版主依站规及群组规 提出之申请,但没有依有效的政黑版规七.12提出申请】。 版务处理,依据政黑版规七.12规定,需要有共识才能处理,但【罢免 版主案】的版务处理,并无经过全体版主的共识,应为无效。 否则,将来八卦版版主任期一到,坚持不下台改选,被人检举後,可否 依照小组长的逻辑,以【版主任期依站规规定并无期限,任何人不得以 八卦版版规第二十一条来检举】? 如此一来,政黑版规第七.12条、八挂版规第二十一条,版主可以违反 、可以不遵守?那岂不抵触群组长的解释? 真依照小组长的逻辑,只要【政黑版pinkkate版主依群组规提出之申请 ,本人无法以板规迳行提出无效】, 那麽 群组规定【若该板已有板主,需现任板主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并经 所有板主同意。】,若政黑版主直接提出新版主的申请,本人岂非不能 检举他们违反政黑版规七.4?没有经过版友投票表决、私相收受? 站规没规定版主一定要三位,版主若一直不遴选新补主补满三位,本人 岂非不能检举他们违反政黑版规七.3? 小组长会有如此错误解释,实对站规、群组规、版规的位阶有所错误认 识。版规仅不能抵触上级规定,可不是说遵守了群组规范,版规就可以 违反、版规就无效。 5.政黑版规第七.12条并无抵触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规定。 政黑版pinkkate版主所申请的【罢免版主案】是 -------- 群组规范 二、新增/删除板主 <删除板主> 3.看板超过半数的板主同意罢免另一位板主,则无需经连署,可直接至 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罢免原因需详细陈述,由小组长审核。 -------- 而政黑版规七.12规定是: ----------- 若版务处理上板主意见不同,严禁进行独断处理且其处理无效,待有 共识後才行处理。 ----------- 群组规定要"超过半数以上板主"才可以提出申请,而政黑版规七.12 规定要"全数版主有共识"才可处理版务,"全体版主"并无违反"超过 半数以上版主"的规定,亦无违反任何批踢踢任何上级规定。 请问群组长: 政黑版主需要依照群组规定来提出【罢免版主案】, 那需不需要依照政黑规定七.12来处理版务? 若【罢免版主案】违反群组规定,则无法提出申请; 那【罢免版主案】这个版务处理若违反政黑版规七.12,又该如何? 这是数学交集、联集的问题,当群组规定、政黑版规同时对於【版 主提出罢免版主案】的处理均有规定时,该案须同时依照这两个规 定来提出申请,并非择一遵守、更非可以遵守群组规定、却违反版 规。 6.小组长以本人上任後违反政黑版规第七章规定、违反自己政见为由 ,来禁止本人检举政黑版主违反政黑版规七.12? 小组长举此为例,实在没有同理心,该案是上任版主以版规来限制 下任版主的制定版规权,原本就有争议,而且,小组长後来否决了 AskWhat的检举案,认同本任版主的主张,新任版主有制定版规权, 并无违规,且AskWhat继续上诉至群组,群组长至今快三个月也无法 裁决,可见,这站规、版规的执行惯例都有争议,群组长、小组长 都无法解决的争议,居然拿来指责新任版主,并以此来限制本人检 举政黑版主违反政黑版规.12的权力,这公平吗? 况且,本任版主群,在群组长尚未解决【制定版规权】的争议前, 就已从善如流,遵守自己的政见,接受上任版主以【制定版规权】 来限制本任版主的【制定版规权】,并依照原版规举办公投,且 依照投票结果,回复了原来的版规(即现行版规规),详如: #1NNk9r6t (HatePolitics) #1NQ2Lq7e (HatePolitics) 本人若无同意,该公投岂能办的成?版规又如何回复成原版规? 以此指责本人,并限制本人的检举权,不受理本案,实不公平、 亦不合理。 请问群组长: 就算本人如小组长所讲,本人就无资格检举了吗? 就算本人如小组长所讲,政黑版主的违规不算违规了吗? 上开六点回应说明,除了回应小组长的判决理由外,更补充了小组长 判决认定的不合理及不合规定。 六、申诉诉求: pinkkate自行於#1NYEt-uj (L_SecretGard)推文证实事先针对该案私下讨论, 属於重大缺失违纪。 小组长明显不适任,若在法律界,承审法官必须停职移送侦办。 已判决之案件废止,因为已触法且已无可信度可言。 民众检举案件前,可以先和执法人员乔好案件,用什麽法条移送吗? 检察官或律师等司法人员,可以先和法官私下沟通,乔好某案怎麽宣判吗? 政黑版规七.12规定,处理版务需要所有版主的共识才能处理,是 否抵触批踢踢上级规定?是否有效? 政黑版pinkkate版主没有经过全体版主的共识下,就提出【罢免版 主案】的版务处理,是否违反政黑版规七.12? 七、检附证据: 证一:本人於小组所提之检举案。#1NYcqNvR (L_SecretGard) 证二:jobli的公告 证三:本人 与 jobli 小组长之沟通信件。 证四:GeminiMan 群组长解释 第一点(详如:https://goo.gl/H1NKta) 证五:现行政黑版规(详阅第七章版主自律条款) #1NQ2Lq7e (HatePolitics) 证六:jobli 小组长之判决公告。#1NYdrSc2 (L_SecretGard) 证七:沟通後小组长於小组的回覆 证八:pinkkate来信请求支持新设立的版主规范之信件 证九:pinkkate在此文章中推文说已经针对该案和小组长沟通 -- 《Gossiping》板主 第一任 2009年10月30日 ~ 2010年 7月10日 第二任 2013年 6月11日 ~ 2013年 7月 1日 《HatePolitics》板主 第一任 2015年 6月18日 ~ 2016年 4月 1日 第二任 2016年 4月 2日上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9.2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469116904.A.0C9.html ※ 编辑: diefishfish (59.115.9.27), 07/22/2016 00:38:36 ※ 编辑: diefishfish (59.115.9.27), 07/22/2016 00:41:51 ※ 编辑: diefishfish (59.115.9.27), 07/22/2016 00:44:10
1F:推 rocfrank: 政黑板的联合罢免案其主要理由还是有擅自推定分身帐号为 07/22 09:49
2F:→ rocfrank: diefishfish所有干扰其他板主造成板务运作上窒碍 07/22 09:51
3F:→ rocfrank: #1Hu3DlVP (BoardCourt) 站级处分」则绝对需经帐号部认 07/22 09:52
4F:→ rocfrank: 定後才能进行。 板主属於站级最低管理阶层故适用之 07/22 09:53
5F:→ rocfrank: 再者 有"部分人士"对帐号部之判定是谓脑内小宇宙的思考 07/22 09:57
6F:→ rocfrank: "但不排除有借用或共用情形"此句放诸天下皆同 竟以政治 07/22 09:59
7F:→ rocfrank: 思维 是故下至板主上至群组"一条龙"操作下 前有送帐号 07/22 10:04
8F:→ rocfrank: 部无视於程序正义为人诟病 後案旋即在不顾视听强渡拔除 07/22 10:09
9F:→ rocfrank: 政黑板是泛政治看板 回归现实面 虽绿大蓝小 但蓝也有4成 07/22 10:12
10F:→ rocfrank: 前朝尚能容忍多元化意见(民主常态) 站方亦未多所干涉 07/22 10:14
11F:→ rocfrank: 而j小组长两次积极(上次是唯读)动作 这不是人为操作 那 07/22 10:16
12F:→ rocfrank: 什麽才是?! 建议死鱼此案若被黑掉 当上诉至BC板以明心志 07/22 10:18
13F:推 hw102050: 死鱼惹毛其他板主又不只分身案,追一下进度好吗~ 07/22 11:40
14F:推 pinkkate: 我只想知道 若板规规定 板主为永续存在 不受罢免与小组 07/22 11:46
15F:→ pinkkate: 长控管或拔除 那是否就可以当板皇了? 07/22 11:47
16F:→ rainform: 版主怎麽可能不受群组(小组)的罢免规定和小组长管控 07/22 14:23
17F:→ rainform: 有违小组规/群组规/站规的板规根本是无效的。 07/22 14:24
18F:→ rainform: 板主自律条款对板主任期、其他资格规定或版主惩处规定 07/22 14:27
19F:→ rainform: 都只是道德条款罢了。 07/22 14:32
20F:→ dragonjj: 死鱼加油,我支持你,这边不行,继续上诉bc版,我鸡排 07/22 14:38
21F:→ dragonjj: 珍奶都买好了,坐等好戏 07/22 14:38
22F:推 johnny9667: 可是POWER911在BoardCourt已经快被漠视两个月了XDD 07/22 14:56
23F:推 clw8: diefishfish加油~ 07/23 00:07
24F:推 AskWhat: To pinkkate:不用版规规定,站规并无限制版主任期,只要 07/23 06:01
25F:→ AskWhat: 只要不违反批踢踢上级规定,即便是站长也无法拔除他的职 07/23 06:02
26F:→ AskWhat: 务,版主爱当多久,就当多久.... 07/23 06:03
27F:推 rocfrank: #1NYEt-uj (L_SecretGard)申请案 1~18点都跟分身帐号有 07/23 09:40
28F:→ rocfrank: 所牵连 无视於帐号部的专职认定 另 第13点到那里去了? 07/23 09:41
29F:→ rocfrank: #1NYuJ_sc (HatePolitics)既然公告板主递选死鱼剩余任期 07/23 09:44
30F:→ rocfrank: 却又在申请案中补提kim(明示是与板主合作愉快之人选) 07/23 09:49
31F:→ rocfrank: 如此急就章推人出来 不就要造成既成事实 让死鱼回不去吗 07/23 09:51
32F:推 r13974682: 推KIM的文章呢? 07/23 10:02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oy-Girl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