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fish ()
看板About_Life
标题[检举] jobli 所提多重帐号查询不符程序
时间Sun Jul 3 20:32:20 2016
一、检举人ID:diefishfish
二、被检举人ID:jobli
三、检举事由:
#1NTIwA62 (About_life) jobli 所提多重帐号查询不符程序
1.申请人:小组长,在群组版提出时,并没有请当事人到案说明。
jobli到About_life版申请後,
完全没有寄信通知我,
告知我,jobli其已在About_life版发文提出申请,
告知本人在About_life版有法定三天回应时间。
2.审理人:群组长,在申请人没有请当事人到About_life版说明的情况下,
且在还不到72小时,
本人没机会、没时间说明的情况下,群组长就到帐号部提出附议申请。
申请人、审理附议人均不符程序,整个送件完全不符规定。
送件程序错误,案件已不符合相关送件规定。
四、检附证据:
ptt规定
文章代码(AID):
#5IW8rjT6 (ID_Multi)
二. 提出多重帐号查询惩处案件的限制与办法
申请人:
需为
与该案件相关之板主以上职务(该板板主、直属小组长、直属群
组长)或站长以上职务
(注一)
由
申请人於该事件所属的组务板提出,需详述案件经过,检附各项证
据文件,
并请当事人到案说明(注二),提出申请视同申请人愿对该
项检举负责。
该组务板直属组长於审理後认定当事人不适用於一般板务行政惩处後
,可至多重帐号板(ID_Multi)提出附议申请,附议申请时亦需检附
前项所述文件。提出附议申请视同附议人愿对该项检举负责。
注二 申请人需寄信通知当事人前往
组务板说明,并备份该信件作为证据
,
寄信後72小时内无回音亦
视为完成此程序。
--
《Gossiping》板主
◆ 第一任 2009年10月30日 ~ 2010年 7月10日
◆ 第二任 2013年 6月11日 ~ 2013年 7月 1日
《HatePolitics》板主
◆ 第一任 2015年 6月18日 ~ 2016年 4月 1日
◆ 第二任 2016年 4月 2日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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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iefishfish (36.225.230.231), 07/03/2016 20:33:35
※ 编辑: diefishfish (36.225.230.231), 07/03/2016 20:34:44
1F:推 r13974682: 你有回文只是你又删掉 你哪里不知道? 07/03 20:57
2F:→ r13974682: 你是都没在管版 不用去政检版看? 07/03 21:01
4F:→ chenhsiutsai: 死鱼心里怕 可是死鱼不说 哈哈好怕哈哈 07/03 21:58
5F:推 wac08: J不符程序检举J? 可是GM送件了耶 07/03 22:42
6F:→ wac08: 你要不要检举GM违法送件? 这样才能阻止被查询呀~ XD 07/03 22:43
7F:推 hw102050: 根据这边的速度... 这件判出来 死鱼的分身查会先出来 07/03 22:50
8F:推 AskWhat: 帐号部站长若来群组查证,看到死鱼版主的检举案,若觉得 07/03 22:57
9F:→ AskWhat: 有理,说不定就会以"程序"冻结该附议申请了.... 07/03 22:58
10F:推 AskWhat: 在帐号部,当事人是没办法检举的,只能判决下来,七日内 07/03 23:00
11F:→ AskWhat: 提出申诉。到时,程序真有问题,严格来说,申请人、附议 07/03 23:01
12F:→ AskWhat: 人都要负责,且有惩处。 07/03 23:02
13F:推 lovekangin: 没机会说明? 你不是回了还自己删掉?? 07/03 23:03
14F:→ lovekangin: 怎麽有第二个911的感觉? 07/03 23:03
15F:→ AskWhat: 小组长是申请人,申请地点在群组,要求当事人来解释的地 07/03 23:04
16F:→ AskWhat: 点是在群组。 07/03 23:04
17F:→ AskWhat: 而小组长所检附的证据,却是自己在小组版提出申请,要求 07/03 23:06
18F:→ AskWhat: 当事人到小组版说明,申请程序根本不符,所以,应以本次 07/03 23:07
19F:→ AskWhat: 在群组所重新提的申请才是对的,且要重新要求当事人来群 07/03 23:09
20F:→ AskWhat: 组做说明。但这次在群组提出申请,并无让当事人说明的机 07/03 23:11
21F:→ AskWhat: 会,群组长误以小组内错误的当事人说明证据,来当作本次 07/03 23:12
22F:→ AskWhat: 正确申请案的当事人说明证据,所以,还未到72小时,就去 07/03 23:14
23F:→ AskWhat: 帐号部提出附议申请。 07/03 23:14
24F:推 andy02: 看不出哪里有问题~ 07/03 23:17
25F:推 AskWhat: 整篇的关键点就是"程序"。 07/03 23:23
26F:→ AskWhat: 死鱼版主已经将帐号部有关"申请人"的程序列在证据上。 07/03 23:25
27F:→ AskWhat: 只要问群组长简单几个问题,申请人是小组长的话,应该在 07/03 23:26
28F:→ AskWhat: 哪里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该请当事人到哪里提出说明? 07/03 23:27
30F:→ AskWhat: ,那麽小组长请当事人来群组版说明的告知信在哪? 07/03 23:30
31F:→ AskWhat: 小组长可以把请当事人到小组版的告知信,来当作是请当事 07/03 23:31
32F:→ AskWhat: 人到群组版说明的告知信吗? 07/03 23:31
33F:→ AskWhat: 这样若可以,帐号部的有关申请人程序的规定就是废话了, 07/03 23:33
34F:→ r13974682: 你要这样讲 那小组长当初就该直接请死鱼过来这说明 07/03 23:34
35F:→ AskWhat: 乾脆说申请人有告知就好,当事人爱到哪说明都好,可以这 07/03 23:34
36F:→ AskWhat: 样吗? 07/03 23:34
37F:→ r13974682: 小组要等三天 群组又要等三天的意思? 07/03 23:35
38F:→ AskWhat: 我早就说过了,小组长之前的申请案程序是错的.... 07/03 23:36
39F:推 andy02: 小组长板就是组务板了 也给死鱼板主时间回覆了 07/03 23:37
40F:→ AskWhat: 申请人有告知当事人要到应该的版面说明,当事人没去,申 07/03 23:37
41F:→ AskWhat: 请人检附告知信件为证,审理人满72小时就能当作已告知。 07/03 23:38
42F:→ andy02: @@我还是认为逻辑是小组长管板主 在组务板就处理好了 07/03 23:39
43F:→ AskWhat: 小组长是申请人,申请的地方就是上级单位(群组)..... 07/03 23:39
44F:→ AskWhat: 若在小组版审理,那版主是申请人,小组长是审理人。 07/03 23:40
45F:→ AskWhat: 事实胜於逻辑,否则,小组长这次就不用来群组版提出申请 07/03 23:42
46F:→ andy02: 因为今天是板主有争议 不是一般板友@@ 自然是这样处理 07/03 23:42
47F:→ AskWhat: 了。版主有分身帐号的争议,这不是第一件,也不是最後一 07/03 23:43
48F:→ andy02: 而且条文写组务板 小组长哪里就是组务了 ~ 07/03 23:43
49F:→ AskWhat: 件。帐号部认定是是不是分身,若无违反帐号部其他规定, 07/03 23:44
50F:→ andy02: 而且死鱼的信看起来像是寄给各大上层~ 07/03 23:44
51F:→ AskWhat: 版务上有关分身的违规认定,是版务各级管理人员的事情。 07/03 23:45
52F:→ AskWhat: 若照andy02的逻辑,此次小组长来群组版申请,岂非违规? 07/03 23:46
53F:→ AskWhat: 应该回到小组长的组务版去处理? 07/03 23:47
54F:推 phoenixzero: 干 所以我们都不能检举死鱼是否有分身喔 07/04 00:09
55F:推 batt0909: 自删了 代表知道了 07/04 00:17
56F:推 hw102050: 我猜帐号部不会过来看程序== 那边只看申请文有没有齐 07/04 00:18
57F:→ hw102050: 根据我的经验 所谓的程序 都是由小组/组务处理的 07/04 00:19
58F:推 johnny9667: 摆明死鱼心理有鬼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04 00:42
59F:推 m195566: 这检举案已经无效,违反 1. About_Life受理要项:(二) 07/04 01:44
60F:→ m195566: 跟当时PTT8的申诉ㄧ样是无效的,因为没有跟小组长沟通 07/04 01:46
61F:→ m195566: 小组检举板主不用先沟通,但是在组务检举小组长要先沟通 07/04 01:47
62F:→ m195566: 死鱼检举无效,等着GG惹...... 07/04 01:48
63F:推 lovekangin: 死鱼现在很紧张吗? 07/04 01:49
64F:推 m195566: 死鱼当然紧张啊,搞不好PTT8是本尊,死鱼是分身,就冏惹 07/04 01:54
65F:推 wac08: 笑死了 检举别人 结果自己也没等三天啊 是很急很紧张吗? 07/04 08:13
66F:推 wac08: 这篇还是先自删 等三天再来PO啦~ 07/04 08:17
67F:推 phoenixzero: 死鱼表示 我换ptt8 准备一下 07/04 08:54
68F:推 wac08: 对噢 里人格跑哪去了? 不出来震怒一下的吗? 07/04 09:11
69F:推 hateOnas: 是不是应该去板务组长那边申诉 07/04 09:19
70F:推 m195566: 检举王要不要顺便解释一下为何"凑巧"过期检举死鱼分身啊 07/04 09:25
71F:推 r13974682: 所以不要装死了 赶快出来说明 07/04 12:50
72F:→ r13974682: 还是要继续强调谤鱼者死? 07/04 12:51
73F:推 kkabcd: 因为我没看到啊 我不是板主 没看到没检举这也算在我头上? 07/04 16:10
74F:→ kkabcd: 昏倒 有看到那篇文章的人为什麽不检举 只有我检举还怪我哩 07/04 16:12
75F:推 hateOnas: 拜托一下 自己不热心还怪热心检举的人 这世界真是够了 07/04 16:13
76F:推 elzohar: 朝圣推 XD 07/04 16:18
77F:推 chenhsiutsai: 为蛇摸这边也有检举鸡的身影 07/04 20:13
78F:推 chihchan: 开始找程序漏洞钻,和李铨叫有87%像 07/06 12:58
79F:推 batt0909: 喔喔,又多了三天 07/06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