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的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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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smart1988违法判决
时间Sat Sep 15 01:14:41 2012
负责审案之 Life_Plan 代理组务前来答辩。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1.申诉人:p55555
: 2.被申诉人:smart1988
: 3.申诉理由:
: (1)
: 再该申诉案程序未完备前,该申诉人并未「转录判决主文」和「相关证据」
: 该申诉人均以复制贴上之方式,显然并无完成组务板规所规定之申诉程序事项
: 在程序不完备的情况下,应视为无人提出申诉案
观 L_LifePlan 组规
#1Cj09eGx (L_LifePlan):
(三) 申诉程序与注意事项
1.使用者对於板主处置有疑义者,请先与板主完成沟通或沟通已明显无用,
方可至本板提出申诉。未与板主沟通迳自至组务板申诉者恕不受理。
使用者或板主请将相关证据以转录的方式张贴於组务板。
3.使用者提出申诉请准备以下资料
(1).申诉本文
(此项必备,并请依格式填写。)
(2).板主判决之公告文
(3).与板主完成沟通程序的证明
(必备,否则组务得拒绝申诉。)
(4).其他可供组务参考的有关文章
其中,规定必备的项目为「申诉本文」及「与板主完成沟通程序的证明」,
申诉本文为
#1GJj-Z1v (L_LifePlan)
与板主完成沟通程序证明为
#1GJmar-- (L_LifePlan) 以及板主 P55555 转录之信件堆,
先前要求转录判决主文及水球纪录,乃为组务另外要求,
一方面网页板PTT之判决主文无修改嫌疑,且水球纪录并非申诉人 pognini 拥有,
因此组务决定依板上现有证据判决,不强制转录判决主文过来,
依组规规定,判决主文并非必备事项,无强制转录之绝对必要性。
: (2)
: 唯在小组长无视组务规定的情况下,欲作出对本人不利之裁决
: 本人亦不愿意接受小组长之指控,本人并非不愿意对於申诉案作出说明
: 而是该申诉案并无完备程序,在没有完备程序的情况
: 本人不知道何以小组长循私无视组务之规定,欲作出判决
: 本人只好优先提出答辩,并希望小组长就该申诉案能以程序不完备之情况下
: 宣告结案
该案之申诉本文於 9/11 发出,
你在 9/12 就回文要求组务终结申诉案
#1GK9RoI9 (L_LifePlan),
我想总该给申诉人一些时间沟通,
如果组务的功能是专门打回票,那麽写个程式来执行便可。
: (4)
: 无奈小组长无视组务之规定,如欲申诉者,应「转录」相关证据在组务板
同第一点答覆。
: (5)
: 故,在程序不完备的情况下,
: a.该申诉案根本不能成案
: b.并非由转录的动作,呈现之於组务之证据,毫无证据力
同第一点答覆。
: 4.结论:
: smart1988 无视组规规定,迳自宣告本人败诉
: 为无效之判决,违法之判决,请群组长介入。
: 本人亦要求群组长检视其小组长身分是否给予应当之惩戒 !!!
: 相关证据,以下转录
组务答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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