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inosa (芬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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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公告] luminosa 水桶三十日
时间Sat Jul 28 17:56:16 2012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G4oglXj ]
作者: VOT1077 (Arsene 风之谷卫鹰 )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公告] luminosa 水桶三十日
时间: Sat Jul 28 07:56: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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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G4l2kHK (L_SecretGard) [ptt.cc] [问题] 为何本组判决不敢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343418542.A.45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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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06 + 7/28 luminosa □ [问题] 为何本组判决不敢接受公评而要箝制言论?
内容夹带情绪性攻击字句
依据版规
四、看板秩序。
2.发表於本板之文章不论是否合乎分类,明确人身攻击、羞辱特定板友或群体,
该文章删文并水桶三十日,申诉案并不予处置。
此文删除
且 水桶三十日
又 原申诉文 并未删除或锁文
其他人对於判决内容 依然可以於原申诉文内 推文发表意见
并未有箝制各方言论的情形 尚请谨慎发言
以上
心情小组 小组长 VOT1077 2012/07/28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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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5.99.25
1F:→ luminosa:原文证据已遭VOT1077湮灭於板面上 看他有多不敢接受公评 07/28 17:57
2F:→ luminosa:哪字哪句情绪性攻击?大家等看VOT1077要闪躲逃避到何时^^ 07/28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