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罕世奇才 真白痴)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诉] 不服L_TaiwanPlaz组务判决
时间Thu Mar 29 23:59:25 2012
申诉人:samallan
被 告:《L_TaiwanPlaz》 Geforce2GTS
请 求:一、就piperwitches申诉applepies一案结果不服
二、公开向现任高雄板务samallan及前板务applepies道歉
理 由:该判决适用规则错误,申诉主文如下:
该判决文中仅引用对申诉人有利之证据,针对高雄板板规
2-1.2b中所引文章,文中仅写赠品而非尾牙赠品,认为该案申
诉人误会赠品皆可买卖一事为情有可原,而要求修改板规减少
模糊空间。
然而本板板规2-1.5 明订
2-1.5 点数、赠品禁止买卖,仅得於置底推文区徵求、交换。
公仔买卖须附上官方加价购金额连结,且欲出售之金额不得高於定价8折。
违者
迳行劣退。
原有板规已明载赠品禁止买卖,此部分完全未见在其判决
文中提及,显然无视本板板规早已阐明之立场与述明之罚则。
又,本板置底公告区亦有公告新规范
★ m 1/17 applepies □ [公告] 奖品'交换'徵求'赠券/点/品 发文新规范
该公告文内已阐明尾牙抽奖奖品得买卖,赠点、赠品不得
涉及金钱交易。此公告乃2012年01月17日,由高雄板务讨论取
得共识後所发布,其效力应优先於判决文中所指,2-1.2b所引
之2010年09月17日之公告文。然而判决文中丝毫未曾引用新公
告文之论点,一味攻击2-1.2b用词有模糊地带。
而其於本板回应该判决时,表明"一、置底新公告看过 不
影响判决 二、新旧无抵触"。若依其所言看过新公告,为何仍
认为本板禁止赠品买卖之文字模糊?为何会认为该申诉人误认
赠品可买卖情有可原?为何於早前讨论文章推文内说出"PTT不
适用从旧从轻" 之言论?若依其所言新旧无抵触,则新公告之
用字遣词更证明本板严禁赠品买卖之立场,为何要对该申诉人
酌减其刑?
其为判决後所为回应,完全回避本板板务方所提质疑,使
本板板务applepies愤而去职,且被告尚要求本人删除公告文,
且不得就判决与解释回应与质疑,使本人无法行使"PTT使用者
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三编第一章第十三条第三款所保障之权
利。故本人要求被告向本人暨因此请辞之前高雄板务applepies
公开道歉。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这是是非非
原是万事万物缘起缘灭起的头
却又丝丝缕缕纷纷扰扰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兴创作-醉世梦言、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01.13.69.203
1F:推 l980:慢慢等吧,前面一堆案群组长还没处理呢.. = = 03/30 00:16
2F:→ l980:看看这板文章代码:#1FJ9P95X 最後三行的文字 03/30 00:18
3F:→ l980:我只觉得怎麽可以要求别人做自己做不到的事呢? 03/30 00:19
4F:推 rocfrank:未看先猜回应是:看板事务申诉仅至小组长层级。 03/30 00:26
5F:→ tsd:板主对小组长判决不服,其实这例子不只你一个,之前还有南港板主 03/30 00:27
6F:→ tsd:都没人想想,为啥大家老会申诉某位小组长...因为一直恶搞 03/30 00:29
7F:→ samallan:听说下面有一篇置底文叫About_life 板规-20091227 03/30 00:30
8F:→ samallan:听说里面第一条第二款准许就小组长判决提起上诉 03/30 00:31
9F:→ tsd:好像都是申诉同,我最早申诉的,群组长还没有给判决,耐心等吧!! 03/30 00:33
10F:→ samallan:阿....两个礼拜没回应就再上诉啦,上面还有mousepad嘛 03/30 01:10
修改内文最後一段部分文字,阐明行为主体
※ 编辑: samallan 来自: 101.13.69.203 (03/30 01:42)
12F:→ ganbaday:组务,可上诉群组,否则"板务"层级,群组长得不受理。 03/30 01:58
13F:→ ganbaday:2010年站规>2009群组板规应无疑义。 03/30 01:59
14F:→ hateOnas:2010 站规大於2009群组规 板务不能上诉到群组长 03/30 02:13
15F:→ hateOnas:一件事归一件事 我申诉小组长是组务 这是站规有规定 03/30 02:14
16F:推 ganbaday:另外我看完该案,判决很合理阿,你的举证并非没有被采用 03/30 02:14
17F:→ hateOnas:只能罢免解决了吧 不能申诉的 拍拍 03/30 02:16
18F:推 ganbaday:而是新公告可没有使旧公告失效,旧公告的确会造成误解阿! 03/30 02:16
19F:→ ganbaday:就算拿出100个公告强调禁止赠品,仍无法使#1Cau5-tT公告 03/30 02:17
20F:→ ganbaday:里面"没印赠品字样都能卖"这条使人误解的原因消灭。 03/30 02:18
21F:推 Geforce2GTS:ganbaday说的就是我当初推文说的 前後公告根本无抵触 03/30 02:18
22F:→ ganbaday:我三个公告都看过了,真的会误解为"没印的就不属於赠品" 03/30 02:19
23F:→ Geforce2GTS:组务在审理案件 不会只站板主立场 使用者立场也会考虑 03/30 02:20
24F:→ ganbaday:该做的事情是补洞:#1Cau5-tT公告修文,强调仅限尾牙赠品 03/30 02:20
25F:→ ganbaday:另外就算没2010站规,要申诉也要先有沟通程序吧=_= 03/30 02:21
26F:→ ganbaday:翻了所有证据,确实连沟通程序都没做,当板主还不熟程序? 03/30 02:26
27F:→ ganbaday:还在板上用公告表人,要论理可以理直气壮,但回板上捏造 03/30 02:28
28F:→ samallan:附件5,第114行到第118行 03/30 02:28
29F:→ ganbaday:不实结论咬人,讲好听叫孩子气,讲难听叫做诽谤 03/30 02:28
30F:→ ganbaday:我看过了啦,就说2012年的公告不会使旧的公告失效阿 03/30 02:30
31F:→ ganbaday:PTT无法测谎知动机,就算p某是找旧公告钻漏洞也只能补洞 03/30 02:31
32F:→ samallan:目前2-1.2b最後一行有修正为"尾牙奖品其他细部规定" 03/30 02:34
33F:→ samallan:只是因为新板规是因应修正,并非原案件时状态 03/30 02:35
34F:→ samallan:所以附件6开头有说明为旧版本,以免影响判决 03/30 02:36
35F:→ samallan:抱歉,沟通程序有走,忘了附上 03/30 02:42
36F:推 ganbaday:2010的公告本身逻辑就很不通,但无论如何还是个公告, 03/30 02:43
37F:→ ganbaday:就当作是被前板主表到,那公告还是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 03/30 02:45
38F:→ ganbaday:其(代名词,依文意=赠品)未印有类"赠品"等字样者,贩售 03/30 02:46
39F:→ ganbaday:金额上限约为市价8折,【即可】售卖於板上。我东看西看 03/30 02:47
40F:→ ganbaday:N多遍,这条特别用代码强调的【定义】根本就说可以卖=_= 03/30 02:48
41F:→ ganbaday:逻辑:是赠品 && 没印赠品字样 && 低於八折 = 可卖 03/30 02:49
42F:→ ganbaday:我不是因为都组长才护航,你可以拿那段红字去BM板统计, 03/30 02:51
43F:推 Geforce2GTS:I can't agree upstairs more. 03/30 02:51
44F:→ ganbaday:看有多少板主不会一头雾水(怎麽不能卖又能卖? 啥鬼?) 03/30 02:51
45F:→ ganbaday:是我的话就【附7】该文解M砍掉,另外PO一篇简单明了的 03/30 02:52
46F:推 hateOnas:八年一读? 03/30 02:53
47F:→ ganbaday:(最吊诡的是2010还没有尾牙规定,为啥会公八折能卖=_=) 03/30 02:53
48F:→ samallan:所以其实最乾脆应该把板规里那行定义引文删掉? 03/30 02:56
49F:→ samallan:删掉之後便毫无疑问理应适用新公告? 03/30 02:57
50F:→ samallan:抱歉,因为我十点还有体育课,且已连续两天失眠,不能再 03/30 02:59
51F:→ samallan:继续熬夜硬撑,待课後再回来看後续 03/30 03:00
52F:推 GeminiMan:看板事务申诉仅至小组长层级。 05/16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