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kk123123 (某人-27382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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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申诉] a935438滥发劣文(3)
时间Tue Jan 17 11:02:51 2012
※ [本文转录自 L_ShoppingMa 看板 #1EsqVqGi ]
作者: kkkk123123 (某人-27382长多!) 看板: L_ShoppingMa
标题: [申诉] a935438滥发劣文(3)
时间: Sun Dec 4 18:14:09 2011
我於12/4日下午於hypermall版发文
使用版务标题讨论版务问题
主张要求版主说明以下三点
1.说明未经公告将我永久水桶之原因
2.说明未经公告擅自篡改版规之原因
3.说明版上目前禁止讨论版务之原因
这三点後两点皆为公领域事务
而第一点虽然看起来是私领域事物
但实际上我们还原整个事情经过的过程
便会发现它也属於版务的问题
说明如下
1.说明未经公告将我永久水桶之原因
板主当时并未经过公告,并且打错劣退原因
回到上面第二份备份
可以注意到文章末端退回的是版规5-2和版规3-3
5-2是版务标题的规定
3-3是广告文的规定
这两条都是十分清楚,可以明显看出违规的版规
而目前的公告是先斩後奏
就是先将我第三篇文章劣文退回後
才补发的公告
这还原回当下就变成以下的情形
我无缘无故被用一个明显错误的原因水桶一年
并且被劣退
没有任何说明
没有任何公告
这件事情的意义相当於版主可以任意水桶一个版友一年
并且劣文对方
只因为在版规意见上相左
所以我在这样子的情境下发了第三篇文章
在这样的情形下
实在很难说我的第一点主张不属於公领域的事物
因为版主是一直到劣文退回後才补的公告
在公告修正劣退原因,将原本的3-3修订为3-2之前
我都是一个「在毫无违规的情形下就被水桶的人」
板主可以滥权滥桶滥劣
这还不够公共事务吗?
所以还原回去
可以发现在当下我是没错的,这确实是公领域事务
(因为在当时来看他完全是乱水桶,乱水桶当然是公共事务)
2.说明未经公告擅自篡改版规之原因
3.说明版上目前禁止讨论版务之原因
这两点都明显属於公领域事务
不再论述
但技术部分比较复杂
我申诉这篇的问题点在於
她劣退我第二篇的正当性
一直到他发公告出来才勉强可以讨论看看
但劣退第三篇
完全不合理
根据以上说明,则我的第三篇在当时来看
完全讨论公领域事务
一直到她发公告出来,修正版规3-2被误植为3-3之後
才勉强有办法说我是违规的
但可以这样吗?
仔细去想这段的过程
就会发现
即使她劣退第二篇是合理的
也是在她发完公告之後的事了
在那之前我的第三篇都还是属於讨论版务
理由是我的文章三个要点都属於公领域
1.对方没有任何说明
没有任何公告
随意水桶在版务上和牠相左的版友
2.片面修改版规
3.解释为何不可在板上讨论版务
他说明了,或许我的第一个质疑,会变成是可以解释的
(因为其实是用3-2去罚的而非3-3)
可是那不会让我的第三篇变成违规
充其量变成一篇废文
(因为我完全误解被罚的原因)
但他事後发的公告,却是将二三篇合并计算
只看对方的公告会觉得没有问题
但在事发当下,第三篇的劣文完全不合理
原因是我完全在讨论公领域事务
他发了公告之後,才说明了误植为3-3的事情
一直到发公告後才可以说我的第三篇是不应该存在於版上的文章
但他却在那之前就先罚了
这是完全错误的过程,但事後看到公告的版友完全无法得知
而且他在这段时间内片面私自更改版规
再用更改後的版规罚我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说明
我也在这里请小组长要求a935438出面说明
并且请小组长判断
可以这样先定规矩再开罚吗?
综合以上
我的第三篇检举
主要诉求是
1.要求小组长协助处理上面提到的,私自更改版规的问题
2.如果我确实在讨论公领域事务,则版主没有权利擅自滥权劣退
剥夺版友讨论版务的权力
惩罚可以讨论
但我要求板主让我将文章post回去
这是我的权利
另外ptt_mulid的规定是一人最高5 ID
积极作为最多两ID
注册资料必须全部真实
我的分身id onetwoaddkkk在2004年合乎规定
但因为FoxTz事件被删除一次
事後FoxTz也下台了
补办的亦为合乎规定的多重帐号
会开分身发文完全是因为版主迟迟不给回应才诉诸公领域的讨论
特此说明以免小组长有闹版疑虑
以下检附我的三篇被劣退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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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36.36
※ 编辑: kkkk123123 来自: 118.167.136.36 (12/0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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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kkkk123123 (59.126.202.207), 时间: 01/17/2012 11: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