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讨厌)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问题] 本群组可以接受不明来源使用者当板主吗?
时间Tue Dec 21 18:59:13 2010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 引述《hateOnas (讨厌)》之铭言:
: : 依据#18_S43RG (About_Life) 本群组不受理使用跳板以逃避追踪之使用者申诉
: : 请问那可以接受 使用跳板使用者担任公共职务吗?
: : 感谢群组长的回应
: 基本上,我认为两件事并无任何相关。
: 申诉权和人事任免权是两回事。
: 我想...你要问的应该是 VVVV5555 担任板主一事。
: 所以,我就此案作以下说明。
: -----------------------------------------------------------------------
: 按 #1D2Lypn7 (ID_Multi) ,帐号部站长 penlyly 依帐号使用实际情况判定非属
: 先前之不受欢迎使用者。
: 故不需针对使用者 VVVV5555 处以 "褫夺公权" 之处分。
: 板主之任免,一般情况,均交付板务站长,判定注册资料是否属实。
: 此案,因涉及不受欢迎使用者之判定,故移交帐号部。
: 既然,帐号部判定非属同一人,即属於合法使用者,故小组长可予以上任。
: 板主的资格和任免程序上并无不妥。
不是 我不是要问VVVV5555的事情
对於VVVV5555事件 帐号部已回覆
纵使VVVV5555 跟vvvv5555的签名档指向同一个无名 但不可以这样的行为判定为
同一使用者
虽然一般来说像我这样一个怕上法庭的使用者 通常不会做这种极端危险的行为
敢这样做除了说他是同一个人之外就是他勇气够大
既然帐号部都说了不应以指向同一个无名就判定为同一个人 那就这样吧
我要问的是 可不可以接受跳板使用者担任公共职务
用跳板当板主跟是不是不受欢迎使用者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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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1F:→ Ruri:用跳板上线和担任公职有什麽关系?要不要先讲清楚呀 12/21 19:11
#18_S43RG (About_Life)
以跳板或代理伺服器来逃避追踪来源,
本站只受理为自己言行负起责任的使用者申诉,
那板主以跳板或代理伺服器来逃避追踪来源就可以?
3F:推 larusa:嘴前 先证明板主都准备犯罪先 现在并非是板主要证明自己 12/21 21:42
4F:→ larusa:使用跳板就是准备搞一些有的没的 当板主的言行没有异常时 12/21 21:44
5F:→ larusa:任何过份的要求都是不应该的 再说不受欢迎并不是仅仅只是 12/21 21:46
6F:→ larusa:使用了跳板 另外还有扰乱本站秩序的实际情况 我认为当两者 12/21 21:48
7F:→ larusa:兼具才构成不适任 12/21 21:49
拜托 这篇不是在讲不受欢迎使用者 是讲跳板
不管受不受欢迎都跟这篇没有关系
只要是不受欢迎就算没有跳板也是不适任好吗 哪有两者兼具才不适任?
这篇一开始就不是要讨论受不受欢迎
那个用跳板的板主快出来对号一下好吗
我只是认为
本站应该也只受理不企图逃避追踪来源且能为自己言行
负起责任的使用者担任公职吧
※ 编辑: hateOnas 来自: 61.230.0.176 (12/21 23:24)
8F:→ Ruri:你的立论是假设他万一出了问题,没办法追踪所有不能当版主 12/23 23:57
9F:→ Ruri:但是这个公告说的是受理使用者申诉的情况,不是说版主的情况 12/23 23:58
10F:→ Ruri:顶多就是万一他真的搞出事情,可以用跳板这问题直接处理掉 12/23 23:59
11F:→ Ruri:我认为不需要过度引申判例的涵义,先假设他做就会出事是不好的 12/24 00:01
12F:→ Ruri:应该是真的出了事以後,有个判例(或现在就有规定)再说不行 12/24 00:02
13F:推 ganbaday:来源难以追踪的申诉者可无限产生,来源难以追踪的板主却 12/25 21:47
14F:→ ganbaday:没办法换ID,影响层面有落差的。 12/25 21:48
15F:→ hateOnas:可是那个版的板主很想是免洗的 XDDD 12/26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