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OfJune (六月雪)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请] 保存电磁纪录
时间Sun Sep 26 22:39:31 2010
YanLong打算诬告本人捏造嘘文而妨害其名誉信用
本人要求保存YanLong、af912653、Hongda(後两者为证人)
於 9/20 05:00至07:30
於
#1CbT6TzA (EatToDie)
在PTT主机上的相关所有活动纪录(不限於上述三人)
并请站方责成Hongda必须同意本人至饱板张贴徵求文
询找当时同他一样亲眼目睹YanLong闹板行径的目击证人
感恩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6.123
1F:→ SnowOfJune:不保存的话将成罗生门 司法官根本没证据可供起诉或判决 09/26 22:48
2F:→ SnowOfJune:有 或 没有 对我都是有利的 让真相水落石出罢了! 09/26 22:51
3F:推 hateOnas:那也是要法院来公文才能调阅的吧 09/26 23:34
4F:→ SnowOfJune:不先保存 到时怎麽调得到东西? 09/26 23:37
5F:→ hateOnas:不可能你随便说就保存 要法院公文 这是一贯原则 09/26 23:47
6F:→ SnowOfJune:站规规定板友有权在板面发板务文 为何板主违规都没事? 09/26 23:50
7F:→ m0806449:你自己不先备份好 现在没有证据 还要PTT帮你准备 09/26 23:51
8F:→ SnowOfJune:白纸黑字的法规都可不遵守 原则两字又有何遵循的强制性 09/26 23:52
9F:→ m0806449:你好伟大唷~~~ 09/26 23:52
10F:→ NUUEDWIN:说保存就保存?乖乖等法院行文给台大校方吧... 09/26 23:52
11F:→ SnowOfJune:我有何公权力备份主机电磁纪录啊 讲话有点逻辑可以吗 09/26 23:53
12F:→ SnowOfJune:不保存最好 反正我饱板原文就纪录了YanLong的闹板恶行 09/26 23:54
13F:→ NUUEDWIN:当初别乱修原始文章、乱改板友推文,不就没事了 09/26 23:54
14F:→ SnowOfJune:YanLong拿不出证据证明是我捏造 看他拿啥呈堂证供告我 09/26 23:55
15F:→ aptt1787: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小芬怎麽可能会有错呢? 09/26 23:55
16F:→ SnowOfJune:请举站规组规板规证明我删推文违规 不然你才是「乱」讲 09/26 23:56
17F:→ NUUEDWIN:千错万错都是别人乱板 芬芬家族是仗义直言导正PTT风气 09/26 23:56
18F:→ teaboy:唉= =结果还是这样,过了一天多了还是没变。 09/26 23:58
19F:推 windgodvocx1:那你有何权力申请保存电磁纪录? 09/27 00:01
20F:→ aptt1787:从他一贯的文章模式来看,他认为使用者权力超级大! 09/27 00:02
21F:推 Jerry7323:因为要被告所以狗急跳墙? 09/27 00:03
22F:→ aptt1787:不是狗急跳墙,是接近崩溃吧! 09/27 00:04
23F:推 windgodvocx1:阿芬:◢▆▅▄▃崩╰(〒 3 〒)╯溃▃▄▅▇◣ 09/27 00:05
24F:→ SnowOfJune:权力和权利傻傻搞不清楚的好糟糕 请进修完再跟我说话 09/27 00:06
25F:→ aptt1787:我是来看人狗急跳墙并且崩溃的,少点涵养又如何? 09/27 00:10
26F:→ bonju2:教授:◢▆▅▄▃崩╰(〒 3 〒)╯溃▃▄▅▇◣ 09/27 00:17
27F:→ bbbing:原来阿分是公务员 09/27 00:23
28F:→ bbbing:另外,别忘记你现在的所做所为都是诚堂供政 09/27 00:24
29F:→ bbbing:搬石头砸自己角也不过如此(错字真多) 09/27 00:25
30F:→ SnowOfJune:aptt1787证明windgodvocx1涵养少了点?不关我的事哦… 09/27 00:26
31F:→ aptt1787:我没指谁喔,少误导! 09/27 00:30
32F:→ bbbing:反正要误导到法官才算有效,阿分多加油 09/27 00:33
33F:→ blueicewing:(二)未经作者同意或授权,使用他人设计之图案、文字 09/27 00:41
34F:→ blueicewing:作为签名档、名片档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09/27 00:42
35F:→ blueicewing:(三)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 09/27 00:42
36F:→ blueicewing: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 09/27 00:43
37F:→ teaboy:=3=就怕他又修推文~ 09/27 07:19
38F:→ teaboy:还是先来备份吧~ 09/27 07:20
39F:推 klmer19104:你可以请...LogicQuickJP 或是 icancancans 帮你当证人 09/27 07:23
40F:→ teaboy:嗯相信他们"两位"应该都有符合你的"良心" 09/27 07:24
41F:推 geosys:赶快去告刑事,这样法院就会强迫保存证据,问题是你敢吗 09/27 08:51
42F:→ SnowOfJune:没保存最好 我倒要看看YanLong怎麽举证我捏造他嘘文的 09/27 09:11
43F:推 klmer19104:给你钱,快去告..疑似嘘文闹版..违反中华民国哪条法律!? 09/27 09:25
44F:→ SnowOfJune:我为何要为这种小事浪费宝贵司法资源?才不像某人呢! 09/27 09:29
45F:推 klmer19104:何必为了这种"小事"上组务/群组/SYSOP版 到处申诉!? 09/27 09:31
46F:→ klmer19104:还要保留纪录/.还要po文寻找证人....真是"小事"一件!!! 09/27 09:32
47F:→ SnowOfJune:网路事网路解决啊 多少作奸犯科等警方侦办 去浪费什麽 09/27 09:33
48F:→ SnowOfJune:尤其明知自己说谎还硬要诬告人 真的是超级有品有耻XDDD 09/27 09:34
49F:推 klmer19104:人家是告你捏造文书吗!? 搞不清楚状况.... 09/27 09:37
50F:→ klmer19104:妨碍名誉这种事情 不是网路就可以解决的...科科... 09/27 09:38
51F:→ SnowOfJune:还有妨害「信用」你没看到吗?哦忘了你信用也超好的XDD 09/27 09:38
52F:→ klmer19104:反正现在案也报了...你就等着被检调机关 传唤吧.... 09/27 09:39
53F:→ klmer19104:人家也不可能撤销报案 也不可能跟你私下和解 09/27 09:40
54F:→ klmer19104:随便你怎麽讲 早晚要出来面对司法的...科科 09/27 09:40
55F:→ af912653:他没有打算 他是已经去告你了 报案三联单都出来了 你呢 09/27 10:09
56F:→ af912653:怎麽还在发誓这里停留 套棒球界一句话 人家都已经上太空 09/27 10:10
57F:→ af912653:我们还在杀猪公 快去提告 上法院记得说要我出庭作证 09/27 10:11
58F:→ af912653:作证是人民应尽之义务 身为良好市民 我是一定会去的 快点 09/27 10:12
59F:→ SnowOfJune:又还没正式到检察官那儿…也ok啊 反正到时诬告、加重诽谤09/27 10:55
60F:→ SnowOfJune:、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等等 就等着他罗! 09/27 10:56
61F:→ aptt1787:期待你赶快反告阿,大家都等着看你的笑话呢!! 09/27 11:04
62F:推 af912653:再怎样都不会成立诬告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项要件 09/27 11:05
63F:→ snowtoya:怎麽老是有人不懂还爱乱烙法条XDD 你以为诬告说了就成立? 09/28 23:59
64F:→ SnowOfJune:当然是告了才知成不成立 有什麽问题? 09/29 08:48
65F:→ af912653:诬告罪的要件都不符合怎麽会有告了才知成不成立 09/29 13:30
66F:→ SnowOfJune:那马英九特别费案贪污的要件全都符合怎麽会无罪? 09/29 19:28
67F:→ SnowOfJune:有无符合怎会是你在这里讲的算数?你也根本就说不清楚 09/29 19:31
68F:→ SnowOfJune:如何不符合 你倒是论证啊 09/29 19:33
69F:推 mO608449:到底是告了没 10/01 17:11
※ 编辑: SnowOfJune 来自: 123.204.137.221 (10/05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