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is (All for Wang !)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诉] 对 L_TaiwanPlaz j3236494cg 判决不服
时间Thu Jun 17 11:16:34 2010
一.申诉人ID:Luis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L_TaiwanPlaz 台湾游园地小组 实习组务 j3236494cg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判决文中,组务说可再上诉至此板
三.此申诉之判决︰
(a)该判决文章编号:L_TaiwanPlaz
#1C6OuxuZ
(b)判决内容︰维持板主原判决驳回我的申诉案
四.不服理由及申诉重点:
1.希望经由次申诉文,请2位版主公平的执法及判决板上的事务
2.原 Changhua 板主 milk2match 订立出有系统漏洞的板规,理应
自行善尽补强责任,
或是板主有把握善尽查证之责,不应将所有责任由 user 承担或
板规通则 7.板规执行,一切以民意为主但版主有权做最後的决定及处置。
那这样一条皇帝条款,其他条都不必订立了!
3.本人所提一切证明,证明符合 Changhua 板规发言超过 5 篇,
无论板主与组务均不采信或求证,也提不出直接证据证明我未发言超过 5 篇,
迳以扩大解释板规来判决,并不合理.
4.Changhua 板主事後紧急按我意见修改板规,足见字承该条文具争议性,
既有争议性,何以刑之以人 ?
5.该争议板规发布日期 彰化板规4.0版 20100227最新修改
後有人於下推文谘询 (昨天板主告知才看到)
→ Richi40:自介15天以上或在本版PO超过5篇以上文章 其一就可以吗 05/13 00:27
推 Richi40:交易文资格..是其一的话 过期文章都删了 如何认定违规 05/13 00:33
→ TaCoIra:是的择其一条件即可 以板上收寻得到为主 05/14 02:53
足见该条文会使人陷於错误,却未见板主积极补强,却把疏失完全规责於 user,
并不符合比例原则.
对於一个 2010 02 27 仔细看完板规而後遵守,
因没新的公告而没再去看板规异动的 user ,权利并不对等.
至少我在 4/17 发的交易文是 safe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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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187.151
※ 编辑: Luis 来自: 125.224.187.151 (06/17 11:23)
※ 编辑: Luis 来自: 114.46.41.217 (06/17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