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dha (龙娃)
看板About_Life
标题说明
时间Fri Dec 30 22:30:12 2005
感谢SES的通知,来此板阅读一系列文章後,
经过争点整理,声称为mereamor的smalltiny,其争点似乎有二。
我将作如下说明。
※ 引述《smalltiny ( )》之铭言:
: 推 SES:所以这篇文章已经在板上无故消失了吗? 12/13 13
: 对
: 推 SES:还有你所说的被板主M起来的公告似乎也消失了? 12/13 13
: 对
: 推 SES:还有你所说的被板主M起来的公告似乎也消失了? 12/13 13
: 对
不,我贴过的公告,以及她的文章,都一一收录在中,并没有"消失"
z→3→4→1→ 5.6两篇文章。
依据本版的习惯,「公告系列」如果不足以成为日後板规或判例,
通常在下个月开始前,在看板上予以删除,并收进中保存。
=============================================================================
: → SES:另外 争议内容多为私人恩怨 请自行协调 12/13 13:
: 但是 当初用 "公告" 波出
: 公告是可以随便这样波的吗? 就已经不是私底下能解决的了
: 难道今天板主随便公告波个什麽, 那我都要承受? 如果照你认定内容是私人事务
: 那把私人事务以板主之便用公告波到板上, 难道不会损害到我的权益?
: 换句话说...那是不是代表板主可以随便把我家里的事跟私人的事用 [公告] 波到板上
: 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又 如果是私人事务 那怎麽能用公告贴出?
关於此第二点争议之说明,如下。
这些争议,本人认为,实属私人恩怨与个人理念上之龃龉。
然而,为何这些事情需要在公告中顺便向大家说明?理由很简单。
mereamor於2005年九月底上任本兔板板主,
我与mereamor在2005年十月中旬,私下讨论可以互相支援、帮助,
一起来协助成立「台湾爱兔协会」,我们约定共同分担工作,
因为我们都很忙、也都有学业要顾,不可能一个人处理全部成立事务。
在此协议达成後,我们开始公告招募「协会发起人代表」
依据内政部之规定,需要有跨13县市、30人以上之连署,
这些连署人,必须把他们的身分证影本、学籍工作资料、联络电话地址给我们。
在网路上,你我皆素昧平生,今天大家愿意从各地传真身分证影本给我们
就是对PTT兔板的信赖,我相信大家也认为这是需要慎重的事情,
特别在这诈骗集团猖獗之时代。
如今,这个筹备会突然中止了、说不办了,
能有人不错愕吗?那我传去的资料怎麽办?大家纷纷询问怎麽了。
每一个参与此事的人,都有权利知道到底发生什麽事情
为什麽说要传真就传真,说不办就不办?? 难道拿大家的身家资料当儿戏吗?
当然不是。因此,才要稍微说明这背後累积发展过来的细委。
而实情、理由就是,我与mereamor的共事理念,随着时间的递增而分歧始剧烈。
十月下旬,她迳自删除flyingpig未违规之文章,又不在备份,
最後更不愿向板友道歉。我与yon板主,皆无法容忍此事在兔板上存在。
此乃分道扬镳之导火线。
既然有「导火线」,那就必然有「火药」受之点燃。
而火药,便是在该文中简略带过之几点。
============================================================================
既然叫火药,那麽便表明我与她对同一事实的认知不同。
然而,我要提醒的是,我仅就个人立场作客观之描述,并未作主观上之评判。
举例来说,我说她「反悔」,这是客观事实
(依据教育部国语辞典之定义:「对以前约定的事情,中途变卦。」)
但,我并没有说「反悔是不要脸的行为、是可耻的举动」之主观评价陈述。
例二:「催告」,也是客观描述,有人会说「被催告」是丢脸、违法的事情吗??
催告只不过描述一方很希望另一方能够尽快给他答覆,以确定双方关系罢了。
( 而我确实写了两封以上的信给她
希望她能尽快让我知道,她是否坚持要辞职,是否还要一起协助协会成立?
但她一直都没有回,直到11/7,板友po文问协会进度如何,我才吐露此事
至於她为什麽隔天终於上站回信,
我想这跟〔催告〕这个"个人动作"之描述,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晓得有什麽好争议的呢?
我催告她,表示我对这件事很着急,这是对我个人感受与客观动作的描述,
表示我并没有不闻不问,我很希望她赶快答覆、让接下来的关系确定罢了;
如果单纯我'感到着急'此事,让对方觉得被辱,那这也不是我需要负责的。)
=============================================================================
回到主轴。
所以,公告一文的重点,在於向大家坦白:
「很抱歉我们拆夥了,谢谢你们花钱传真个人资料给我们
谢谢大家花时间一起想协会的章程、可以做的事情有哪些
但是我们主召集人,在共事上,日渐困难,最後甚至无法达成共识;
让板友们看见这些痕迹,就是想让大家能了解-我们两人都努力磨合过了
希望大家能够原谅事情发展到此地步
希望大家知道,我们没有诈骗大家的身分证影本与个人资料...」
基於此文旨,以及mereamor辞职之後,板上风气之走向确认
故有此篇公告。「形」虽属私人恩怨,然「实」属兔板板务之公事。
========================================================================
再者,关於此文中,非重点之火药「内容」。
其虽非为公告之重点,然而本板尊重两造各自陈述之权利,
因此,mereamor之见解,允由smalltiny澄清,
纵然其中言词之使用、对人身之攻击,多已涉本板〔浸水桶声明〕,
但本人仍加Mark,提醒大家阅读其内容,以示公平。
(所以说,她也跟大家说了她想讲的话了,而我不但没有删除
还特别彰显这篇文章。只因作为板主,我问心无愧。 )
如果问我个人,怎麽看待这篇来自smalltiny的文章?
我想,我的思绪并未偏离主轴,
它仅仅是完全佐证了我们不合、难以达成共识的事实而已。
相信兔友们至此,已能够了解-宣告协会不办了、身分证影本没用了,
不是儿戏;故事的发展,不是我们故意在耍大家。
至於共事的龃龉,我想世界各地、家庭里外,所在多有
是非之评判、内心感受,岂是一人说了算?
而争吵,是不是会模糊原公告的文旨呢?
顾及於此,本板以及相关板友,多不予回应,便是此故。
何况,事情〔对错〕我文中并未作价值判断,仅仅陈述我们看法有差异、立场不同
并且,在文末,我亦表示对她付出的感激,对事情发展的遗憾,以及对她的祝福。
如果「差异」的陈述令她难以承受,那麽,请不要忘了-
我也M了smalltiny的文章,我也承受了此难受的「差异」陈述。
而最後,两篇文章都进了,而且还是分开贴的,没有被黏成一篇。
(我很少把文章分开贴,除非被视为重要的事情)
个人认为,本板公务之执行,并无疏失与不当之处。
=======================================================================
最後,我要谈谈一个问题。
今天是被组务大大叫来回文章的。
「组务板」就我的理解,应该是用来申诉「使用者权限」与「裁定争议」的地方。
然而,在rabbit板上,mereamor与smalltiny,
就使用者权限而言,他们从未被浸水桶;
就裁定而言,既没有劣文、亦无被警告。
整起事件,说明至此。
感谢SES的劳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3.5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