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tiny ( )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rabbit板板主 Eudha
时间Fri Dec 30 13:33:04 2005
※ 引述《smalltiny ( )》之铭言:
: ※ 引述《SES (飞机开进来..卡住)》之铭言:
: : 你提出申诉的时间是 12/13
: : 我也在第一时间就去兔板上看
: : 也有回文判决过
: : 当时板主PO的公告文 以及你的回文
: : 在你提出申诉时就都已经不在板上了
: : 若你说11月公告文就已经PO出
: : 摆放了好多天 损害你的名誉
: : 而你提出告诉却是12月了
: : 那篇损害你名誉的公告文也已经消失
: 11月初波出 我十一月中才看到
: 结果没想到十二月我再上板时 已经整个被砍掉
: 那意思是我要天天上去看兔板 还有天天关注兔板公告罗?
: 那公告的确存在 一堆板友都看过
: 那板主自己看了文章 就算没事?
: : 以上这个事件
: : 你是希望组务做什麽处理呢? 要求板主道歉吗? 还是?
: 警告或罢免
: : 其次
: : 该板主砍除你的文章却没有通知你
: : 板主本来就有砍文章的权力 并且没有一定要告知的义务
: : 砍到同样身为当时板主的你的文章
: : 如果认为不合理 在当下与该板主沟通了吗?
: : 若沟通过之後 该板主依然故我
: : 则在当时必须留备份 在当下提出申诉
: : 否则文章已消失 无从追朔 其实组务也没有可以判断的物证
: 当初我有跟她沟通过
: 她的说法是认为那篇文章会引起兔板的争议
: (这跟当初有位对我不满的板友的推文有关)
: 那你的意思不就是 她文章砍了 除非我自己波文 有留备份
: 不然得自认倒楣?
: 至於原本提到的那篇公告 我没有备份
: 但我有把我回的文章 给备份 里面就有该篇公告的内容
: 那你的意思是要我找人证明她的确波过公告?
对了 当初有人看过我跟她的文章
也就是那篇公告跟我回在公告後的文章
然後有两位板友因此回信到我信箱
信 我有留着 这可以算人证物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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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6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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