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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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跨版公然毁谤行为的处理
时间Mon May 6 10:50:3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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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Bigbowl长期在Christianity,Chatholic和JesusLove公开毁谤鄙人为『性骚扰犯』
: 或对某人进行『性骚扰』。HumSevice作为整个『人文宗教研究院』板块的主管单位,是
: 否应该被授权在『上级主管』的层级来处理这类『跨版』的事件?还是需要受害人一个版
: 一个版的处理?因为很明显的Bigbowl的行为已经不限於某个特定的版面,而已经扩散到
: 好几个版面?(甚至可能在『人文宗教研究所』之外都已经发生类似行为』
: 所以,我想了解,根据ptt的规定,受害人应该怎样『有效』的处理此等违规行为?
这边Cathholic的文章主要是转载自活动中心-C-mind-JesusLove的原文,
虽然人文宗教组务或天主教板板主可以针对该文进行惩处,
但原文的部分会需要你联络上述单位,因为并非人文宗教组务所管辖。
另外强调两个法理原则:
同板之文章,【一罪不二罚】:
这是指相同的原因事实,不能多次用不同法规涵摄去使被告就同一事实受到多次惩处。
【当事人主义(不告不理)】为主,职权主义为辅:
干部主要是依据原告提出的原因、事实、法规来判断,
如果有疑虑未解的部分,可能才会以职权去调查其他证据,但这种职权并非【义务】,
仅是希望判决可以更圆满、疏漏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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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f62: 所以,1)还是要一个一个版处理。无法在上级 1.200.66.21 05/06 12:21
2F:→ df62: 版面举报,一次处理?2)如果像现在的情况一 1.200.66.21 05/06 12:21
3F:→ df62: 样,继续纠缠,不知道该怎麽处理? 1.200.66.21 05/06 12:21
4F:→ bigbowl: 小组长辛苦了 一直被纠缠 ^_^ 114.37.97.42 05/06 12:41
5F:推 JustSad: 你去提告,拿判决书不只可以给版主更快判 1.168.240.30 05/06 18:13
6F:→ JustSad: 而且「已经有判决书的前提」谁敢再po版? 1.168.240.30 05/06 18:14
7F:→ JustSad: 一例一罚不说,就当你嫌麻烦当藉口好了… 1.168.240.30 05/06 18:15
8F:→ JustSad: 任何人搞不清楚,去掉个资贴判决书何须嘴 1.168.240.30 05/06 18:16
9F:→ JustSad: 浪费时间在每版检举、争论、组务申诉干嘛 1.168.240.30 05/06 18:17
10F:推 bigbowl: @JustSad cc 114.37.97.42 05/06 19:47
11F:→ df62: ok,了解了~~~~ 1.200.66.21 05/06 20:40
12F:推 canandmap: 那也要能告得赢才行,司法与PTT是不同 36.228.132.44 05/08 22:41
13F:→ canandmap: 世界滴~ 36.228.132.44 05/08 22:41
14F:→ canandmap: 而且,有没有过追溯期都还不知道呢 36.228.132.44 05/08 22:41
15F:→ canandmap: 还有,少说些多余的话,会比较好喔 36.228.132.44 05/08 22:42
16F:→ bigbowl: @canandmap cc 114.37.127.210 05/08 23:35
17F:推 JustSad: 我不知道事发经过or谁对谁错~就基本逻辑 1.168.225.167 05/13 11:53
18F:→ JustSad: 性骚扰案件要举证定罪比妨害名誉更难一些 1.168.225.167 05/13 11:54
19F:→ JustSad: 讲白一点,我要证明你有性骚扰事实or意图 1.168.225.167 05/13 11:54
20F:→ JustSad: 当初如果没有保全证据、没有目击影片证人 1.168.225.167 05/13 11:55
21F:→ JustSad: 你是可以去告我妨害名誉这类~而且会起诉 1.168.225.167 05/13 11:56
22F:→ JustSad: 并不是我没有证据就能合理怀疑说你性骚骚 1.168.225.167 05/13 11:57
23F:→ JustSad: 法律并不是唯一解决之道,但能用而不用? 1.168.225.167 05/13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