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天使长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公告] 罢免板主
时间Wed Jan 4 13:06:48 2006
※ 引述《LLD (麻将人格)》之铭言:
: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 连署无效之公告方式:於AboutBoards看版公告,并於AboutNew删除无效之连署文章
: : 连署人数及审核
: :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於40个连署"且"大於反对连署
: :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 : 2.连署申请人不得於组务版及该相关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 : 以任何公开或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当拉票行为
: : 经审酌有此一行为,组务得直接宣布连署无效
: : 非连署申请人若有上述行为,则提报组务会议经各小组长投票决定连署效力
: : 并公告最後结果於组务看板
: 如果要新增此点,是不是也要有
: 版主不得删除自己被罢免的文章,甚至是强制置底,以为配套呢?
: 之前zoea小组长说,版主被罢免的文章「在任何版面都不是必要资讯」
: 然後现在又「不得於相关看版之外『不当』拉票」
: 那使用者如何去得知版主被罢免的资讯?
: 或者小组长的重点是「不当」两字,
: 那麽针对这个不确定法律概念,也请小组长列举或例示的定义一下「不当」两字吧
同意。
真的需要讨论一下什麽叫做「不当」。
又之前有所谓乡民乱入之说,
本人以为,
从最近rayray12的某个版主罢免连署,
一样是到Hate去大肆宣传,却没人理会这点,
已经足以说明所谓的乡民,也没那麽容易就被煽动。
套之前某位在此的发言:
一两百人的反对已经不叫私愿,那叫众怒。
如果一件事广泛曝光,那当然会吸引众多有连署资格的人来投票,
是否以後一旦有大量票涌入,就都得冠上一个「乡民乱入」的连署无效理由?
此举实在值得讨论。
: : 3.小组长得参考连署进行时於组务看版之相关讨论,决定最後是否执行连署结果。
: : 对於连署结果之执行与否,小组长需於连署结束後两周内进行公告。
: : 若小组长之决定与连署结果相反,小组长必须於组务看版进行说明。
: 我觉得这样,是不是小组长太扩权啦?
: 总统能不能考虑要不要公告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呢?
: 特别是小组长对於审核的标准只字未提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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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看不懂?我想是罪人看不懂。
基督徒根据基督信仰的前提(人受到罪的影响,发展科学时必然产生不忠於真理的现象)
讲论基督徒的XX观。
而罪人拿「不信者的前提」(人没有受到罪的影响,发展科学时绝对忠於真理)
去批判基督徒的XX观。
所以身为罪人的你们看不懂,甚至不屑那篇文章。 -节录自某人论「基督徒之XX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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