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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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有关罢免版主间隔之例外
时间Fri Dec 9 00:36:33 2005
※ 引述《LLD (麻将人格)》之铭言:
: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 =>>同一标的之罢免连署,两次之间最短需隔一个月(以审核终结或连署完成日起算),
: : 但若有特殊情况,新事由等等,小组长得主动表示例外处理。
: : 其所谓罢免连署应指有效之连署案件,对於使用者於连署机使用连署等情事,
: : 组务并无要求使用者於审核後始得提出连署,
: : 因此连署有无效力端看各小组小组长审核连署理由後公告效力。
: : powertaiwan於11.7提出之连署并非本规定所指之有效连署,
: : 若因而认为之後不得提出连署连署将使连署机无法正常使用,
: : 并使本组上述规定有适用过广之虞,
: : 因此本组对於TonyDog所提出之连署理由经审核认可後,认为该连署有效并无不妥,
: : 若干使用者认为得适用前述之规定实有所误会。
: 这一篇,小组长已经认定「无效罢免」是例外了
补充
在politiclaw板1564篇中
Iamaidiot已正式宣告
因罢免案审核不成立 该罢免标的一个月不准再次连署
并无注明任何其他理由
可知这是规定的正常适用 而非例外情况
而对於该判例 本人与数名使用者曾提起疑问
但未有任何回应
因此本人又在连署板提出针对Iamaidiot的荒谬罢免案(AboutNew板477篇)
欲催促Iamaidiot表态 但该罢免案已在12/04结束 至今仍未获得任何回应
因此 本人推测Iamaidiot认为该判例至极妥当 对於他人意见没有回应的必要
但上文中zoea认为无效之连署应视为不存在 不影响一个月内再次连署的效力
显然可知 zoea与Iamaidiot对於相同规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请问 "如上之解释是否及於Iamaidiot之管理范围?"
请给一个确切的答覆 避免让使用者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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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やかに云が流れている 同じ瞬间 同じ空の下で
少しだけ轻くなった心 笑ってる そんなひびがいいね
ひろい空 この愿い浮かべて たどり着く 君と梦と未来
君の目に届くように 决してそう 一人じゃない
风よ 强く 爱が ある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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