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il (AM2002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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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谁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时间Tue Jul 16 17:32:58 2002
※ 引述《lustre (在梦的轻波里依洄)》之铭言:
: ※ 引述《dearanne (caramelmacchiato)》之铭言:
: : 恩 所谓病态 只是没办法接受不见容於传统的观念罢了
: : 而异性恋也只不过是一种社会的习惯而已
: 德国大哲学家Arthur Scheropenhauer说过;
: [男性性倒错就其症状而言,不独是违反自然,而且是极端令人所不齿,令人恶心的怪现象,
: 这种恶习,是可鄙可恨.是秉性鄙恶的人才有的现象]
: 或许同性恋不仅可从自身意志的探求而认识世界的痛苦,亦可由自己切身的痛苦经验,
: 而获得痛快淋漓的悲哀,如此更加走向卑锁走向自欺 .
其实我觉得,
对同性恋者的鄙视或偏见固然不对,
现今有些人过度表现对其重视也是一种偏差阿!
我自认对同性恋者并没有偏见,只是没有刻意去接近他们而已.
但就被人说为.."你这样怎麽可以呢?你应该主动去关怀弱势族群"
那麽换个角度想,把同性恋者视为弱势族群不也是另一种偏见?
若要把他们看成正常的个体,不是应该把他们和异性恋者看为同一族群?
把他们视为"弱势,需要帮助",不正是替他们贴上标签?
嗯~~
现在有些神经学上的研究显示同性恋似乎在生理构造层次就有和常人不同之处,
(就是我跟achoes前面讲的啦)
若然如此,说同性恋者"极端令人所不齿,令人恶心"是不是有失公道哩?
毕竟那不是他们想要的,而是..."种"的问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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