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ychohero (Saitama)
看板youtuber
標題[檢舉] 王哲日常
時間Thu Aug 5 02:29:25 2021
更新一下
https://i.imgur.com/bOE9iPl.png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悔改R
請版主先不要浸他水桶
我想聽王哲先生解釋
你是不是以為把別人告到警局
就可以合理化自己在ptt版上違規的行為?
版規就在你發文的頁面
你很利害? 你可以不遵守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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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WhIxFa (Headphone)
所以這位王哲很腦大大
賣耳機賺不了錢
現在改當youtuber了嗎
發文之前,版規要看
二、發文
C、關於版面
1.為求版面簡潔,同一頻道於上下各十篇內,或一週內,不得重覆,如
對版友推薦影片或頻道有想要討論的地方,請回文或推文討論。
2.頻道主本人宣傳自己的頻道,同上點。分類一樣依照B點規則。
https://i.imgur.com/E0jJ0bH.png
16天內9篇文內容都是宣傳王哲很腦的這個頻道
已逾7天內一篇文的5倍
之前寄信請求版主重行檢視版面上是否有違規的文章
顯然版主未查
只好公開檢舉
請求版主依版規 從重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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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LG g8 thinQ
○ PiTT
// PHJ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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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36.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youtuber/M.1628101767.A.D74.html
1F:→ psychohero: ptt屬於學術網路空間 應避免成為個人盈利的工具08/05 02:30
2F:→ m0806449: 光檢舉他有失公平 我再點名一個 satanangel08/05 13:57
3F:→ m0806449: 結果版主要辭職了啦 都是你啦08/05 14:03
4F:→ psychohero: 辭職也好 版主不顧版 等同沒版主08/05 14:51
5F:→ psychohero: 板主已經沒心顧板了 讓組務接手也好08/05 14:56
6F:推 Piyada: 這位在北科讀書的同學,我真的懶的理你,說我很腦我也截圖08/05 23:03
7F:→ Piyada: 了08/05 23:03
8F:→ Piyada: 我會一次告到你有前科,一罪一罰08/05 23:03
9F:→ Piyada: 家人是法務,隨時奉陪,希望你畢業後時間也這麼多08/05 23:04
10F:推 Piyada: 有本事別修文08/05 23:07
11F:→ Piyada: 打錯了 北大還是北科 哪天心血來潮請你出庭就知道08/05 23:09
12F:推 Piyada: 希望你在現實生活中口才也這麼好08/05 23:16
13F:推 Piyada: 我指的是4樓用字眼攻擊別人很腦的行為已經涉及公然侮辱08/05 23:21
14F:推 Piyada: 與psychohero素未謀面也無深仇,因為一個耳機報價竟然到處08/05 23:31
15F:→ Piyada: 在網絡竟然人身攻擊,不知北大校方對於這樣的做法有何意見08/05 23:31
16F:→ Piyada: 。不想搭理你卻以為網路言論可以免負。若繼續挑釁休怪我讓08/05 23:31
17F:→ Piyada: 你生涯留下邢責。希望同學你真的好自為之08/05 23:31
18F:→ psychohero: 你要講就去法院講啦08/06 00:31
19F:→ psychohero: 不要公開講怎麼大聲 又在站內信把自己做小08/06 00:31
20F:→ psychohero: 噁心的的商人08/06 00:32
21F:→ psychohero: 截圖誰不會08/06 00:32
22F:推 Piyada: 是你公然侮辱我,我還不能要面子 真是服了你 不再回應 繼 08/06 00:37
23F:→ Piyada: 續搜集08/06 00:37
24F:→ psychohero: 今天是要討論你違規08/06 00:37
25F:→ psychohero: 不是我把你頻道名字大錯08/06 00:37
26F:→ psychohero: 這樣你就要把法律搬出來?08/06 00:37
27F:→ psychohero: 有本事就來金門告我08/06 00:37
28F:→ psychohero: 不會再跟你用站內信回信08/06 00:38
29F:→ Piyada: 我管你住哪裡 不是很厲害 現在要搬出來自己住外島了?08/06 00:39
30F:→ Piyada: 繼續搜集 我就看你要吃幾條前科 外島照樣傳你回台灣 希望08/06 00:40
31F:→ Piyada: 北大好好管一下08/06 00:40
32F:→ Piyada: 罵人很腦連續兩次還要硬凹 不知道北大師長作何感想08/06 00:41
33F:→ psychohero: 除非你願意公開道歉 不然我就不回覆囉=)08/06 00:45
34F:推 Piyada: 侮辱字眼:很腦兩次 噁心一次 我不會那麼快告你 其它的另08/06 00:48
35F:→ Piyada: 外算 因為我會一次算總賬 我很忙 你最好不要再煩我 真的08/06 00:48
36F:→ Piyada: 我沒有對不起你 我記住你了 最好讓我用時間淡忘你對我做的08/06 00:48
37F:→ Piyada: 事 要找事去找別人不要一直跟著我 沒你好處 08/06 00:49
38F:→ Piyada: 是你要向我道歉吧 北大的同學 我懶得再理你08/06 00:49
39F:推 royman127: 其實原po,板主只要72小時沒回覆你,你就可以去組務08/07 02:31
40F:→ royman127: Buzz_Suggest檢舉了,然後再寄信問facts小組長是否由他08/07 02:33
41F:→ royman127: 處理08/07 02:33
42F:推 Piyada: 謝謝各位網友關心,已對pyschohero不實字眼提出刑事告訴,08/07 18:29
43F:→ Piyada: 希望由法律來公斷。另會持續搜證,若有其它行為另案提告08/07 18:29
44F:推 royman127: 那個...我是留言給psychohero,沒有要關心你..08/09 01:48
45F:→ Piyada: 樓上,說的是站內提供法律意見的鄉民08/09 07:21
※ 編輯: psychohero (114.137.134.36 臺灣), 08/09/2021 12: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