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ph206970 ( )
看板vet_90
標題[公告] <高雄市政府95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勵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
時間Tue Oct 17 11:33:09 2006
申請日期:至95年10月24日止
申請地點:生活輔導組
申請資格:
1、 前一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含研究所)
2、 家境清寒並檢附低收入戶或繳稅證明
3、 未領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繳交證件: 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Ps 細節請至系辦公布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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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