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ySteffi (特殊關係)
看板XXXXU
標題Re: [問題] 技職體系大學肄業
時間Sun Apr 24 06:21:30 2005
※ 引述《idleyuzi (嘩啦嘩啦嘿)》之銘言:
: 我幫人問的
: 那個人的情形是
: 原本唸朝陽科技大學建築系
: 不過有些必修設計類的課跟教授起衝突
: 導致被當掉然後衍生一些擋修之類的問題
: 現在是他已經唸完四年
: 但是沒有畢業目前是休學狀態
去他校修
看看學校承不承認他校暑修
或是 看有沒有校際合作的學校可以校際選課的
: 而以他的個性應該不會回去把沒修完的學分補回來
: 像他這樣是不是就只能考插大
同等學力資格有很多種,如下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教育部台(88)參字第八八0二三三0三號令修正
第一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各學系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
試: (略)
第三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
一.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成績單者。
二.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課程未修習外,其餘各年課程均已修習完畢
,經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三.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各
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
四.取得專科學校畢業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
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
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
科辦理。各校得依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六.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持
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第四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入學考試。 (略)
第五條 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得準用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
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
第六條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均以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者為原則,其相
關學科範圍由各校自訂;第三條、第四條所定須經有關專業訓練或從事與所
習相關工作,由學校自行認定。
第七條 本標準所稱離校年數之計算,自修業證明書所載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
度註冊截止日為止;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
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八條 (刪除)。
第九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能夠用同等學力考研究所嗎?
: 還有由於是技職體系的
: 所以是不是只能考相關科系?
: 能夠考普通的大學的研究所嗎?
只要有大學畢業證書
一般大學或科技大學的研究所都可以報名
不會限制科系 只要有報考資格 考什麼所都是你家的事
但是若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 依上述第六條 只能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的研究所
而且 認定標準在各校 所以 報考前還是要問一下該校教務處
: 還是有別的建議可以參考?
: 麻煩大家了!
個人還是建議可以回到學校完成學業啦
跟教授過不去 只有苦到自己 對教授而言並不會少一塊肉
人生有時候還是要學習忍耐啦
畢竟重要的不是自己的一時口舌之快
好不容易念到大學 沒有畢業不會覺得可惜嘛?
希望對你朋友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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