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ard2 (......)
看板tutor
標題[解題] 關於國中公民的"姻親"
時間Sun Jul 11 06:45:45 2021
最近在研究會考題目 近年出了一個關於姻親定義的題目
https://imgur.com/0m7uYcC
查了教科書網站 定義為
因婚姻關係,使配偶雙方與對方家人變成姻親關係。 可分為:「血親的配偶」、
「配偶的血親」、「配偶血親的配偶」
不過翻閱教科書,關於「配偶血親的配偶」,只提及了配偶旁系血親(二等親)的配偶
也就是"連襟","妯娌"
想請問一下,若是配偶超過二等親以上的血親的配偶 (例如配偶的姑丈,表姊夫等)
在民法上的定義還算是姻親嗎
感謝解惑
順道一提,這題的答案是B,所以親家公親家母其實是不算姻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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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02.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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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ubpcl: 算啊,血親和姻親的界定沒有在考慮親等,應該反過來問你, 07/11 11:44
2F:→ xubpcl: 為什麼超過二親等就不算? 07/11 11:45
3F:→ xubpcl: 你和你的堂兄弟姊妹是四親等,那要不要算血親? 07/11 11:46
感謝,這樣我了解了
※ 編輯: Howard2 (118.169.202.21 臺灣), 07/11/2021 13:16:06
4F:→ roy0988: 解題類型的發問,請依照格式發文,謝謝 07/11 15:35
※ 編輯: Howard2 (118.169.202.21 臺灣), 07/11/2021 17: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