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transgender
標 題Re: 所以我說的是『以前』無法理解啊:)
發信站KKCITY (Thu Sep 14 01:59:0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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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My Name)》之銘言:
> 但是話又說回來,為什麼人必須選擇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為
> 什麼人不可以選擇最有效地表達自己真正的感覺和想法的方法?我並不
> 認為這幾種做法有哪些是應該優於另外一些的。每個人有自己的目的想
> 要達成,而每個人也都會有自己所不想讓步的地方。
> 如果一個人的文章本身沒有人身攻擊、沒有傷害人的元素、沒有歧
> 視、侵犯隱私、誹謗……等等元素,那麼這篇文章是否能夠最有效地達
> 到寫作者想要達到的目的,我不認為會是批評這篇文章是否應該存在的
> 充份或好理由,妳可以提供建議,告訴她怎麼做會更有效,但是妳不能
> 說「因為這麼做更有效,所以妳不能用比較不有效的方式來溝通。」這
> 是言論自由之所以是自由的條件。
喔,另外,的確人是不必須選擇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可以有其自己的作法 我也很同意
不過不可否認地,
現在會開始有這些文章與許多回應甚至爭吵
有一部分就是因為雙方的溝通方法不同導致 不是嗎
所以巧兒提出溝通效率的提問
也不見得是全然沒道理或沒意義的
(當然啦,您也並沒有這麼說,不過因為我想點出來所以寫出這句)
因為那正點出了目前狀況的癥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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