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Ba ()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與變性無關的法律規定
時間Sat Apr 8 03:18:57 2006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公布 )
第1條 為維護人民安全、協助司法鑑定、協尋失蹤人口、確定親子血緣、提昇犯
罪偵查效能、有效防制性犯罪,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5條
下列之人應接受去氧核醣核酸之強制採樣︰
一 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案件之被告。
二 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案件之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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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5.23
1F:推 swami:這是DNA採樣 可用在刑事鑑定上 有人有興趣嗎 我可以提供資料 04/08 22:37
2F:推 AirBa:也會用在鑑定運動員性別上 04/09 13:54
3F:推 swami:那變性後的運動員例如男變女 可參加女性項目嗎 04/09 19:15
4F:推 egghead:目前不可以 ftm也不行參加男性項目. 不過都有在研議 04/09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