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redboy (~阿呆~)
看板traffic
標題[罰單] 請問這樣算未依號誌行駛嗎?
時間Tue Feb 13 11:05:02 2018
我住新店區寶慶街35巷的巷弄裡,
今天早上上班騎出去到寶元路一段85巷,
被等在那的警察開了一張未依號誌行駛的罰單,
我知道復興路有一個7點到9點不能轉進寶慶街35巷的號誌,
所以有跟他們說我是從我家巷子騎出來的,
但他們說7點到9點這條巷子就是不能行駛,
7點到9點是上班時間,那當地住戶都不能騎車或開車上班?
後來為了趕上班所以就默默收了這張罰單,
請問這樣真的違規嗎?若不是的話,
應該到開單警員所在的江陵派出所還是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
違反法條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第1項第2款,
違規事實為未依號誌行駛,麻煩各位專業的大大協助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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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ojila: 原PO的駕籍地是登記在台北市吧!? 36.224.131.197 02/13 22:15
2F:→ mojila: 所以要申訴的單位是應到案處所的台北市 36.224.131.197 02/13 22:16
3F:→ mojila: 交通事件裁決所喔 36.224.131.197 02/13 22:16
4F:→ mojila: 辜狗了一下地圖只有看到附近有禁止左轉 36.224.131.197 02/13 22:31
5F:→ mojila: 跟禁止進入的標誌 就不曉得原PO是在哪個 36.224.131.197 02/13 22:32
6F:→ mojila: 路口被攔的!? 有爭議就申訴吧! 36.224.131.197 02/13 22:34
7F:→ mojila: 這是自己的權利! 36.224.131.197 02/13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