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omson1014 (剪掉~忘記)
看板traffic
標題[發問] 車禍後30日,下一步動作
時間Wed Nov 15 18:46:21 2017
發生車禍距今已經超過30天,初判表也在車禍後第三週就處理完畢。
(透過網路查詢得知,自己也去申請拿到)
初判表內容:對方"未禮讓直行車+肇事傷人"。一開始對方保險(乙)業務有從
電話中詢問是否要先談和解,但我自己不答應,回復等初判表出來後再談。加上
自己本身沒有第三責任險,一開始都是自己主動打給對方保險(甲)聯絡。甲保險
員告知還是需要等到30天後,才能談理賠。現在自己的傷口還沒痊癒合,還需
要再回診。
想請教接下來的方法是等待對方保險打來還是自己主動打過去?或直接提告刑事
傷害?
ps:甲保險才是這次車禍負責的業務;乙保險是肇事駕駛平常接觸的業務非這次負責人
第一次發文,如果有不妥的地方,再麻煩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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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0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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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omson1014 (114.27.104.172), 11/15/2017 18:48:48
1F:推 claire0828: 應該是等傷好申請調委會談談看,如果 58.114.1.193 11/15 21:59
2F:→ claire0828: 差距很大再提告...至少對方保險還有主 58.114.1.193 11/15 21:59
3F:→ claire0828: 動問你有沒有要談和解 58.114.1.193 11/15 21:59
4F:→ Thomson1014: 不好意思,沒講得很詳細!! 114.27.104.172 11/15 22:10
5F:→ Thomson1014: 對方保險是很被動,甲業務詢問是否駕 114.27.104.172 11/15 22:10
6F:→ Thomson1014: 駛是否有打電話問我,我回答沒有! 114.27.104.172 11/15 22:11
7F:→ Thomson1014: 甲業務在拜託乙業務打來關心 114.27.104.172 11/15 22:11
8F:→ Thomson1014: 謝謝c大的意見 114.27.104.172 11/15 22:12
9F:推 fin64: 你覺得想談的時候就打給理賠談 談不成要告 220.141.12.111 11/16 01:05
10F:→ fin64: 再告 坦白說隨便一個理賠手上都幾百件未決 220.141.12.111 11/16 01:05
11F:→ fin64: 案件 不夠主動是情有可原 如果不想電話談 220.141.12.111 11/16 01:07
12F:→ fin64: 可以主動去申請調解 220.141.12.111 11/16 01:07
13F:→ Thomson1014: 謝謝f大 111.254.48.55 11/16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