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at (RRRen)
看板traffic
標題[發問] 車禍賠償合理範圍
時間Wed Dec 28 19:36:47 2016
發生經過:
前方機車因大風吹落腳踏板上手提袋
跟在後方的我們(機車)閃避不及滑出去。
在醫院承辦的警察委婉表示對方責任較大,事實上要申請釐清不是警察說了算我們了解。
傷勢上對方完好,我們騎車的擦挫傷跟肌肉發炎,乘客比較慘膝蓋韌帶撕裂,醫生分別開
出應休養數星期至月的診斷書。
對方已表示醫藥費部分他的機車險能理賠要我們自行聯繫(目前已聯繫上沒有問題)而車
子損傷部分已在車禍後幾天照對方的意思牽去車行估計,經過對方同意修理好也賠償了。
目前最尷尬的是我們需休養數週至月,無法去工作造成扣薪扣獎金部份。經了解我們能提
出不能工作損失的薪水所以向公司申請了上個月的薪資證明(公司無法提供一日薪資所得
要我們自己算給對方)不過跟對方提到這個...就不讀不回了呢...
是否我們這樣要求是不合理的?
以上!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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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音訊全無(苦笑)
只有走調解委員會或提告了
謝謝幫忙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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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3.9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raffic/M.1482925010.A.105.html
1F:推 blur13: 有去請初判表嗎?61.223.92.36 12/29 17:30
2F:→ blur13: 只要你們能列出單據跟醫師診斷書 就合理61.223.92.36 12/29 17:32
等滿月了會去申請!
單據已經有收集了謝謝你
3F:推 fin64: 看來是還沒和解 申請調解看看219.85.178.129 12/30 00:13
4F:→ fin64: 談不成再告 到時合不合理由法官認定219.85.178.129 12/30 00:14
我的療程還沒結束而且尚未滿月申請初判
覺得調解委員會對方出席的機會也不大 唉
謝謝你!
※ 編輯: Renat (39.8.98.81), 01/05/2017 15:33:40
5F:推 blur13: 初判表不是事發後七日就可以申請了? 125.231.93.119 01/05 16:08
6F:→ blur13: 然後再經7個完整工作天即可拿到 125.231.93.119 01/05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