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aleo (霽筱依)
看板traffic
標題[車禍] 被撞,但路權較小。
時間Tue Nov 8 20:30:14 2016
事件概要:
小妹是左方直行,對方是右方直行,而對方撞到小妹(對方有承認),而監視器也有拍到
。
問題:
小妹知道自己的路權可能較小,可是自己是被撞的,而對方的路上有“慢”字,小妹則無
,那我想問說我的肇責比例還是會比較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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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ling0107: 你要不要把路口先拍個照還是提供個 118.171.20.68 11/08 21:05
2F:→ chiling0107: 正確地址,這樣敘述路況不明啊 118.171.20.68 11/08 21:05
3F:→ karaleo: 地點是在台中市的東英九街及三賢街口 1.168.71.67 11/08 22:36
4F:→ karaleo: 我從東英九街過去,對方從三賢街來 1.168.71.67 11/08 22:37
5F:推 chiling0107: 看起來現場除了慢字沒有其他設施, 118.171.20.68 11/09 01:10
6F:→ chiling0107: 那的確可能就照左方右方判了,只是會 118.171.20.68 11/09 01:10
7F:→ chiling0107: 視對方有無超速或其他事由增加次因 118.171.20.68 11/09 01:10
8F:推 chiling0107: 至於慢字不影響幹支道路權 118.171.20.68 11/09 01:14
9F:→ karaleo: 所以還是會以我的肇責為重嗎?我知道了, 1.168.71.67 11/09 11:36
10F:→ karaleo: 謝謝解答OUO。 1.168.71.67 11/09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