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sun34567 (0.0)
看板traffic
標題[車禍] 機車前車未打方向燈左切 後車追撞 肇責歸
時間Thu Jul 14 16:32:30 2016
有筆錄有驗傷現場未被破壞。
碰撞前我位於慢車道較靠快車道車道處直行,時速大約50公里,距離下個路口大約40公尺,對方位於我右前方。事發前我發現對方因不明原因減速,但因其位於我右前方,合理判斷並不會阻礙前進,我繼續直行打算從左方超車,但對方在雙方前後距離半個車身左右時突然未打方向燈直接左切,我煞車不及由後方撞上。對方又另外撞上位於快車道之汽車。且路口需兩段式左轉,對方前面也無其他車輛需閃避,無理由需要左切。警察初步詢問對方是說恍神,但不知正式筆錄為何。現場無監視器且無行車記錄器
想問這樣肇事責任大概會歸誰所有,爬了一些文好像後車常須負較大責任,但案例皆為右轉未打方向燈,但後車不可從右側超車才這樣判。另外保持安全距離和未盡注意責任是不是不適用於我身上,我正常超車要如何保持安全距離?且合理情況下無法預判對方有左切意圖,這樣解讀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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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iretfd119: 同車道? 210.142.92.232 07/15 23:44
2F:推 howardrobort: 前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1.164.0.249 07/22 01:57
3F:→ howardrobort: 後車為保持安全距離,兩個都有過失 1.164.0.249 07/22 01:58
4F:→ howardrobort: 。 1.164.0.249 07/22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