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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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發問] 初判無法判定民事送車鑑
時間Thu May 26 20:07:03 2016
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
事情發生在103/11/07
我方騎機車在文化路二段上直行,經過松江街交叉口時與A機車撞到
對方A是個70歲的阿婆,當下我們都送醫,阿婆身上擦挫傷還要求要照腦,當天院方說沒事阿婆就回家了
事後我有申請初判表,但還未出來,對方兒子打來說就是你撞到我媽你就該賠錢,又這麼剛好我強制險過期,我向對方表示要等初判表,對方一直說你不賠我就告你,怕有過失傷害前科,所以與對方出來喬,大致上就是說會願意賠對方因車禍有關的醫療,簽了一個抬頭為切結書但未有明確日期的切結書(當天有保險阿姨賠我去,我方為表示誠意說願意送他一個全身檢查,但對方說這樣太破費拒絕)
而後我方打電話去關心才發現對方一直說他頭暈目眩,一個禮拜看兩家大醫院,他說這家吃的藥會胃痛但有送藥膏貼,另一家吃了有比較好所以他也有去,當下有點不高興但為了撐過刑事追訴還是賠了,跟對方要正本收據他們也不願給。
一直到撐過追訴期車損5000多、醫療一萬三、紅包兩千也差不多賠他兩萬,但最後一次問他他還是一直唉他頭痛卻不願開個金額,之後想說這樣沒完沒了,我等著你告民訴。
拿了初判分析表大約敘述是未拍到號誌所以無法判定
事後對方提告民事「對方闖紅燈致嚴重腦震盪」開出工作賠償90000、醫療60000、精神賠償50000要跟我求償。
中間經過調解委員,對方表示他就是還要繼續看醫生他的頭都好不了,金額喬不攏只好送去給法官審
民事法官第一次開庭,因為對方說他們有看到監視器,請法官調所以法官讓我們延後再審,我方則是提出質疑他的醫療未有醫生診斷證明,法官請他們提供。
民事第二次開庭,法官說他看了監視器,雖然沒有看到號誌,然後影片內容在我同車道前兩秒快三秒有貨車右轉,之後我騎到快過路口就與A撞倒了,但影片看到我跟A對撞時,A所屬車道的對向已有來車,所以法官認為我應該是闖紅燈,而且法官認為警方當初畫的路線圖很怪,我則提出初判分析表主張我應該是黃燈過了停止線,所以說我闖紅燈我無法接受,法官要我墊付專業鑑定三千,一切等之後再說。
法官要我與A車禍鑑定時到場釐清
由於文化路二段與松江街口屬於有點斜的交叉路口,我與A撞到時我已快過路口,對於法官說認為我闖紅燈,我應該如何在車禍鑑定評定時主張呢?
另外對方附上的診斷證明書
1.車禍當天
http://i.imgur.com/0Mrcjj4.jpg
2.事後他說他頭痛去看的
http://i.imgur.com/zkC7IqI.jpg
我能主張其診斷證明書寫的內容無法說明與車禍有因果關係而不賠嗎?
(我會這樣表示是收到民事通知時,有拍到對方還是能夠正常騎車想做為證據,但對方說他都不能騎車要我賠)
謝謝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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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cking33: 看那個路口有沒有遲閉 沒的話省下來吧 36.224.131.39 05/2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