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bel (合法的擄車勒贖集團...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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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罰單] 機車超車壓到禁行機車道?
時間Thu May 14 16:48:52 2015
http://goo.gl/ZhPwfu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 修正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
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
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所以如果左邊是雙黃線無法超車
有時我會先切到右邊車道跑個幾百公尺
等距離原車遠一點之後再切回左邊
那這樣應該就算是變換車道兩次而不算是超車了吧...
不過右側超車罰1200元
但是逆向開車 只罰600
第45條-3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只罰600
第48條-1 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變換車道亂打方向燈 罰1200
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應該是這條吧...)
這標準不知道怎麼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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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阿宅某天下午的MSN對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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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說: 回答我 何謂最絕望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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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bel (61.227.169.163), 05/14/2015 17:16:41
1F:推 studio1596: 了解…謝謝J大 :) 42.69.244.227 05/1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