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tingo425 (薇琪瑪姬)
看板traffic
標題[車禍] 車禍疑慮
時間Sun Mar 22 00:48:17 2015
是這樣的,我在去年底騎乘機車出公差的時候車了點小車禍。
對方是開車,我們同一個方向。
對方在中間車道,我在最右邊車道。
對方突然快速右轉,導致我來不及停下而與對方側邊擦撞跌倒受傷。
因前一個路口也發生車禍,所以交警和救護車很快就來了。
去了醫院檢查後無大礙,對方也包了600元紅包給我。而我也打算在一周後跟對方簽和解
。
車禍後3天剛好是跨年連休四天,原本以為無大礙,我開始胸腔疼痛到無法入睡,只要做
任何動作就痛的不得了。
所以我打電話跟對方說,我想等好一點,大概一個月後再約談和解,比如醫藥費等。
沒想到我還沒說完,對方電話中突然發飆,說我玩他。
我完全莫名奇妙被兇的冷言,我是好好講,他的態度有必要這麼差嗎?
然後雙方非常不爽的結束電話。
我感到莫名其妙,而且非常的生氣!
本來想好好和解,讓他負責我的醫藥費就好,畢竟他也很年輕,而且車禍當下也是態度非
常好。
我胸腔疼痛被醫生診斷是挫傷,也就是內傷,整整吃了一個月的中藥才慢慢痊癒。
既然他態度這麼囂張,我也打算依他的希望,好好的玩他。
我申請初判書,他肇事原因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我是「行車未保持適當距離」。
我在網路上爬文,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是指行車非同方向。
我想知道的是,除了初判圖之外,還能申請什麼來了解肇事比例?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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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zmanian122: 你應該再好好的跟他說清楚,受傷費 42.74.7.76 03/22 16:59
2F:→ tazmanian122: 用到時請他連絡他的强制險,而不是 42.74.7.76 03/22 16:59
3F:→ tazmanian122: 他,因為我們這方向的知識太少,才 42.74.7.76 03/22 16:59
4F:→ tazmanian122: 讓人跟人之間誤會。 42.74.7.76 03/22 16:59
5F:→ rover35: 肇事比例是要經法院判定的,其 114.47.98.44 04/03 00:30
6F:→ rover35: 他像保險或調解委員會等也只是 114.47.98.44 04/03 00:30
7F:→ rover35: 肇事比例是要經法院判定的,其 114.47.98.44 04/03 00:30
8F:→ rover35: 他像保險或調解委員會等也只是 114.47.98.44 04/03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