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ro777 (快樂會傳染^^)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 請問我有好的創意 IDEA....
時間Sat Nov 20 00:01:39 2010
謝謝大家的分享 給我的磚投了那麼多的玉...
你們的回饋 讓我想到一個同樣是創意的故事
就是在 各大夜市 或人口密集地 常常可以看到的「格子店」
格子店的開幕 讓很多人大搥心肝
因為他開幕之後 很多人跑去跟老闆講
「其實你這個構想 我以前也有想過~ 只是你把做出來而已」
themost的那篇文章 傳遞了「點子不重要 重要的是執行力」 很符合我現在的感覺
只是 我沒有辦法掌握到關鍵技術 如果當中有人利慾薰心 我覺得我很容易被踢出去
所以我目前的構想是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辦法當一個 創意產品的仲介
去結合擁有技術的多方 共同合作與生產
那我只抽個1成 剩餘利益由他們均分
但是要能讓我和技術方分享創意前 我覺得可能要藉由一些文件來保護我的創意
比如說:禁業條款(相關類似產品) 和 保密協定 等等之類的
將來若有被踢出去的情形(最壞的情況) 這幾張紙就是我的保命繩
聽說 宸鴻 的老闆也是一個不懂技術的老闆
但他就是有辦法聚集那些有技術的人員幫他做事
所以有人用「劉備」來比喻宸鴻老闆 (有人有更多類似宸鴻老闆的故事嗎)
但我是一個小囉嘍 沒錢 沒人脈 我只有一張嘴 一顆腦 跟一顆心而已
找相關技術的人員洽談 是我目前的方向!!!
也謝謝板上各位網友大大們給我的建議
※ 引述《lpllpllpl (三個LPL)》之銘言:
: ※ 引述《Zoro777 (快樂會傳染^^)》之銘言:
: : 可是我沒有任何的技術
: : 和任何的可能人脈
: : 甚至是沒有資金的話
: : 請問各位大大 會建議我該怎麼做呢!?
: : 我知道整個講的很空泛
: : 那我想的是 我有辦法利用我的創意來賺錢嗎!?
: : 就是將創意賣給有相關技術的人員或業者嗎!?
: : 如果我將我的創意告訴對方 對方表面說不要 之後卻私底下發展
: : 那我要該如何保護我自己的IDEA呢!?
: : 有這方面的大大 能給些專業的見解嗎!? 謝謝
: 有兩個方法
: 先申請專利 最快好像要一年 如果付錢請人辦專利 好像也是要兩三萬
: 很有可能當你要申請專利的時候 會發現怎麼這個創意已經被申請專利..
: 你要賣創意 前提中的前提是要有技術作後盾
: 沒有技術=沒有know how 沒有know how=沒有影響力
: 沒有人脈的話 唯一能依靠的就是燒錢 用錢去買技術來發揮你的創意
: 你有想過你這個創意值多少錢 又 需要多少錢來去推動它嗎?
: 先用紙筆把一切想的到的 會發生的問題記下來 能解決的自己解決
: 不能解決 再把問題一個個拆開來問來找解答 看書或上網查資料都很方便
: 這樣也避免你所謂的創意外洩
: 如果別人能單以一兩個問題就能清楚知道你的創意 說白一點 你的創意可
: 能只是別人的經驗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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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8.126
1F:→ lpllpllpl:你可以參考一下 本板2216 這是我以前分享的心得 11/20 00:12
2F:推 yourinfo:樓上的文章超讚,非常的實際 ~! 11/20 00:25
3F:→ Zoro777:謝一樓 2216 非常受用。我有信心 讓對方try一下 就見商機 11/20 00:28
4F:→ ahan9008:基本上格子這東西在日本早就有了 11/20 01:02
5F:推 daimond:你的問題很簡單,成立一間公司,你握有50%股份有主導權,然後 11/20 03:24
6F:→ daimond:再讓關鍵技術歸屬在公司名下,而不屬於技術人員名下,這樣 11/20 03:24
7F:→ daimond:即可保障基本的權力,因為公司若沒解散則一直存在,而你又是 11/20 03:25
8F:→ daimond:公司負責人,自然是由你掌握關鍵技術的運用及買賣 11/20 03:25
9F:推 online0801:社群網站!? 11/20 10:44
10F:推 zzxzero:格子店是日本先開始的! 但是這在台灣沒什麼發展性 11/24 02:05
11F:→ zzxzero:是一個好創意!但實用性跟賺錢性不高! 11/24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