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flynet (Reflynet)
看板i-enterprise
標題[公告] 網路創業板板規 beta (修訂廣宣文相關條款)
時間Sat Mar 13 22:14:30 2010
revision 2 date 2010-03-13
網路創業板 板規初版由 KOC 於 Sat Mar 3 01:22:54 2007 制定
板規beta由 jhc0723 & reflynet 於 Sat Mar 13 22:14:30 2010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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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網創板發表文章請與網路創業或網路相關,非相關的議題請多利用
創業板toberich、攤販板stall、發明板image。
若欲刊登純發包、接案性質的徵才文章,請優先考慮codejob、soho板。
2. 經營網拍者,文章須與網站架設、或網路服務應用與行銷相關,若無相關討論
價值,請po至網拍賣家板toberich或e-seller板。
3.
廣告傳銷網賺商品各類廣宣資訊,禁止直接發文。
允許廣宣方式:: 發文內容若言之有物可利用簽名檔
4.
發文具有廣宣判定疑義時,以下面原則決定是否刪除:
1. 作者ID於本板誠意發言紀錄2次以上。
2. 具創新且正當之產品服務,或該文具有足夠內容價值可
供板友參考。
3. ID 到達一定上站次數 (輔助參考)
4. 發文內容嚴重違反板規第四點者,板主有權劣退。
5. 網創合作夥伴之
"徵才文"可以張貼,但判定後 若
a.非為正當產品服務 (歡迎板友提供情報)
b.該文除徵才目的外,不具足夠內容價值資訊可供板友參考。
c.不與網創相關者。
有其中之一者將予告知並逕刪除。
徵才文建議包含:1.個人或團隊目前情況、2.創業主題模式概介、3.徵人型態
(兼職、全職、募資、合夥、興趣投入、業餘交流)、4.若為兼全職是否有酬、計
酬方式。
經板主評定為資訊不足之徵才文,逕移至12.資訊不足區請自領回修改。
6. 不當謾罵、汙辱、人身攻擊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7. 文章發文者若沒有正當理由或解釋,禁止任意刪除他人推文。
8. 三行內請盡量使用推文,否則過短文將直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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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OC 來自: 118.168.245.222 (01/09 23:00)
※ 編輯: reflynet 來自: 122.117.3.76 (03/13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