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LIC (林凡蛟)
看板i-enterprise
標題Re: [經驗] 創業技術論:
時間Wed Dec 3 22:10:50 2008
※ [本文轉錄自 toberich 看板]
作者: RELIC (林凡蛟) 看板: toberich
標題: Re: [經驗] 創業技術論:
時間: Wed Dec 3 22:10:12 2008
再分享一則囉,希望對各位朋友有用:
(二)
在神造物的第二步,神創造了光,並把光暗分開。
光之於人類的價值,描述如下:
人主要藉由光這個媒介來與外部世界(舞台)連通,沒有光,人類對這個世界所知甚少。
雖然人跟人靠『言語』溝通,但人跟外部世界則是靠『光』溝通:
沒有光,我們看不見東西,我們也難以根據外界狀況決定自身反應。
以創業家的立場,我們決定了舞台之後,接下來的重點變成:
我們必須找出一個客觀因素,讓我們的產品能主要地跟這個舞台連通。
聽起來很抽象,我們可以看一些例子:
『手機』這個產品的舞台是任意遙遠間隔的兩個地方,
但又是哪些東西構成『手機』與『舞台』間連通的主要客觀因素:
以物理(自然)的角度來看,是電磁波;
以物件的角度來看,則是基地台!
沒有充足的基地台,『手機』難以跟它所屬的『舞台』連通。
再看一個更新穎的例子:Google!
Google的產品是『搜尋引擎』,它的舞台則是茫茫的網路資料海,
『搜尋引擎』又是如何跟它的『舞台』連通?
答案是:字串、Key word…總之就是,文字!
如果你在自己的創業model中,定義了產品、定義了舞台…但是你找不到你的
『光』…那麼,請小心了,你的產品是處在一個有瑕疵的環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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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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