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liu1230 (JJ)
看板i-enterprise
標題[請益] 論壇被奪走,有辦法討回公道嗎?
時間Wed Nov 5 09:23:33 2008
我爸幾個月前買了一個某大樓社區的房子
小弟閒閒的就幫這大樓社區創建了論壇
因為戶數有上千多戶
所以來這論壇討論的人很多
可是後來有個A居民騙我說可以提供我網路空間
(因為小弟沒工作 原本使用免費空間 想省錢 就被騙了)
於是年輕沒經驗的我就傻傻的把論壇資料都轉移過去了
後來我們建設理念有嚴重差異
讓我決定把這論壇撤除掉 想關掉的另一個原因也是因為
discuz的免費授權只提供給個人及非營利單位使用(大樓社區也算)
只是刪除資料的過程中 卻犯了最大的錯誤
就是忘記刪除SQL資料庫裡的資料
後來被A先生重新安裝論壇 並重新連結SQL資料庫
而且竄改我的使用者帳號及密碼
論壇就被他掌控經營權了
這幾個禮拜都非常難過 雖然說原本也決定要關站
可是自己花費很多時間 卻都被別人坐享其成
心裡很不是滋味 想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討回公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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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8.164
※ jayliu1230: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11/05 09:23
1F:→ ipobar:我也有過耶...哀 11/05 11:31
2F:→ ipobar:感覺不好受吧! 11/05 11:32
3F:→ nsxbaby:直接找他談會比較好 談的技巧先琢磨一下 11/05 11:55
4F:推 ipobar:法律應該不好舉證 11/05 11:57
5F:→ jiasingcheng:有必要一文多波嗎?!到處都看到這篇文章...= = 11/05 12:09
6F:推 bestbook:舉證是關鍵 看你留有多少證據 11/05 12:29
7F:→ bestbook:物證 人證 11/05 12:30
8F:→ bestbook:免費空間還有留下相關訊息嗎 ? 11/05 12:31
9F:推 alslp:用暗黑的手法啊 11/05 12:48
10F:→ jayliu1230:請問樓上 什麼是暗黑手法呀? 11/05 12:53
11F:→ sam76414:馬亥一下 11/05 14:19
12F:→ sam76414:一開始就居心叵測才叫騙 11/05 14:24
13F:推 mamalove:我覺得 就像你本來不想要的東西 不小心丟在路上 11/06 13:16
14F:→ mamalove:被想要的撿走了對你也沒有傷害 這感覺沒什麼好告人的 11/06 13:17
15F:→ mamalove:法律上怎樣講我就不知嘞 11/06 13:21